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一豐作為一個父親還是比較稱職的,他也對兒子多年來的處境很慚愧,總想去盡力作出補償。於是在他的關照下,兒子曹辰從一個皮包公司老板到淨資產上億隻用了五年,速度另人瞠目結舌。而且方一豐操作的很隱秘,除了有敏感的官員略有懷疑之外,沒人知道他跟這個叫曹辰的公司經理認識,更不要說想得到他們是父子關係了。父子兩人見麵都是趁著方一豐去外地出差或者開會學習的時候讓曹辰到當地見麵,而且兩個人不通電話,有什麼事要聯係都是通過網絡留言,防止被人從電話清單上查出苗頭。
曹辰殺繼父的時候還沒有讀大學,而且他並沒有生意頭腦,這些年來的資產膨脹都是方一豐在背後主導的,利用他在這個位置上的優先信息來大肆撈取好處。
比如說是前兩年,文化部有意向要整頓網吧,清理那些黑網吧和麵積達不到的小網吧,重新審核執照的發放,方一豐就讓曹辰開了兩家網吧,並在此基礎上有注冊了一家文化公司。結果,文化部傾向於一個地方以後隻發有限的幾張執照,不過新開網吧可以通過加盟得到特許開分店的文化公司而共用一張執照,一般一個城市隻有一到兩家文化公司得到這個特許。當然,在這一政策出台以後,文化部門肯定是要從這一兩家特許文化公司裏分一杯羹的,這是什麼政策?就是壟斷!所謂為了保證網吧的安全性拉,防止未成年人上網拉,都是狗屁!無非是借機斂財。當然,還不好做的太白,畢竟一張工商執照不過幾十塊工本費,文化局無法明著說我一張文化許可證要賣二、三十萬。那怎麼辦?退居幕後,把重任交給得到授權的文化公司,文化局不再發放執照,要開網吧請加盟,這些事是你網吧和文化公司之間的事,如何定價,協調與我們行政部門無幹。當然,背後裏文化局和得到授權的公司有沒有什麼地下協議,老百姓是隻能猜測,但從天上不會掉餡餅來看,結論是很明顯的。這是什麼行為,壟斷!集體出售公權力以牟利!!嚴重的與民爭利!!!
在方一豐的支持下,曹辰的公司得到了本縣唯一的特許經營權,不僅新開的網吧要到他這裏來加盟,已經開了的網吧以後執照到期也得來加盟,價錢是少不了得,根據僧多肉少的現實狀況定在30萬,雖說要交出去不少,奈何是無本生意,隻賣一個名字而已,落到口袋裏的全是利潤,還是相當可觀的,兩年來已經授出100多個加盟權了。
都是這種生意,曹辰的公司能不迅速發展壯大嗎?一切形勢大好,但是風波再起,曹辰又殺了人了。
無論經濟上有多富裕,曹辰的脾氣還是很暴躁,這源於不幸的童年,也源於這些年來一直沒能真正平靜下來。雖說事情已經過去很久了,但他每次被噩夢驚醒,都是夢到上海警察來抓他了,可見潛意識裏一直很恐懼。所以當和鄰居拌嘴後就血上腦門,順手一板磚,結果一醒神才發現生命是如此的脆弱。還好沒人看到,也沒人聽到,曹辰第一次撥了老爹的手機。老爹來得很快,戴著帽子和墨鏡,獨自打的來的。
方一豐明白,第一,這事不能讓父子兩人以外的任何人知道,自己的親信也不行,所以銷毀罪證要親自動手,第二,警察對於失蹤案的調查力度遠不如凶殺案,所以,要想法兒讓屍體不見天日。
決斷很快,父子倆把屍體藏進行李箱,由曹辰開車到方一豐老家的院子,挖地三米埋了下去。藏屍在家,這不是因為愚蠢,自留罪證,而是曹辰和鄰居太近,如若被警察當凶殺案調查,難免要做基因圖譜,一旦上網對比,就會發現他是上海警方的通緝犯,那就完了。埋在老宅,隻要沒人想到方一豐身上,就不會有事,相對來說,這還是最有效的辦法。而結果也證明了這點,曹辰的鄰居被當作失蹤處理,一年多過去,一切還是風平浪靜,方一豐的心也就放下了,隻要不賣老宅,永遠不會有人知道,至少幾十年裏不會有人知道,為了兒子,不得不如此啊。
不過,他沒有想到有一天有人會動用如此多的人手來調查他,從地下勢力,官場上等各方麵對他用放大鏡來觀察,連他初中第一次寫情書的對象都查了出來,他自以為的隱秘就要不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