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東西兩鄉劃河為界,你敢去?(2 / 2)

楊誌沉默了。

西鄉就這麼點大,平常就隻有他爸一個人賣豆腐,走走停停,幾個村逛遍,也就賣完了。現在多了他一擔豆腐,哪有人天天吃豆腐的?他賣得好,肯定他爸就賣得不好。

其實鄉裏這些年,都維持著一個勉強的和平。

比方說,有了一家賣肉,別家就不會再去賣肉。有一家做木匠的,也就沒別家做。為什麼呢?那當然是因為窮呀!有人賣,也沒人買啊。要是兩家都做一樣的營生,那就是兩家都等著餓肚子、掙不到錢。

但是現在一家人做一樣的營生,難道自己要從老爸碗裏搶飯吃?

楊誌想不下去了,把當天的錢全部交給老楊,說什麼也不要。

老楊吃了飯,坐在門口,含著他的煙鬥,也不點,就在那發愁。楊誌思前想後,走出來蹲在旁邊說:“爸,我想過了,明天我就不走西鄉了。”

今晚上老楊賣剩的豆腐每人吃了一大盤都沒吃完,剩下的隻能倒掉。這豆腐隔夜就壞,肯定不能留。那豆腐倒掉,就好象割老楊的肉一樣。所以老楊正心煩,聽到老二這樣說,就更生氣了,惡言惡語地說:

“做人一點毅力都沒有,你才跑了幾天?三天不到,你就打退堂鼓?難道天會掉錢下來讓你撿啊?”

楊誌見他急了,連忙解釋道:“這西鄉就這麼大,別人也不可能天天頓頓吃豆腐。買了你的,肯定就不買我的。我想過了,我去其他地方看看能不能賣出去。”

“能去哪啊?”老楊納悶。

“東鄉唄。”楊誌嘟嘟囔囔地說。他自己也沒有底氣。

果然,老楊一聽,還沒來得及說話,在廚房洗碗的楊誌媽就跑出來說:“東鄉可不能去!去了,東鄉的人說不定要趕你走呢!東鄉和西鄉劃河為界,這麼多年來,說好了大家互不相犯的。”

“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楊誌爭辯道。

“老祖宗留下來的規矩,總有道理。”

楊誌聽了他媽媽說話,沒吭聲。倒是老楊點點頭,說道:“老二也是沒辦法了,試試吧。東鄉也不是沒人過來我們西鄉攬活,合著他們過來就行,我們過去就不行嗎?”

楊誌媽歎了口氣,隻好又回去洗碗了。

其實她說的話,楊誌也顛來倒去地想了幾遍了。但是不破不立,不試試怎麼知道呢?隻是東鄉有點遠,光靠走路走不過去。怎麼辦呢?

想著想著,他趕緊跑去阻止正要泡豆子的老楊,說:“爸,明天我不去賣豆腐了。你先別泡我的豆子。”

老楊把裝豆子的簸箕往地上一扔,罵道:“好吃懶做,遇到一點點困難就打退堂鼓,就算有錢撿,都輪不到你!”

楊誌也不計較,就扔下一句:“反正你別管了,我心裏有數。”就跑回去睡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