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學會儉樸——美好生活的開始 步驟三:讓孩子形成正確的金錢意識(1 / 2)

第三章學會儉樸——美好生活的開始 步驟三:讓孩子形成正確的金錢意識

洛克菲勒6歲的時候,看到自家房子附近有一隻火雞在不停地走動,過了很長時間了也沒有人來找,於是他捉住了那隻火雞,把它賣給了一個農民。母親是一位虔誠的教徒,認為這樣是對神靈的不尊,父親卻認為這是一個好的表現,認為洛克菲勒具備了商人的獨特本領,對他大加讚賞。

有了這次經商的經曆,洛克菲勒的膽子變得大了起來,設想也隨之豐富起來。不久,他把從父親那裏賺來的50美元貸給了附近的農民,並商定了利息和歸還的日期。到了時間他就去討要,結果他收回了5575美元。這樣小的一個孩子居然有這麼好的商業意識,令當地的農民對他刮目相看。

金錢隻是與貪婪和滿足聯係在一起嗎?答案是否定的。金錢是一種使自己和別人的生活更加美好的工具。但是,如今做父母的有充分的理由擔心:在這樣一個充斥著信用卡、大商場和電子遊戲廳的世界中,他們的孩子絕不會領悟這樣高尚的價值觀。針對這種擔心,一位有經驗的父親談了一些看法。這位父親認為,可以教孩子正確地認識錢,養成良好的用錢習慣,對孩子應該從早期就開始進行關於錢的教育,以便讓他們知道對金錢不能貪、不能怕、更不能成為它的奴隸,而應該合理地使用它。

寫給父母

對兩個年齡段孩子的金錢意識的培養

現代社會到處充斥著金錢的影子,每個人都睜大了雙眼,尋找著可以創造財富的機會,做著同樣的金錢美夢,但是把自己的夢圓得最好的要數猶太人。猶太民族巨賈富商人才輩出,如天上的星辰一樣繁多,這些一方麵與他們的民族性格有關係,另一方麵也與他們的後天家庭教育和熏陶有關係。猶太人重視教育,其中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對孩子金錢觀念的培養。在家庭中孩子幫忙做家務父母是要付費的,並且父母們采取徹底的同工同酬製度,孩子所得薪酬標準視工作的難易程度而定,卻和年齡的大小無關。

一位猶太商人這樣述說他對小孩灌輸的金錢教育:“我給利莎他們姐弟的零用錢不是每天都有,是依他們做事的程度及多寡而定,例如我和他們事先約好,早晨起床後幫忙割院子裏的草給10元,去買一份早點給2元等。我對他們從來不分年齡大小,一律采取同工同酬製度。”猶太人認為,金錢並非銅臭,更不會玷汙童稚之心,相反,讓孩子很早就接觸金錢對其財商的培養是很有益處的。

西方教育專家們普遍認為:猶太人對孩子金錢意識的培養開始於3歲,此時父母們就製定出了適合各年齡階段的計劃:3~4歲,孩子應該在父母的幫助下學會自己辨認錢幣種類,認識幣值多少;4~5歲能夠在父母監護下用錢購買一些簡單的小商品;5~6歲在父母的教育下知道錢來得不容易,要想得到它必須付出艱辛的勞動;6~7歲可以數1000~5000美元的錢,能用儲蓄罐等東西儲錢,培養“這是我的錢”的意識;7~8歲自己可以看懂商品價格的標簽,能和自己口袋裏的錢比較,判斷自己有無購買此商品的能力;8~9歲自己明白在銀行開戶存錢,能自己工作掙零花錢,如賣報、擦皮鞋、做家務等;10~12歲親身體驗到賺錢決非易事,要有一定的節約觀念,絕不忽視一分錢的價值;12歲以後可以像成人一樣參與任何商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