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良甚至覺得,長勤愛那棵樹,勝過愛他這個兒子。
“估計他也並不怎麼在意我吧,他隻在乎他自己,和那棵破樹……”盯著茶壺,安良如是喃喃道。
長勤隻喜歡舞文弄墨,養雞喂鵝,當個文縐縐的土夫子。可偏生他,卻是個舞刀弄槍的主兒。
已記不清楚究竟是什麼年月,隔壁村的二狗子拿了本武功畫冊給阿牛,碰巧他瞅了幾眼,又聽到二狗子說:“我舅舅就在東山學藝,前些天回來,給我帶了這個。你們都看看,厲害吧?我舅舅還說,等我長大了,便帶我也去東山,看看如何點人穴位,與人比武決鬥!”
二狗子還說了什麼安良已經記不得了,隻記得他說每三年江湖上舉辦一次武林大會,說白了,更像是江湖新秀的選拔大會。
而這武林大會,江湖中有頭有臉的掌門長老都要出席,地點場所則由官家提供。各家弟子,自由劍士甚至雇傭兵都可參加。當然,表現優秀的可以被各門各派挑選。而出類拔萃的優異者,若有意向入朝入仕,便可擇一官家,而若是想要在江湖上大展拳腳,便可拜入心儀門派,精習名門劍術,上乘功夫。
而自打聽了二狗子那番話之後,隻要一想到天下武林英雄盡聚一堂的盛景,安良便覺得熱血沸騰,每日總是要跑到後山小樹林裏一頓亂砍亂劈,美其名曰獨創自家內功心法。若是碰到同村小友欺淩弱小,總是免不得上前說教一番,要不便要與之“切磋功法”,非要分出個勝負才放人家離開。
有次,他甚至還偷著找到村裏的木匠,自己磨了把小木劍,更是定下了這淩雲壯誌——他要去學武,當天下最厲害的大俠。他從來沒想過自己憑什麼能當那“最厲害”的一個,隻是覺得潦草名號配不上自己當下興致,既然喜歡,那自己非要弄個大俠的名頭不可。
可這木劍被長勤發現的第一晚便夭折了。
那日他和往常一樣,不知去哪個林子裏照著畫冊上的小人舞劍弄得一身泥物,卻是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兵器,一路洋洋自得蹦跳著往家走。可誰知一進門,父親看到他舉著那把小木劍比劃的樣子,直接衝上來把那木劍狠狠地折成兩半,輪起一旁掃院子的掃帚棍便往他身上抽。
“三番五次跟你說你不聽,誰跟你的膽量去打的這東西?!啊?!我好吃好喝伺候著,你要是腦子有病了,就趁早往出滾!”
這句話他記得極清楚,這是他那性情溫和的爹,頭一次這樣罵他。也確實不知道是哪裏來的膽量,那時他還小,卻直接趁長勤不備扭頭就往院外跑。跑了不知有多久,上氣不接下氣,才發現自己這是已經到了隔壁的村子,天也已經大黑了。
往前走了一陣,發現路邊蹲了個小丫頭,正偷偷拿袖子抹眼淚。
這丫頭看著比他還小,倒生了一副娟好容貌。那張圓圓的小臉上滿是淚痕,被她自己擦的紅一道兒白一道兒的。
安良見她形容可憐,上前一問,這才知道,原來這丫頭是這裏寧家二房的童養媳,喚作毛毛。
話說這寧家村的這戶寧家人,實是讓安良怨恨已久。尤其是寧家的長子,寧彥博,安良幾乎從小就是聽著他的名號長大的,正兒八經別人家的孩子。說什麼此人,“飲食寢處皆不廢書。”又道是:“幼時體弱多病而其父甚憐愛,欲其焚筆硯,此人便匿書帳中,時時默誦。”
安良不加評價,隻是想著長勤老兒的藏書那麼多,來自己家看便好了,他倆若能掉個個兒,這日子豈不美哉。
卻說這毛毛,原是自小被送去寧家,當牛做馬的使喚,還總被所謂的幾個鄉下“公子小姐”欺負,平日裏少不得各種委屈和欺辱。這日他們又支使著毛毛爬到院牆外麵摘什麼烏七八糟的果子,結果他們中有一人故意伸手推她,害得她從樹上摔下去,掛破了衣裳,他們竟還在一邊嘲笑挖苦毛毛,罵她笨手笨腳的,憑什麼在他們家賴著。
“這些人怎的這般不懂得憐香惜玉?”安良心道。
“別哭了,實在不行就跟他們說的一樣,大不了一走了之,受他們那氣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