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辯論,從20世紀初年開始,到1906年的《民報》和《新民叢報》的論戰達到了高潮。辯論的結果,革命派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到這年年底以後,雙方的重點都轉入實際行動:革命派到南方發動武裝起義;而立憲派先後組織預備立憲公會、政聞社,以後發展到請願立憲運動。這事實上仍然是那場辯論在實踐中的繼續。
這當然不是什麼局部性的枝節問題,或隻是什麼方法之爭,而是鮮明對立著的兩條道路。事實證明:革命派的方向是對的,立憲派的方向錯了。
我想,這樣說並不是“老生常談”,而是不能不說的前提。否則,辛亥革命中先烈們所流的鮮血就成了多餘的。這不僅將使先烈們難以瞑目於地下,而且是非不明,連後生者也會在心中感到嚴重的不安。
還需要指出:立憲派代表的是上層資產階級,並且是剛由或正由地主階級轉化而來的那部分上層資產階級。他們往往本身就擁有大量封建地產,並同封建官府有著密切的血緣關係,是地主和資產階級一身而二任的。因此,他們兩重性中的消極方麵,不僅是一般資產階級的軟弱性,而且有濃重的封建性。這又決定了他們的政治態度,在革命大風浪麵前,常常竭力地反對革命,竭力地維護封建主義的許多東西。這是它的反動的一麵,而且是有著深刻的根源的。
那麼,是不是要對立憲派全盤否定呢?不是。應該承認,過去近代史的研究中對戊戌變法後的立憲派,常常采取一筆抹殺的態度。對他們在思想啟蒙、參加愛國運動等方麵的積極貢獻,沒有給予應有的肯定。對立憲派中的複雜情況,也缺乏具體的分析。這是應該糾正的。
立憲派代表的既然是上層資產階級,它還是資產階級的一翼,並且同帝國主義和封建勢力仍有這樣那樣的矛盾。因此,在它的兩重性中,既有消極的以至反動的方麵,又有積極的方麵。這種兩重性是貫串於辛亥革命時期的全過程的。例如,在宣傳工作中,他們宣傳過愛國,揭露過清朝政府的腐敗政治,鼓吹過國民的責任,還介紹過不少西方資產階級的社會、政治、倫理學說,這些都是應該肯定的。在行動上,他們參與或發動的一些愛國運動,對提高群眾的覺醒程度也是有積極作用的。就是立憲運動,也不能說客觀上一點積極作用也沒有起。特別是,當時革命派著重進行的是革命必要性的宣傳和武裝起義的實際活動,對其他方麵的宣傳教育常常顧不上,有所放鬆。同時,他們在內地不能公開活動,而立憲派一般是可以公開活動的。在封建勢力比較強固而革命派的力量還沒有達到的地方,立憲派在啟蒙方麵所起的積極作用就更多一些。這些,我們都應該公平地給予肯定的評價,不能抱著罵倒一切的態度。
立憲派內部的情況也是相當複雜的,需要作具體分析。海外的康梁與國內的立憲派是有區別的。就是國內的立憲派,成分也很複雜,至少有三種情況。第一,是同鐵路投資直接有關的那部分資產階級。特別是川漢路、粵漢路沿線那幾省,不少人在鐵路方麵的投資比在工廠的投資要大得多。後來,清朝宣布把鐵路收歸國有,這同他們的經濟利益發生了尖銳的衝突,不能不起來拚命。這部分立憲派表現得最激烈,積極貢獻也比較多。第二,主要是投資工業、農場等,受封建官府的保護也比較多,張謇就是代表。他們特別害怕“秩序一破,不可回複”。盡管在有些問題對清朝政府有強烈的不滿,但總的態度還是千方百計加以維護。直至看到清朝必倒,舊秩序無法維護,才改變態度。第三,還有些經濟落後的地區,實在沒有多少資本主義,雖然也叫立憲派,其實與封建士紳沒有多大差別,這些人有多少積極貢獻就很難說了。至於以個人來說,革命派中有後來變得很壞的,立憲派中也有後來變得很好的,這是另一個問題,這裏不需要多說。此外,在不同時期內立憲派的情況也有不同,特別是1910年冬第三次請願失敗後,它本身又有分化,正如有的同誌指出過的:有的轉向革命了;有的雖還不讚成革命,但對清政府絕望了;有的還在維護,直到大勢所迫才改變態度;有的始終堅持反動。這些,都應該如實地恰當地給予估計。
曆史的現象總是複雜的。列寧曾經指出:“在具體的曆史情況下,一切事情都有它個別的情況。如果從事實的全部總和、從事實的聯係去掌握事實,那末,事實不僅是‘勝於雄辯的東西’,而且是證據確鑿的東西。如果不是從全部總和、不是從聯係中去掌握事實,而是片斷的和隨便挑出來的,那末事實就隻能是一種兒戲,或者甚至連兒戲也不如。”曆史研究工作者一定要從事實的總和去掌握事實,把一切恰如其分地放在應有的位置上。否則,就會各持一端,各執一詞,不利於問題的解決,甚至把問題引到不正確的路上去。
(原載《人民日報》198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