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還沒有發生,小案卻仍然存在。
其實,大案和小案的區別隻是相對而言。對於被害人而言,攤上什麼樣的犯罪都是一種慘痛的遭遇。命案畢竟是少的,多數還是一些搶劫、盜竊、強奸、傷害之類的案子。
這一天,林玄鶴拿著轄區公安分局報來的警情分析來找蕭雲天,“隊長,最近有幾個派出所的轄區內連續出現了強奸案,我覺得有些蹊蹺,想過來找你商量一下。”
在隊內,林玄鶴一方麵主要負責各類刑偵儀器的操作,也對轄區內公局、派出所報送的一些偵查情況進行分析。
通過對犯罪態勢的研判,可以分析某一地某一時的治安形勢如何。
有的時候,在某些區域內犯罪率相對比其它地方要稍高一些。俗話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如果有幾個不務正業的人在那裏,可能就會傳染帶壞一批人,這個地方的治安形式就或稍差一些。
總之,好是有傳統的,壞也是有傳統的。當然,這裏並不是要把所有人一棍子打死,哪個地方都有好人,也有壞人,更多的是中間派。偉人以前就曾經說過,任何地方都有左中右。隻不過這些人的比例是不一樣的。
刑罰世輕世重。隨著治安形勢的不同,理應采取不同的對策。對於那些治安形勢不好的鄉鎮和村莊,以前的時候,蕭雲天曾經有一個辦法。
原來的時候,還允許開公判公捕大會,也就是那些被公安局逮捕的和被法院判刑的人,都拉到台子上過一遍,公開宣布逮捕、公開宣布判決,一一上台之後,再拉上大卡車繞城轉一圈。
這種活動,對於年紀大一點的國人應該說是不陌生的,大多是在學校校園或者禮堂內進行。兩個警察扭住一個犯人,犯人脖子裏都掛著一個大牌子,等喊到誰名字的時候,由警察把牌子翻過來,牌子上一般寫著盜竊犯某某某等字樣。
公判公捕大會的壓軸戲就是最後宣布死刑的時候,隨著宣判的法官一聲“押赴刑場,執行槍決”,背後的警察就會把一塊高高的牌子插進死刑犯的脖子裏。而脖子裏掛著的牌子上,名字則會被打上一個鮮紅的叉號。
這種形式褒貶不一,貶的人說侵犯了人權,不該遊街,褒的人說打擊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但總之這種形式,逐漸從國內消失了。
對於這種情況,蕭雲天倒覺得,公判公捕大會未嚐不可,這些本來都應該是向社會公開的。至於侵犯了人權等批評,可以采取變通的方法,如給罪犯們都戴上隻露出眼睛和鼻子嘴巴的頭套,不再遊街就行了嘛。
每逢治安形勢不好的時候,開一開這樣的公判公捕大會,對於那些潛罪犯而言,的確是一種心理上的震撼。鑒於此,蕭雲天每次開公判公捕大會的時候,就建議組織的領導,是否可以到那些治安不好的鄉鎮村莊上轉一圈,尤其是帶上幾個這些鄉鎮村莊裏出來的罪犯。
實踐證明,這種措施效果也的確不錯,隻要公判公捕的車隊從這些鄉鎮村莊上一過,治安形勢就會好上幾個月。“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有了前車之鑒,後來者就要掂量掂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