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變法
春秋時期,秦國在社會經濟上的發展落後於關東各大國。井田製瓦解,土地私有製產生的賦稅改革,也遲於關東各國。秦受到楚、魏兩國的威脅,在外交上地位頗低,不能參與中原各國諸侯的盟會,各國都以“夷狄遇之”。
秦孝公即位,年輕的國君決定改變秦國的落後麵貌,於是下了一道求賢令。商鞅聽說後,便來到了秦國,通過寵臣引薦,見到了秦孝公。
最初兩次,商鞅有意大談儒家的王道治國理論,孝公聽著聽著就睡著了。到了第三次,商鞅才道出自己真正的主張,就是以法家學說為治國綱領,以“霸道”治國。孝公聽到這些,變得精神抖擻,君臣越說越投機。公元前359年,秦孝公任商鞅為左庶長,實行變法。但是卻受到保守勢力的激烈反對,雙方展開了激烈論辯,秦孝公堅決支持商鞅,公元前359年和公元前350年,商鞅先後兩次進行變法。
首先商鞅公布了改革的第一部法令。一是實行編戶製和連坐法。每五戶人家編為“一伍”,十家編為“一什”,讓他們互相監督。一家有罪,其餘九家應當告發。不告發的同樣有罪,告發的有功。居民必須領取居民憑證,沒有憑證的不能來往,不能住店。
二是獎勵殺敵立功。官職的大小和爵位的高低,用殺敵多少和立功大小作為標準。殺一個敵人記功一分,升一級,功勞大的地位高。根據地位的高低分等級享受田地、住宅、車馬、奴婢等。沒有立過功的人,就是有錢也不得鋪張。
三是重農抑商,獎勵生產。百姓多生產糧食和布帛的,免除官差;凡是為了做買賣和懶惰而貧窮的,連同妻子、兒女一概收入官府做奴婢。弟兄到了成年就應當分家,各立門戶,各交各的人頭稅。不願分家的,每個成人加倍付稅。
商鞅為了取信於民。一天,他叫人在南門豎了一根木頭,張貼告示說:“誰能把這根木頭扛到北門去,賞黃金十兩。”不一會兒,南門圍了很多人,人們議論紛紛,就是不相信。
商鞅又下了一道命令,把賞金加到五十兩。人群中有個人跑出來說:“我來試試。”他扛起那根木頭,一口氣扛到北門。大夥也紛紛跟上來,想看個究竟。商鞅立刻叫人賞了他五十兩金子。這件事情一下子傳開了,老百姓都說商鞅辦事有信用。
商鞅變法取得了卓越成效,秦日益富強。當時的史書記載變法之後的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人們都積極發展生產,作戰勇敢,一派欣欣向榮的新景象。
後來,商鞅實行了第二次改革。這次改革最重要的有下列三項:
一是廢井田,開阡陌。
二是建立縣級組織。
三是為了便於向東發展,把國都從原來的雍城遷移到渭河北麵的鹹陽。
秦國變法以後,僅僅十幾年的功夫,國力大增,人民安居樂業。由於商鞅改革功績顯著,秦孝公封他為侯,並把商於一帶十五個城封給他,稱他為商君。
秦孝公死後,他的兒子惠文王繼位。一些貴族大臣對商鞅變法始終耿耿於懷,便誣陷商鞅陰謀造反,商鞅遭車裂的酷刑而死。但是他所推行的新法繼續在秦國實行,為以後秦的統一奠定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