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中第一個不可不想的問題
生存與死亡
問:是生還是死?
答:生命是自然的一種恩賜和懲罰,於是就出現了生的欣喜和死的悲哀。人類無法躲避這樣的自然選擇,這是人生中必須的經曆。但是,如何“生”和“死”的意義是自然界無法幹預的,它隻是提供人類生活的開始與結束。
人生不是“你”“我”“他”,不能刻錄、無法複製。走過就是擁有,穿越人生的某個領域就是人生的問題。
——編者語
死,很無奈
斯芬克司之謎依舊擺在人類眼前,死亡的困擾永遠是人生問題中之最,任何思考都會顯得無力。西哲史上對死亡的哲學思考大致經曆了“死亡的驚恐”、“死亡的美好”、“死亡的冷淡”、“死亡的簡單”四個不同的階段。
“死亡的驚恐”,古希臘、羅馬的死亡觀產生後,人類開始用自然的眼光審視死亡和死亡本性,並提出了對死亡恐懼進行心理治療的諸種方法。
“死亡的美好”,人類不再用自然的眼光而是用宗教的或神的眼光看待死亡,把對天國生活的渴望轉嫁到對死亡的渴望上。
“死亡的冷淡”,人類不再用神的眼光而開始用人的眼光理性地看待死亡,斷言“自由人的智慧不是默思死而是默思生”(斯賓諾莎),但采用的是形而上學的思維模式,把死亡看作與人生毫無關係的自然事件,因而對死亡采取極端漠視的態度。就這三階段而言,生與死,在與不在,在西方哲人那裏一直是處在截然不同、不可兩立而存的模式之中,生與死彼此無關,生就是生,死就是死,在就是在,不在就是不在。他們都是以死亡的不可經驗性作為論證生與死、在與不在的二元分離的論據,其內在的心態也是對死亡的恐懼與回避,盡管這種回避較之中國儒道要深刻得多、機智得多,畢竟智慧的回避並不因智慧的外衣而改變其內在的性質。
“死亡的簡單”,叔本華、尼采們出現了,他們斥責漠視和回避死亡為“自我”的失落和沉淪,要求簡單地麵對死亡,重新體認死亡的意義,思考人生和籌劃人生。而真正從形而上學層次上係統地揭示生與死、存在與不存在的關係的哲人是海德格爾,他力圖以一種強烈地凸現著生命意識的死亡觀體現自古希臘、羅馬以來哲學家們力圖達到然而卻始終沒有達到的人生智慧。
人生是痛苦的,而痛苦就是人生的歸宿,叔本華就是這樣闡述人生的。他說:“人生痛苦的根源在於個人意誌。人生在整個根性上便已不可能有真正的幸福,人生在本質上就是形態繁多的痛苦,是一個一貫不幸的狀況。人生是在痛苦和無聊之間如鍾擺一樣來回擺動著。”所以,他提倡一種無欲的生活,在藝術創作和思想升華中尋找突圍的缺口。而他的死亡哲學也不是提倡人們渴望死亡,而是去努力改變生活,來實現無欲無我的超俗境界。
以尼采來看,議論死亡就是考慮生存,有什麼樣的死就會有什麼樣的生。所以,他高喊“成就之死”。“成就之死”就是成就一生。他提倡超人的生活。在有死的人生中創造出無限的東西。他還向往“酒神”的生活,據說古希臘的酒神迪奧尼索斯有著強大的生命力,而尼采就是想追求樂觀、迷狂的人生。
在生中探死
我們太愛關注死亡了,以至於我們很多時間把生存給忘卻了,當然這樣活在生存裏的忘卻有點讓人迷惑和盲目,人生也就失去了彩色光環的環繞。
隻是因為個人的生存而生存,這樣的生存不是人的生存,隻有為了人類的生存而生存才是真正的人的生存;同樣,對於個人的死而思索,這樣的死必定是狹隘的、自私的、渺小的,唯有人類的命運而思考才是最偉大的思索。所以,對死亡的思考就是對人生問題的思考。
不能狂妄地說對海德格爾的理論有著完全的把握,也不能說對叔本華的高度有所理解。人生可以說摻雜了很多痛苦,生命就是很多磨難連接起來的一條線。而尼采卻這樣說:“生命固然是痛苦的,但應該積極地接受和肯定生命,在痛苦中尋找生命的意義,當一個人陷入一件陰鬱而責任極其重大的事情中,保持愉快的心情就決非微不足道的本領。”人活著就應該在有死的生命中創造出無限的東西。從這一點上講,人們感受到了人生中美麗的風景。沒有人能阻擋死亡的腳步,而死亡也能給人生帶來警示——珍愛生命,尋找有意義的人生。
死是對一個人人生的一次界定,而這一界定對於每個人來說都無能為力做出改變,連努力的機會都不會有;但在這界定之內,卻是屬於我們的人生,每個人都是自己人生的書寫者。死是一種自然現象,如果能夠正確地對待死,也就能把握好人生。
很多人總是認為死亡有著灰暗而又神秘的意義。也許是人們太在乎生而忽略了死的立場。世界就是這個樣子,一個東西消滅另一個東西,讓自己活,或者自己被消滅,別人活。我們所能感知的世界都是這樣生存的,活物與石頭也沒什麼區別。如果要把死亡帶上太多的情感,死就會有著難以捉摸的神秘感。
其實,死是生活和生命的另一部分,是生命中特殊的表現形式。死亡時時刻刻存在並滲透於生命之中,死亡作為生命的起源和歸宿,比生命更接近曆史。甚至可以說死亡來自曆史,又返回曆史,它簡直就是曆史的同義詞。每個人都無法逃避死亡,死亡是生命的一部分。
所以,生與死是人類與生俱來的一種生命現象。每個人的意識裏都有死亡的本能。它與生本能相對應,構成人類心靈底層最重要的兩種本能力量。
古今中外的著作家都對死亡表明了自己的態度。泰戈爾說:“生如夏花之絢爛,死如秋葉之靜美。”在他的筆下,死亡和生存一樣美麗;莎士比亞也曾在《安東尼和克利奧佩特拉》中寫道:“死的震擊似愛人的技巧,它是傷害者,也是被欲求者。”對於死,他們不會在脆弱的心裏存放太多的悲觀,而是對於這一人類的活動給予美的色彩。
在人生的旅途上,死亡會牽及前進的腳步,桎梏思想的爆發。跨過去的才是真正的哲人。你舉不出一個不談論生死的哲學家。其實,死並不是一切的終結,即使是死也隻不過是變化的一種。是一種形式的終結,又是另一種形式的開始。對於生死自若的人來說,想得最少的是死,不會因為生命的一次變化而默哀,而是對生發起聲勢浩大的進攻。
什麼是生命〖1〗
生命是“力”
力對於生命來說就像嬰兒需要乳頭那樣強烈。每個人的生命都需要力因素的環繞,這樣說也並非有悖於生命邏輯。而生活中一個人往往還需要具有很多能力,比如,運動能力、繁殖能力、生長發育能力、應激能力;如果生命出現了生的反麵,那這些能力就不會再具有。有生命的騾子,它具有運動能力、生長發育能力、新陳代謝能力、應激能力、適應一定的環境的能力等;死了的騾子就不具這種能力。所以,每一種生物的能力因素在生與死中徘徊和遊走。而在這些能力中,哪些能力是生物所能共有的呢?最準確的回答是生命。
生命在於運動
生命為什麼要運動?
生命需要運動是個很顯著的特征,同時也說明了生命具有這種運動的能量。所有的運動都是因為能量的作用,就像子彈在槍膛裏靜靜地躺著,當人扣動扳機的時候,就會觸動子彈裏的彈藥,彈藥經過劇烈的變化就會產生巨大的能量,當動能作用在子彈頭上的時候,就會促使子彈高速的運動。子彈的運動也是運動,隻不過這是動能所引起的。所有運動的物體都是能量的作用,如果沒有能量作用,我們會看到它會停止下來。所以,運動與能量有著密切的聯係,是物體和能量的結合。
生命的運動也是能量作用在生命物質上,生命體就會展現出活躍的生命運動。受精卵也是生命中的一個個體,也是新生命的開始。受精卵誕生之日起,它就開始做生命運動,時時刻刻不停息地做著生命運動,呼吸和新陳代謝就是生命運動的表現,初始運動是分裂增生,逐漸分裂分化,不斷的增多,遺傳物質的信息表達出來分裂增生的規律,在這個規律的指導下一步一步地成熟,最後落地成為一個新生兒,然後繼續成長,長大成人。生老病死就是生命的運動表現。生命能量一旦脫離生命體,人就會進入另一種狀態——死亡。而屍體就是暫時不動的生命體,生命也就回歸到大自然之中了。
生命是值得的
生命是值得的嗎?其實,這一問題指向的人生有意義嗎?當然,隻要你願意去努力,就會有意義。一個人如果隻是為了單調地存活、虛無地跟著時光跑、吃喝玩樂,那麼人生就不會出現精彩的場景。一旦把畢生的精力都投入到美好的生活和事業中去,那麼我們就不會缺少生命中的激情。那麼,到底是什麼值得我們度過此生呢?至少這樣的生活變得很有意義,高尚和自我的實現。
在此,我們把人生的意義分為四個部分:奉獻、專心、協作、獻身。可以說這四部分是生命可以為之付出的,美麗的人生需要它們的陪伴。
奉獻就是自己所付出的。一般情況下,自己的付出與索取成正比例的。如果一個人隻想著索取,而不付出,一味地追求自己的快樂和享受,那麼,生命固然無味。如果我們幻想生命僅僅是為了滿足我們的好奇心和空虛,生命就會變得非常平淡。換言之,自私的人害的是自己。一個人想要得到回報,就必須釋放出能量,把生命點燃。
協作就是將自己與別人聯合起來,能夠給別人帶來力量。人具有社會屬性,要想在新時代裏表現突出,就要學會協作,這樣,不僅幫的是自己,還能給別人減輕困難的程度。通過協作,我們可以學到許多單打獨鬥所學不到的東西。樂觀者必定懂得如何進行協作。不懂得集體協作的人就像荒野裏的一隻野狼,像個獨行俠,很容易遭受孤獨的侵擾。
專心就是把精力集中在某件事情上。專心可以使人成就一番事業,如果生活中有太多的隨意,這將是不好的征兆,隨意的心就會失去前進和實現理想的意誌。
獻身就是把自身的東西獻出去,換取另一樣東西。而人生最大的快樂莫過於把生命貢獻在有價值的事業上,而這樣的貢獻會讓人生顯得格外鮮亮。
正如蘇格拉底說的那樣,生命最終目標就是解析生命中那些無休止的活動和本身。如果生命有意義可言,那麼,偉大或不朽就成為不存在的東西了。什麼是生命?自然是哲學,而人也是哲學,生命隻是哲學裏的一個過程,從荒蠻到信息時代,生命沒有離開過人類,什麼又是生命,隻有生命才能告訴我們,生命就是睜眼與閉眼的過程。
工作是生存的根本〖1〗
生存與勞動
人為什麼要工作?這是個選擇,也是人生中重大的決定。誰不需要生存,誰就不需要工作。
首先是生存的需要,對於大多數人而言,工作的直接目的就是生存,一旦失去了工作,就會失去生存的能力,所以,在中國的“吃了嗎”、“最近忙嗎”成為了人們最關切問題。再往後10年,中國的社會保障成熟了,人們財富增長了,問候也許會改為“休假了嗎”、“什麼時候退休”。對於當下來說,大部分人則必須為了一日三餐而工作。魯迅先生說過“吃飯是為了活著,活著不是為了吃飯”,而很多人卻是在為了吃飯而工作。
其次,工作是為了社交的需要。人是一個社會性的動物,人必須要有一定的社交活動,否則就會失去生活的樂趣,所以對於滿足了生存需要的人而言,社交活動則是其工作的重要目的。
再次,工作還成為實現個人願望的手段,人的欲望總是沒有盡頭的,總希望自己獲得更多,位子站得更高,於是,很多人滿足了生存的需要,社交的需要,整天努力地工作著,比爾·蓋茨為什麼要工作?答案就在這裏。
很多人認為自己一輩子都要忙碌在工作上。其實,並不是這樣。人天生就是為了自己所願意和喜歡的事情而努力。如今,很多人都追求時尚的生活,不一樣的是,那些窮苦的農民在大樹底下乘涼,富人到國外的沙灘上曬太陽。滿足於私人別墅、豪華遊艇、環球旅行、太空遊或者滿足於養幾隻小雞、養幾條小魚、種幾棵小菜等,都是不同的人生理想,更是價值觀的立場不同。價值觀也在多元化,人們的思想很容易受到影響,不管是主流還是非主流都有人願意接受。於是,很多拿著豐厚的薪水卻要回歸自己的一畝三分地,種菜種花去了。
人應該選擇怎樣的工作?侄女剛剛學會說英語,常常把這句英語掛在嘴邊:Which way should we go?大家可以用這句話問一下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