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妮也高興不高明的歌唱和不高明的繪畫。從前還自得其樂於不高明的縫紉,後來做久了終於做得不錯。珍妮在這些方麵的能力不強,但她不以為恥。因為她不是為他人而活,她認為自己有一兩樣東西做得不錯,其實,任何人能夠有一兩樣做得不錯就應該夠了。
從前一位紳士或一位淑女若能唱兩句,畫兩筆,拉拉提琴,就足以顯示身份。可是在如今競相比擬的世界裏,我們好像都該成為專家——甚至在嗜好方麵亦然。你再也不能穿上一雙膠底鞋在街上慢跑幾圈做健身運動。認真練跑的人會把你笑得不敢在街上露麵——他們每星期要跑30公裏,頭上縛著束發帶,身上穿著昂貴的運動裝,腳上穿著花樣新奇的跑鞋。不過,跑步的人還沒有跳舞狂那麼勢利。也許你不知道,“去跳舞”的意思已不再是穿上一身漂亮服裝,星期六晚上陪男友到舞廳去轉幾圈。“跳舞”是穿上緊身衣褲,紮上綁腿,流汗做6小時熱身運動,跳4小時爵士音樂課。每星期如此。
你在嗜好方麵所麵對著的競爭,很可能和你在職業上所遭遇的問題一樣嚴重。“啊,你開始織毛線了,”一位朋友對珍妮說,“讓我來教你用卷線織法和立體織法來織一件別致的開襟毛衣,織出12隻小鹿在襟前跳躍的圖案。我給女兒織過這樣一件。毛線是我自己染的。”珍妮心想,她為什麼要找這麼多麻煩?做這件事隻不過是為了使自己感到快樂,並不是要給別人看以取悅別人的。直到那時為止,珍妮看著自己正在編織的黃色圍巾每星期加長5~6厘米時,還是自得其樂。
從珍妮的經曆中我們不難看出,她生活得很幸福,而這種幸福的獲得正在於她做到了不為了向他人證明自己是優秀的,而有意識地去索取別人的認可。改變自己一向堅持的立場去追求別人的認可並不能獲得真正的幸福,這樣一條簡單的道理並非人人都能在內心接受它,並按照這條道理去生活。因為他們總是認為,那種成功者所享受到的幸福就在於他們得到了我們這個世界大多數人的認可。
一隻大貓看到一隻小貓在追逐它自己的尾巴,於是問“你為什麼要追逐你自己的尾巴呢呢?”小貓回答說:“我了解到,對一隻貓來說,最好的東西便是幸福,而幸福就是我的尾巴。因此,我追逐我的尾巴,一旦我追逐到了它,我就會擁有幸福。”大貓說:“我的孩子,我曾經也注意到宇宙的這些問題。我曾經也認為幸福在尾巴上。但是,我注意到,無論我什麼時候去追逐,它總是逃離我,但當我從事我的事業時,無論我去哪裏,它似乎都會跟在我後麵。”
這則寓言很能說明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幸福完全是一種個人的感受,因為幸福無需尋求他人的認可。
每一個人都是一個獨特的個體——當你堅信這一點,你會比其他人至少少掉50%的煩惱。否則,你將會永遠不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