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出差,叫他過來陪陪你。”丁寧理解地點點頭,接過餐盤吃了起來,和四哥一起應該能更快地走出李誌堅帶來的痛吧?
和丁耀祖一起出現的還有費軍,兩人都換上了便服。費軍穿著白色短袖T恤和淺藍色牛仔褲,套上白色運動鞋,他有強壯的體型,簡單的搭配,也顯出他的迷人帥氣來。丁耀祖也是白色襯衣和深藍色的西褲,衣服隨意紮進褲子,隱隱透露出軍人特有的氣質。
“哇,兩大帥哥!”丁寧驚叫起來。
帥哥是有吸引力的,不管你的心情是如何的低落,看到美男還是忍不住要低呼,要知道帥哥之一是自己的親哥哥,更是引以為榮、可以向人炫耀的!
丁耀祖是丁任飛叫來陪妹妹的,聽說妹妹有點不對勁,他馬上義不容辭地趕過來。看到她臉色蒼白、萎靡不振的,比以前更瘦了,心中頓時火起,“寧寧,是不是那家夥欺負你了?”
“沒有!”丁寧振作了一下,勉強露出微笑,轉向費軍,“哥,你沒把他介紹給我呢,他比你更高更帥哦。”
不是吧?費軍聽了就來氣了,說什麼也去過她家兩次啊,她對自己沒印象?
倒不怪丁寧眼拙,她一向心無城府,哥哥說要把他介紹給自己做男朋友時,靦腆保守的她惶恐得不敢抬頭見人,裝作若無其事的逗侄兒們。沒多看一眼也是不得已啊,男朋友耶,這字眼很敏感呀。
費軍望著滿臉崇拜的丁寧,不知該哭還是該笑,她這是故意避重就輕,轉移話題嗎?眨眨眼,他難過地說:“真難過!我去過你家兩次,你居然把我當木頭!”
“哪有!我看到你很眼熟,有似曾相識的感覺。”原來是去過我家,而且是兩次耶,丁寧暗地裏吐吐舌頭。
費軍臉上陰晴不定,丁耀祖卻笑起來,“我看你暫且死不了,那麼我們一起去買東西吧。”
哥哥在電話裏把妹妹的情況說得異常嚴重,鄭重其事的要他如此這般,害他丟下工作立刻飛奔過來,看她活潑的樣子沒有想象中的嚴重。應該沒有什麼吧?他想。
“買東西?”丁寧詫異地問:“我吃過飯了,吃不下別的了。”
“還是隻知道吃,你怎麼還沒有長大呢?智商還停留在三歲!”丁耀祖不客氣地戳一下她額頭,“是要幫你買衣服!”
丁寧帶去李家的行李是很簡單的,考慮去鄉下不必張揚,穿著樸素是她一向的作風,因此她隻帶了兩件T恤,兩條牛仔褲,離開李家時,穿了李銀霞給的,去地裏勞動的衣服。李誌堅在車站無法認出是他來,是否真的衣服有問題呢?李誌堅?幹嘛又想到他?甩甩頭,想要甩掉什麼似的,她說:“好啊,去就去唄。”
停了停,她歪著腦袋問:“誰付錢呢?”
“當然是哥,哥幫你買幾套衣服的錢是有的。”
“那,”丁寧眼珠子繼續骨碌碌轉,“我買十套,要挑最美最流行的!”
“可以,隻要不是最貴的就行。”丁耀祖拍拍胸膛,“錢包在你哥我身上。”
三人一起步行出發,時間是上午十點左右,步行街的服裝店有的還沒有開門,來買衣服的人很少。丁寧走在右邊,左手挽著丁耀祖,一邊指指點點,一邊嘰嘰喳喳說過不停。
“寧寧,你很吵,去和費軍哥哥吵去。”按照計劃,丁耀祖開始把妹妹推向費軍。換到左邊的丁寧看看丁耀祖,又瞅瞅費軍,夾在兩大帥哥中間大搖大擺的招搖過市,有點無福消受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