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大全》 惡是怎樣來的?——《朱子大全》第二
[HTH] “稟氣之清” [HT]
[HTH] “稟氣之濁” [HT]
在上麵的文字之中,我們講到了在朱熹那裏“理”這個字的第一層含義,即“理”就是萬事萬物內在的規律或者本質。實際上,除了這個含義,我們知道,“理”還意味著儒家學說所提倡和推崇的一些道德倫理觀念,這些道德倫理觀念是永恒不變的,因而是“理”。由於朱熹等理學大師的大力提倡,所以從南宋以後中國古代社會在倫理觀念上極其注重所謂的“存天理,滅人欲”,也就是要用至高無上的儒家道德倫理觀念來磨滅人性之中的各種欲望。
然而,很明顯的是,在人性之中有些欲望是十分自然的,沒有全盤磨滅的必要。舉個例子來說,吃穿住用行這些方麵的欲望都是人類生存所必須滿足的,它們並不是什麼惡。可是,如果一個人為了滿足自己的這些欲望卻想著使用危害他人的手段,那麼這種想法就是一種體現為惡的欲望,這種欲望自然就需要磨滅掉。因此,在這裏朱熹所謂的“滅人欲”更多指的是磨滅人性之中那些體現著惡的欲望。因為這些由於這些惡的存在,才使得人性變得不再符合儒家的那套道德倫理觀念。
可是,這裏就存在一個問題:人性之中怎麼就會有惡呢?換句話說,人性之中的惡是怎樣來的?實際上,弄清楚這個問題是明白朱熹等理學家大力提倡“存天理,滅人欲”的關鍵。所以,在這裏我們就去品味一下朱熹對人性之惡的看法。
人性之中的惡是怎麼來的?要回答這個問題,還是要從“理學”的核心概念“理”來說起。在上麵的文字裏,我們已經說過理是萬事萬物的內在規律或者本質。在每一個事物那裏,都有一個內在的理。這種情況對於人也一樣,在每個人那裏也有各自內在的一個理。實際上,在朱熹看來,無論是其他事物內在的理,還是每個人內在的理,都是從更大的一個理——太極那裏分有的一份理而已。而人從太極那裏分有的具體的理,其實就是每個人不同的人性。如果要用朱熹的話來說,就是“性即理也”。換句話說,所謂的人性其實就是每個人內在的理。
說到這裏,有人或許會覺得奇怪:“既然說每個人的人性都是從同一個太極那裏分有的理,那麼人性就應該是相同的?怎麼我們有的時候遇見的人是好人,有的時候遇見的人卻是壞人呢?這難道不是在說人性有所不同嗎?”事實的確如此,每個人的人性確有其不同之處。什麼不同?說得簡單一點,那就是:在有的人性之中,蘊涵著更多的善念,可是在有的人性之中卻蘊涵著更多的邪念或者說是惡。這一點,我們通過身邊的很多人及其言行就能觀察得到。不可否認的是,在我們這個世界上,既會有很多樂於助人的熱心腸,也會有很多損人利己的小人。於是,一個問題就出現了:“人性既然都從同一個太極那裏分有理,怎麼會有好有壞呢?”
要弄清楚這個問題,就需要知道朱熹對人性之惡是怎麼來的是如何解釋的了。人性之惡是如何來的呢?在朱熹看來,實際上並不是人從太極那裏分有的理使得人性有善有惡,而是另外一樣東西,這種造成人性各自不同的東西就是“氣”。什麼是“氣”?“氣”這個字是個通假字,它與“器”是相通的,也就是器具的意思。這個所謂的“氣”是什麼意思呢?說得簡單一點,在朱熹看來,每個人既要有內在的理,也要有外在的氣;光有內在的理,如同一個人隻有精神,卻沒有身體一樣,就會是虛無的。因此,要成為一個人,不僅需要內在的理,還需要外在的氣或者器。正是有了外在的器具或者說物質外殼,才使得人成就為人。換句話說,如果僅僅有一個人的理,卻沒有接受一定的氣,那麼就不能形成人。
既然如此,每個人接受一定的氣,對於形成一個人就是很重要的了。正是由於此,才使得每個人的人性有了善惡之別。這是怎麼回事呢?原來,在每個人接受氣的時候,所各自接受的氣是有所不同的,用朱熹自己的話說就是:“有是理而後有是氣,有是氣則必有是理。但稟氣之清者,為聖為賢,如寶珠在清冷水中。稟氣之濁者,為愚為不肖,如珠在濁水中。”(見《朱子大全·朱子語類卷四》)這段話的意思是說,一個人如果接受或者稟受的氣是清淨的,那麼他就會成為聖賢。與之相反,如果一個人接受或者稟受的氣是汙濁的,那麼他就會成為不賢不肖者,也就產生了人性之惡。
現在明白了,人之所以會有善有惡,在朱熹那裏就歸結到了其所稟受之氣的清淨還是汙濁。難怪,有時我們看見那些為非作歹的人,會覺得他們肮髒無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