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隻是含混地說自己去了一家娛樂集團,負責內勤。
為了渲染我在深圳的生活過得確實很精彩,我還特意抽空去了國貿大廈、香蜜湖、羅湖海關等招搖的地方拍了不少的照片,然後分別寄給他們。
在信上,我也不無誇張地告訴大家那個城市的美麗與種種的新奇,記得我給他們講過那裏的超級市場幾乎就像自己家後院的菜地一樣,即使不花錢也可以品味著各種點心糖果。
後來想想,我那時在超市裏試探著吃美國腰果的樣子,肯定早就被人家從視頻裏看個清清楚楚了,隻不過,見我沒有太過分,人家才沒有為難我罷了!
而這種蠱惑,也直接把後來去大城市鄭州進貨的胖子給害得夠嗆。
據說,他是在鄭州的超市裏打開一瓶黑方酒就直接往嘴裏倒著試喝,但一向隻對於冰雪路甜酒鍾情的他,隨即便感到那幾百塊的洋酒竟是那麼難以下肚。於是,就把那開了瓶的黑方,悄悄地塞進貨架的深處。隻是,他不曾想到,在他走到收銀的通道時,人家安保人員,早就笑容可掬地拎著那開了瓶的洋酒等著他結賬呢!
那次啞巴虧讓胖子損失了大概有三十張磁帶的連本加利。他後來對我說,那會兒,如果能抓住我,直接就把我生吞活剝了!
大概也就是從那次起,胖子為了找回損失,才開始嚐試夾帶著賣些盜版磁帶的。
零零星星的,我在給大家的信上,也吹過自己站在羅湖海關就一眼看到了香港的廟街之類的牛×。我說我看見了許多的香港混混們正在那街頭上打架。
而後來真正讓我換了份相對體麵的工作,則是在隨後的"五一"勞動節員工聯歡會之後了。
那次晚會中間有一個擊鼓傳花的遊戲,逮著誰,誰便表演一個節目,不表演的,則喝一杯啤酒算過去。
我是在晚會進行到尾聲時,被逮到的,於是我唱了一首歌,是薑育恒的《驛動的心》。由於有過那段走穴的經驗,基本上,那天我唱得不錯,以至於,一曲罷後,安可聲四起。於是,我又加唱了一首譚詠麟的《夜未央》,也以至於,待到晚會結束後,我被負責演藝的副總給留了下來。
她問,你是哪個部門的?
我說,是後勤部管清潔的。
她又問,你還會不會演唱其他的歌曲?
我說,會。
她最後問,你會不會演唱粵語的歌曲?
我說,不會。
她稍作沉思後就拍板決定,以後把我調到演藝部試試看,並叮囑我以後學習說點粵語。
我點頭說,行行行。
之後,我的緊巴巴的日子方才告一段落。在那段做歌手的日子,我的收入由兩部分組成,我的保底工資是六百,這塊,是雷打不動的;另外,若有顧客點我唱歌,並送我花籃時,我可以從那個賣花籃的八十塊錢裏分到三成。
由於我不會唱粵語歌,我被點唱的次數自然就大大少於那幾個國粵通吃的家夥了,但是,這並不妨礙我擁有自己的擁簇者。基本上,那時每天都有幾個喜歡老歌的顧客給我捧場,我記得在那段時間,我唱得最多的是羅大佑的《愛的箴言》以及譚詠麟的《難舍難分》……
而那幫給我捧場的,則大都是年齡很大的女士們。後來我仔細地想了想,估計那幫女士們都有著戀子情節,因而對於會唱老歌且唇紅齒白的我照顧有加。我那時的模樣,遠不是現在的歪瓜裂棗一般。
於是,在那個時候,我便已成了比較早期的中老年婦女偶像之一。
在那家夜總會唱歌的其他一些家夥,後來,有好幾個都成了知名的歌手。多年之後,當他們對已是娛樂記者的我講述自己那段南下打拚的生活時,我聽出來,他們大都多少地摻了水分!
我注定是不會去點破的,然後,說著自己其實就曾經在那家夜總會裏唱過歌,並更正著說真實的場麵其實不是他們說的那種樣子!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加減乘除,那些他們刻意渲染並加上的精彩或許正是他們堅持下來的理由,而那些如被醉酒的惡人抽嘴巴子的場麵,注定是他們記憶中要被刻意減去的夢魘!
有時候,對某些真相的守口如瓶,其實才是作為娛樂記者的底線。
作為娛樂記者,不光要遵循著沒親眼見親耳聽到便不去胡說八道,而有些事情,即使你看到了聽到了,也是可以選擇沉默的。
在深圳,我為自己添置的第一件牌子的衣服是件佐丹奴T恤。那時候,佐丹奴的商標好像還是一隻青蛙圖案,並且,在很多不經意的時刻,我也開始憧憬起那個我衣錦還鄉的場麵--
穿著風衣,拿著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