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聖君明主 第四節冷麵王雍正(1 / 3)

第二章聖君明主 第四節冷麵王雍正

曆史反光鏡

雍正夾在康熙和乾隆中間,一直是以一種“冷酷嚴暴”的形象出現在人們的印象中。電視上的雍正,是個不折不扣的暴君,他殺人如麻、弑父篡位、殘害手足、屠殺功臣、大興冤獄、推行暴政、逼死生母,等等。武俠小說裏的雍正還縱容手下弄出“血滴子”這樣的殘忍手段,隻為了達到控製民眾的目的。就連他最後的離奇死亡,也被看成是“罪有應得”。這顯然又是一個被誤讀的人物。曆史上,真實的雍正勤於政務、大興改革,著力清除康熙統治後期的各種積弊。同時,他也確實是統治嚴酷、猜忌多疑、刻薄寡恩。但也正是因為他的嚴厲統治和超乎尋常的努力,大清帝國才逐漸走向鼎盛,為“康乾盛世”起了承前啟後的作用。

關於雍正的皇位是否合法,曆史上一直存在爭議。在民間更是傳得沸沸揚揚,說康熙本來是屬意皇十四子、雍正的親弟弟胤。可雍正卻使用陰謀詭計,串通隆科多,篡改了康熙的遺詔,把“傳位十四子”改成了“傳位於四子”,還把大老遠趕來奔喪的弟弟——大將軍胤擋在了外麵。即位後又把所有跟他爭過皇位的兄弟害了個遍,要麼殺,要麼關。

但事實證明,“矯詔說”是不真實的。

遺詔要用滿、蒙、漢三種語言寫成。滿文是豎寫的,把“十”改成“於”不好改。而且清代的用語規範,檔案中凡寫到皇子時,都要寫成“皇幾子某某某”,而不能寫成“某皇子”。僅將“十”字改成“於”字,豈不是將“傳位皇十四子”改成“傳位皇於四子”了嗎?再說當時是用繁體字,“於”寫做“於”,如何去改?

保存在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的康熙遺詔裏寫道:“雍親王皇四子胤禛,人品貴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統。著繼朕登基,即皇帝位。”僅從它的寫法來看,改成“傳位於四皇子”是完全不可能的事。

雍正即位時已四十五歲,了解世情,已具有豐富的政治經驗。即位後,他采取了多種措施來鞏固自己的皇位。

消除異己,分化瓦解諸皇子集團

將胤從西北軍前召回,加以圈禁。晉封胤禩為廉親王和總理事務大臣,將胤禟發往青海西大通(今青海大通西北)。對兄弟們采取的種種政策,可以說是出於當時的政治需要,每朝都有類似的事,不能就以此說雍正殘暴、謀殺手足。

鑒於清朝沒有行之有效的立儲製度,常因皇位繼承權產生爭端,創立了秘密立儲製度。

整頓吏治

雍正皇帝即位之初,吏治廢弛,貪汙腐敗已成風。他克服各個方麵的阻力,在全國上下大規模地開展清查虧空,設立會考府,實行耗羨歸公、養廉銀製度,取締陋規。我國古代以銀、銅為貨幣,征稅時,銀兩在兌換、熔鑄、保存、運解中有一定損耗,故征稅時有一定附加費。此項附加費稱“耗羨”或“火耗”,一向由地方州縣征收,作為地方辦公及官吏們的額外收入。耗羨無法定征收額,州縣隨心所欲,從重征收,有的抽正稅一兩而耗羨達五六錢,人民負擔甚重。雍正實行“耗羨歸公”,將此項附加費變為法定稅款、固定稅額,由督撫統一管理,所得稅款,除辦公費用外,作為“養廉銀”,大幅度提高官吏們的俸祿。這樣,既減輕了人民負擔,又保證了廉政的推行。故雍正說:“自行此法以來,吏治稍得澄清,閭閻鹹免擾累。”這就是所謂的“高薪養廉”。

由於他態度決斷,雷厲風行,清朝的財政狀況在短時間內得到明顯改善,官吏貪汙、吏治腐敗的狀況都有很大的轉變。旅日華人學者楊啟樵說:“康熙寬大,乾隆疏闊,要不是雍正的整飭,清朝恐早衰亡。”有“雍正一朝,無官不清”的說法。

攤丁入畝

這是一項重大的賦稅改革。中國自古就有人丁稅,成年男子,不論貧富均須繳納人頭稅。雍正實行改革,將人丁稅攤入地畝,按地畝之多少,定納稅之數目。地多者多納,地少者少納,無地者不納。是謂“攤丁入畝”,一舉取消了人頭稅。這項措施有利於貧民而不利於地主,是我國財政賦稅史上的一項重大改革。

創立軍機處,推廣奏折製度

明代權力集於內閣,故有權相產生。雍正把權力進一步集中在皇帝手中,創立軍機處,作為皇帝的秘書班子,為皇帝出主意、寫文件、理政務,“軍國大計,罔不總攬”。其特點是處理政事精簡速密。軍機大臣直接與各地、各部打交道,了解地方情形,傳達皇帝意旨。此機構存在200年,直至清末。與創立軍機處伴隨的是推廣奏折製度。由於以前的官文書批轉手續繁複,且經多人閱看,時間拖延且難於保密,而奏折則向皇帝直接呈送,直達皇帝本人。雍正擴大了可向皇帝上奏折的人數,不同身份的官吏可以及時反映情況、報告政務。這樣,使皇帝洞察下情,以便製定政策;也使官員們相互監督,皇帝得以了解他們的賢愚、勤惰,政績、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