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禦人篇——用人要疑,疑人要用 3.領導者要以身作則
曹操作為一個有雄才大略的人,作為一個大家長和統帥,他很好的奉行了以身作則的原則,為自己以德服人、廣納賢才奠定了穩固的基礎。就曹操自身而講,最能代表他以身作則的就是他嚴格律己,說到做到。
建安三年(公元198年)三月,曹操再度親臨清水東岸。
這次曹操仍留下荀彧及程昱這對最佳搭檔駐守許都,自己帶領荀攸、郭嘉、曹仁、曹洪、於禁、呂虔、許褚等浩浩蕩蕩出發。一路上,麥田已成熟,因聽到軍隊路過,居民嚇得四處逃散,沒有人敢留下來收成。
曹操有感於漢末以來戰禍連連,軍紀太壞,平民受苦最烈,聽說有軍隊到來,無不談虎色變,逃之天天,因此,向各軍下達指令。
“吾等奉天子明詔,出兵討伐叛逆,與民除害。方今麥熟之時,不得已而起兵,大小將校,凡過麥田,但有踐踏者,並皆斬首,軍法甚嚴,爾民勿得驚疑。”
官兵聞知,經過麥田時,無不小心翼翼,皆下馬以手扶麥,遞相傳送而過。偏偏隻有下命令的曹操,自己輕鬆自如地坐在馬上,欣賞著隨風起伏的黃金色麥田,對這次命令的政治效果,正在得意地暗自估評著。
不意馬到之處,麥田裏突飛出一隻鳩鳥,曹操的坐騎嚇了一跳,竄入麥田中,踐壞一大片麥。曹操緊急之下,腦筋一動,立刻到主簿處請罪。
主簿很為難地表示:“軍令怎可用在丞相(當時曹操已由獻帝授以丞相職位)身上呢?”
此時,曹操也不想治自己的罪,隻不過是做做樣子罷了。於是說道:“我自己下的命令,怎可先不遵守,這樣如何讓別人心服呢?”說完,便裝出一副要自殺的模樣。
郭嘉看出曹操的心意,立刻阻攔,並表示說:“古者春秋之義,法不加於尊,丞相統領大軍,怎可自戕?”
曹操想了很久,麵帶嚴肅地說:“既然春秋有法,不加於尊,我姑且暫免死刑,但仍以頭發代替之。”
說完,拔劍割下發,交給主簿,並傳送各軍營示眾:“丞相踐麥,本當斬首號令,今割發以代。”
於是全軍悚然,沒有人再敢輕忽軍令,紀律大整。
這就是著名的曹操“割發代首”的演繹。縱然曹操有避重就輕的嫌疑,但是,他還是很懂得此時在三軍麵前,對自己的姑息、放縱就是自毀威望,甚至有可能導致嚴重的後果,就是最後失去軍心和民心。所以,他選擇割發代首。其實,古人覺得發膚皆取之父母,必須珍愛。此時曹操能夠割發,也是相當的嚴肅了。
曹操的這一舉動,切切實實的向眾將士證實了以身作則的表率效力。這樣不僅恰到好處的為自己樹立了更高的聲威,約束了三軍,同時相信廣泛的傳揚,曹操成為民心的所向也是理所當然的。此舉實在是一石二鳥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