清末新式商人社團的興起及其影響(2 / 3)

還要看到,商人不僅在資產階級隊伍中人數居多,經濟實力雄厚,而且在20世紀初政治思想漸趨成熟,階級意識也明顯萌發增長,其具體表現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麵:

首先是民族主義愛國思想空前高漲。促使商人愛國思想迅速高漲的根源,在於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帝國主義加緊對中國的侵略滲透。商人的生計受到嚴重威脅,亡國滅種的民族危機也迫在眉睫,這千古未有的變局,逼使商人將眼光從自己的身家財產移注於整個國家和民族。1903年拒俄運動期間,上海商人以前所少見的政治熱情投身於反帝愛國運動,呼籲“凡我商人,宜發愛國之熱忱,本愛國之天良”,並提出“視國事如家事,愛國土如家產,勿任他人妄割取一寸之土,妄侵竊我一毫之權”。此後,各地商人的愛國思想也日見增強。有的表示:“商興則民富,民富則國強,富強之基礎,我商人宜肩其責。”有的提出:“今日商業界亦當速師日本之前征以共起圖維”,並闡明“商界變法維新第一策者,其仿行東法之旨,不在學其皮毛,而在得其真相”。

在強烈的民族主義思想驅使之下,許多商人甚至置一己之身家財產於不顧,表現出難能可貴的愛國精神。例如1905年抵製美貨運動期間,全國各地即有許多與美商洋行訂有合同的華商,堅決響應抵貨號召,不僅停止購進美貨,而且寧願積壓虧損也拒不銷售店內所存美貨。蘇州素業美煙的怡和祥店主施瑩,本與美商訂有一年合同,但“決意簽名,誓將合同廢去”。大成煙號主吳訥士,更毅然將店內積存美煙當眾焚棄,“以盡實行不用美貨之義務”。此時,商人唯利是圖、錙銖必較的所謂本性,已為彌漫在其心際的反帝愛國熱情所淡化。正是這些表現,使商人的社會形象進一步改觀,引起各界人士的矚目。

其次是時代使命感萌發增長。時代的變遷和社會地位的提高,使商人的自卑心理逐漸消除,隨之萌發出強烈的時代使命感。他們開始把自己譽為社會的中堅、以“論人數以商界為至眾,論勢力以商界為最優”而引為自豪,同時還宣稱;“迨文明進步,出產豐富,器用繁多,萬國交通,因利生利,而商人居中控禦,駸駸乎握一國之財政權,而農工之有大銷場,政界之有大舉動,遂悉唯商人是賴。”字裏行間,盡管不無誇大之詞,但卻表明當時的商人已意識到時代賦予本階級的曆史使命。這一變化,可以看作商人跨出中世紀走向近代化曆程中的一個重要進步,也是其自覺階級意識的初步流露。

再次是聯結團體、自治自立的思想日趨強烈。愛國之心和時代使命感促使商人對中國經濟落後和自身渙散不群的態勢深為憂慮,迫切希望亟速改變現狀。他們雖自視為社會中堅,但也清醒地意識到:“中國商人素無合群思想”,“不特官與商不相聯合,即商與商亦何嚐聯合,不特彼業與此業不相聯合,即同業之中亦何嚐聯合”。其結果“不但對外的競爭膛乎其後,即對內的競爭亦每況愈下”。“再閱十年,而我商界之麵目仍舊,恐華商無立足之地”。於是,“結民力”、“合大群”、“固結團體”,緊迫地提上了當時商人的議事日程。有的呼籲:“愛國非可空言,其要尤在聯合,一人之愛國心其力甚微,合眾人之愛國心其力始大。”還有的麵臨外國資本的激烈傾擠,深感“團體未立,勢渙力微,有利不能興,有害不能除,長此不變,恐有江河日下之勢”。因此他們大聲疾呼:“四方同誌,聯絡眾城,公益維持,和衷共濟。”

早在19世紀末葉,維新派代表人物已曾提出商人宜聯結團體,如康有為指出:“各直省設立商會……上下通氣,通同商辦,庶幾振興。”汪康年也曾闡明:“宜立商會及商務報以興商務……以集商議,以重商權。”但是,絕大多數商人在當時並未意識到聯結團體的重要性,加之清統治者對民間社團嚴密限製束縛,因此終19世紀並無新式商人社團誕生。到20世紀初,不僅廣大商人政治思想漸趨成熟,迫切要求聯合起來組織社團,而且清政府也出於自身的目的積極倡導,在法律上給予保護。這樣,在清末短短的幾年時間內,各種新式商人社團即如雨後春筍般在各地相繼建立起來。

清末的商人社團種類繁多,可謂林林總總。其中最為普遍,影響也最大的是商會。據綜合各種文獻資料統計,從1904年至1912年,除西藏外全國各地都已成立了商會,總計多達922所。其中商務總會49個,商務分會843個,另還有為數眾多的商務分所未計算在內。前曾提及,商會係由清王朝諭令倡導的形式得以誕生,成立之後並由商部奏請朝廷劄發關防印記,總、協理也經由商部“劄委”,與官府的聯係比較密切。但是,清末商會並不是一個官辦組織,而是商辦的民間社團。其會友、會員均為各行各業的商人,會董和總、協理也是各業商董,並無官府委派的督辦。總、協理雖須經商部“劄委”,但首先卻是由各商會會員以無記名投票方式推選的,因而是由下而上,與一般官辦機構事先經清政府由上及下任命官員顯然相異。同時,各商會的經費也是自行籌措,主要依靠收取會員所在行業繳納的會費,官府並不撥助任何款項。當然,在清王朝的專製統治之下,商會仍不可避免地在某些方麵受到官府的限製,但這並未改變其商人社團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