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賞罰之柄——獎懲要公正嚴明 行賞用罰要因情施策(1 / 2)

第七章賞罰之柄——獎懲要公正嚴明 行賞用罰要因情施策

事急不及以賞。救火者盡賞之,則國不足以賞於人。請徒行罰。

——《韓非子·內儲說上七術》

事情緊急,來不及行賞了;假使救火的人都給予賞賜,那麼國庫財產也還不夠給大家發賞哩。請隻用刑罰。

四川成都武侯祠有副名聯:“能攻心則反側自消,自古知兵非好戰;不審時即寬嚴皆誤,後來治蜀要深思。”這副對聯中肯地揭示了諸葛亮治蜀中的一個極為重要的管理思想。治眾之法有寬的有嚴的、有文的有武的,但究竟當寬、還是當嚴?是行“文”還是用“武”?必須審時度勢,據情而定,否則就會寬嚴皆誤,文武皆失。

在管理中,行賞還是用罰,當寬、還是當嚴,需要管理者掌握權變的藝術,要因情施策。韓非子在《八經》篇中較為集中地論述了管理時所要采取的八種方法,第一個方法就是“因情”。即抓住人們為求生存而普遍存在的趨利避害心理,要“因”人之“情”而賞或罰。該賞該罰,君主一定要清楚;清楚的話,治國方略就完備了。

為了說明賞罰的權變,因情施策,韓非子在《內儲說上七術》篇中舉了一個例子:魯國人焚燒一處滿積柴草的沼澤。天刮北風,火勢向南延伸,恐怕會燒到國都。魯哀公害怕了,要親自率領眾人督促救火,到火場後旁邊沒了人,大家都去追逐野獸了,卻沒人來救火,於是哀公就把孔子召來詢問。孔子說:追逐野獸的人既快樂又不受罰,而救火的人既受苦又不得賞,這便是沒人救火的原因。哀公說:說得對。孔子說:事情緊急,來不及行賞了;假使救火的人都給予賞賜,那麼國庫財產也還不夠給大家發賞哩。請隻用刑罰。哀公說:好吧。於是孔子就下令說;不救火的,與投降敗逃同罪;追野獸的,與擅入禁地同罪。命令下達後還未傳遍,火已經撲滅了。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惡,故賞罰可用;賞罰可用,則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賞罰必知之,知之,道盡矣。

——《韓非子·八經》〖〗〖〗這個故事說明,一事當前,是行賞還是用罰,必須根據實際情況而定,有時適合用賞,有時適合用罰。韓非子把人的趨利避害的私心作為一種可以為君王利用的籌碼,主張君王利用它來調動人的積極性。作為一種管理思想,我認為韓非子的此種意見是很有價值的。

在150多年前,有一個牧童,在死海邊上的一個洞穴內發現了一個手卷。經過專家鑒定這個手卷是猶太人的手卷,比先前發現的猶太人手卷早1000年,這就是著名的死海手卷。但是當政府去當地準備進行進一步研究的時候,手卷不易而飛了。政府在無奈之下,隻好發出告示:凡是上交手卷的,都將獲得獎金。告示一出還真的有效果,陸續有人來上交手卷。凡是上交的人,哪怕是一個手卷上的小紙片,也都會得到獎勵。當所有的手卷收集齊全了以後,研究者發現手卷已經無法拚回,這麼一個珍貴的文物就這樣被毀了。其實手卷就在當地人的手裏,但是他們為了獲得更多的獎勵而把手卷撕毀。

由此明確一個觀點:利益會讓人不擇手段。可能很多人不認同人性本惡的論調,但是應當說明的是,在管理工作中根本就沒有絕對的事情,因此我們必須要作必要的預防。我們可以以人性本善的角度進行管理工作,但是我們仍然要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狀況做出預防。

〖〗賞不逾時,欲民速得為善之利也;罰不遷列,欲民速睹為不善之害也。

——《司馬法》我們再來看曹操的賞罰權變之術。公元207年,曹操為了追殺逃到烏桓的袁紹的兩個兒子,召集文武大臣商議北征烏桓計劃,沒想到有些人給他潑了一瓢冷水,說:“袁氏兄弟如喪家之犬,烏桓不會為他們所用。我們興師動眾,遠出塞北,如果荊州劉表在劉備的幫助下趁機襲擊許昌,豈不有螳螂捕蟬,黃雀在後之憂嗎?”說得曹操一時沒了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