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女嫁漢,穿衣吃飯
閨女還沒有長成,就有人盯上了:一種是被同齡小夥子看上;一種是被家有兒子的父母惦記上。還沒到16歲,就有人上門說親,媒人是兩家的熟人或親戚。第一次,旁敲側擊問問閨女父母找女婿的條件——若是女方父母對男方家沒啥意見,就會明確表示。說媒的人就天天往人家家裏跑,說東道西,不著邊際,但主題寸步不離。
閨女爹娘說:養閨女嫁漢,吃飯穿衣,隻要男方家境好了,閨女嫁過去不受罪,他們就很滿意了。閨女一般不吭聲,嫁誰不嫁誰,大都父母說了算,媒人天花亂墜之間,閨女本人也很少參加——南太行閨女們都非常自覺地遵守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即使有不同意的,也都屬於無效投票。
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以後,這種情況有所轉變——有閨女們剛烈的,有主見的,寧死不從,也有非他不嫁的。但大多數閨女沒主見,像山頂上的樹,河裏的水,哪兒風大往哪兒倒,哪裏的水深往哪裏淌。也有訂了婚退婚的,本來要好的兩家,因為退婚反目,村罵鋪天蓋地,不但大肆誇張生殖器的功能,還捎帶了對方祖宗八代兼親戚。沒有退婚的,早早就結了婚——男的十八歲,女的十七歲,兩個人還沒有明白婚姻究竟是站著走好,還是趴著穩當,就成雙結對,耳鬢廝磨,白天一鍋飯,晚上一個花枕頭了。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這種風氣愈演愈烈:男方家庭“占位”的思想意識空前強烈——見到好閨女,就先說給自己的兒子,定下來,免得別人再來饒舌。閨女還隻有十六、七歲,就成了誰誰誰的未婚妻——兩個孩子遇到一起,漲紅了臉,還羞羞答答,前言不搭後語,扭扭捏捏像是兩隻剛出牙的嫩玉米,驚慌如兩隻剛出生的小鬆鼠。
南太行財禮不菲,以前幾百,幾千,現在三萬到八萬不等。即使出再多的錢,父母也都願意自己兒子有個媳婦。在他們看來,父母一輩子的任務就是生孩子,養孩子,蓋新房,啥時候娶了兒媳婦,就算完成了一生的使命。要是遇到有錢的家庭,再養十個兒子也不怕,閨女們搶著往家裏跑,哭著喊著要給人家當兒媳。
因為什麼?因為“養女嫁漢,穿衣吃飯”——其中,“穿衣吃飯”是物質層麵的——吃得好,穿得好,才構成了普遍意義上的鄉村榮耀——多年以來,南太行的閨女們似乎都在為此做著不倦的努力,有的如願以償,有的隔窗哀歎,有的如願以償了,又人財盡失,有的顧盼自憐,卻迎來了預想不到的富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