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出來!”

“你剛才好像很不服氣,是嗎?”

我看著“任我行”銅鈴大的眼睛,沒有說話。

“不說話就是默認。那我現在給你個機會,你踢我三腳,我踢你一腳,誰要是後退三步,誰就大聲說‘我是警隊的王八蛋’。”

“怎麼樣,敢不敢?”

看著這個賭注,我像占了很大的便宜,“任我行”明顯沒把我放在眼裏。

“譙羽,我們支持你!”

我正思考著要不要接受挑戰,場邊的隊友卻按捺不住,群情轟動。他們是站著說話不腰疼,就憑“任我行”那身黑黝黝的肌肉,就不是一般人能踹得倒的。但形勢發展至此,我也隻有上了。

躬身、運氣、滑步、出腿,以前練了上千遍的動作,今天看似有了用武之地,但可惜的是,它沒有達到預期的攻擊效果。第一腳,失敗。緊接著,是第二腳、第三腳。我沒想到我苦練了五年的中國功夫隻能將“任我行”逼退兩步。他的身軀猶如鐵鑄。

“嗯,還不錯。”

“任我行”拍了拍身上的灰,看了看我。

“小子,小心點。我來了。”

一腳,隻用一腳,我的身體就離了地。我仿佛看到雲在天邊飛。幾秒過後,我的身體就重重地落在了地上。

“羽哥,你沒事吧?”

彭傑、巴羅幾個可能是感覺我摔得比較厲害,趕緊過來扶起了我。

“沒事。”

我捂住胸口,強忍著站了起來,但伴隨而來的陣陣咳嗽,還是讓我倍加難受。

“願賭服輸,現在你知道該怎麼做了。”

有一句話叫“槍打出頭鳥”,還有一句話叫“擒賊先擒王”。“任我行”上課前顯然是做了一番功課的,他達到了他預期的目的。我的一句“我譙羽是個王八蛋”徹底讓我沒有了自尊,也讓整個學員隊喪失了和他挑戰的勇氣。

後來的“任我行”,完全發揮了“任我行”的特色。他把我們當成了特警隊員,開始了殘酷的訓練。就拿散打訓練來說,一般人是先講解,再示範,然後訓練,最後才是對抗。他把這個順序顛倒了,先對抗,再講解,然後是示範,最後是訓練。這樣做的結果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成了他模擬攻擊的對象。一天下來,沒有人能夠完整地存活下來。

再順從的貓也會反擊。它之所以沒有行動,隻是因為還沒有達到它心裏所能承受的極限。

一周後,天空蔚藍。

“今天是八公裏武裝越野,我沿途會跟你們在一起。當然,我的鞭子是不認人的。”

“任我行”的鞭子是用一種熱帶植物做成的,有些像藤條,但又有區別。它更軟,鞭打在肉身上由裏到外生疼。彭傑是最有發言權的,因為他的背上全是地圖,這都歸罪於他那超標的體格。有時候,胖真的是一宗罪。

警校坐落在東郊,而我們的越野方向是城北。我和彭傑一組,而我們的負重就是肩上的厚實的木頭。它起碼有150斤,相當於內地210斤,這越野的艱難可想而知。

開始的四公裏我們的隊形保持得還不錯,可過了拉薩河的郎木橋,隊形就開始拉長了,我和彭傑不由得就成了拉後腿的。“任我行”的鞭子開始在我身上招呼了。說實話,我從小到大還沒遭受過這麼大的罪,這不但是身體上的,更是心靈上的。彭傑也一樣,他壓根都沒想到在文明社會會有如此不文明行為。這哪是什麼訓練,簡直就是摧殘。

“啪!”

又是一聲清脆的鞭哨聲。前麵的彭傑一個趔趄,我肩上的木頭一陣晃動。

“快點,跟上前麵!”

“任我行”還是一如既往的瘋狂,也許在他眼裏,我們和牲口沒有區別。

“走不動了,歇歇行嗎?”

彭傑的聲音近乎是祈求,不知為什麼我聽了心裏怪難受,當初要不是我,他也不用上高原遭這份罪,就他的體格,哪是特警隊員的人選!

“不行,記住你是一名警察,要做的就是服從。”

“任我行”的口吻不容置疑。

對於“任我行”,我一直都在忍。但這個時候,我已經忍不下去了,心底一股無名之火“騰”地冒了起來。我不是為自己感到不平,而是為彭傑感到不值。

“我們不幹了!”

我索性停了下來。彭傑看了我一眼,雖然眼神裏有不解,但動作倒也很配合我。我倆把木頭往地上一摔,就準備離開,卻被“任我行”擋住了去路。

“警察是你們說不幹就不幹的嗎?”

“我管不了那麼多,我們就不幹了。彭傑,走!”

我伸出了小指,向“任我行”做了個鄙視他的手勢,就拉起彭傑走開了,留下了“任我行”一臉錯愕。

走了一陣,彭傑就站住不走了。

“羽哥,我們真不幹了?”

“不幹了!”

“真不幹了?”

彭傑的追問讓我有些遲疑。毀約的事情我從來都沒想過,但今天不知為啥,就從嘴裏蹦了出來,但走回頭路也不是我的風格。我把手搭在彭傑的肩上,佯裝瀟灑地說道:“不幹了,愛誰誰幹。咱們去要飯都比這個強,起碼自由。”

我的話明顯是帶有安慰性質的。彭傑撇了撇嘴,坐到了一邊的石頭上,眼光留在了西邊的山梁上。我不確定他在想什麼。但可以肯定的是,他開始陷入了迷茫。

而我呢,隻能是不去想,因為這樣可以減少煩惱,我最討厭煩惱,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去麵對卓瑪,我讓她失望了。我沒想到興致勃勃地來到西藏,卻是這個結果,一個字,煩!我不知道這是我的原因,還是警察這份職業本就不適合我,過於強調自由的我也許本就不屬於官場。

在路邊待了半小時,我拉起了彭傑。

“走了。”

“我們去哪?”

“先離開這裏再說,待在這裏可不是個事。”

彭傑無奈地看了看我,點了點頭,和我向市裏走去。

大約走了半小時,一聲清脆的聲音傳了過來。

“砰!”

是手槍的聲音。對於一個愛槍的人來說,對槍聲是特別敏感的,是五四式手槍,五四式手槍:口徑7.62毫米,有效射程50米,是我國仿製蘇聯TT1930式手槍而來的,1954年定型,具有威力大、穿透能力強的特點,且價格便宜,是一款很實用的武器。

“走,我們去看看。”

我快步向響起槍聲的地方趕過去,後麵的彭傑不由分說,也跟了上來。

開槍的地方是一個坐落在山坡上的獨立藏式小院,灰白的圍牆裏是一幢兩層高的小樓。我趕到的時候,剛好看到兩個年輕人從裏麵走了出來。他們身材中等,都是身著黑色風衣,靠左的男人手上拿著一個綠色的畫筒。我下意識地以為這是搶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