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言(1 / 1)

序 言

凡耳聰目明的正常孩子,差不多都是在長輩的故事中長大的。其中就有我本人。

兒時,聽著奶奶的“條帚疙瘩炊帚苗”(類似於《狼外婆》、父親的《三俠五義》……)這些故事漸漸長大,漸漸懂事。先人們把他們的善惡觀灌輸給我,把忠孝節義的優良傳統隨便給我,直到我能獨自“走路”——能獨立從書本上索取我需要的知識。處世以來,我會按照古人的善惡標準來接人待物,來規範自己的行為,在周圍的人群裏,擁有了比較不錯的口碑。如此算來,像一位老作家說的,他是吃民間文學的奶長大的,此話不假,我也是。

以後就開始舞文弄墨。從文後,仍然接觸那些口耳相傳的故事。在寫小說、詩歌之餘,也搜集一些故事發表出去。同時,我開始重新審視這些民間遺產。我感覺,老了,實在有些老了。故事是實用型的,它比不得文物。文物似乎是以曆史久遠為美,它的價值是由稀少難得所決定,無論它的樣子到底美與不美。比如,周朝當時用鼎煮飯,而假如今天隻要你用鼎煮飯,恐怕比起電飯鍋、微波爐要差得多。為什麼仍然崇拜鼎呢,因為鼎已經不再用來煮飯,而是有更重要的價值了。由是,鼎如有任何改裝行為,可能貶值成廢銅爛鐵。故事卻不然。故事要受眾接受,必以能激起對方的審美快感為前提,這樣才能讓人家有耐心傾聽。所以故事不是文物,那麼,如套用文物的保管方式來傳承故事,那無疑是一種愚蠢的行為。

是不是可以這樣說呢,在今天,奶奶那個“條帚疙瘩炊帚苗”的故事,連5歲的孩子也沒有興趣聽下去,他們寧肯看《喜羊羊和灰太狼》。

那麼,抱殘守缺可能葬送故事,那可是祖祖輩輩下來的寶貴遺產呀。

於是,我決定改變故事,讓故事的內容與形式都與時俱進,讓它從奶奶或者父親講述的局限中超脫出來,帶上創作者的智慧和時代的理念,這樣,它才可以被讀者接受,讀者接受了,它才能完成其灌輸某種理念,即所謂教育意義的任務。

當然,與時俱進不是某個人的發明,這是大勢所趨,我等改良故事的作家,無非是被潮流推動而已。

於是,磕磕絆絆中,我創作,發表了一兩百萬字的傳統故事。不是我有意顛覆故事的套路,我是不斷揣摩著讀者的心理或者說編輯的心理,小心翼翼地進行著這種改良的。

感謝故事養育了孩童時代的我。感謝故事充實了成人階段的我。

這本書是我出版的第三本傳統故事集。在當下傳統故事寫手中,有一兩百萬字的作者不會很多,但發表多少隻是個量的觀念,它不是質。假如能留下點精品,那才是我的追求。去年春節,得雜詠七首,錄其一,以誌。詩曰:

羞煞當年懵懂時,錯將浮淺作才思。

狂吟妄吼七千步,不及陳王一句詩。

此是我的觀點。我希望我的故事能抵得上半句陳王曹植的詩作,能在讀者中流傳開來,就這。

2012年4月17日於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