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21 被捕(1 / 3)

交易的那一天,是1996年6月28日,是個陰天,地點在荔灣區的一個老巷子裏。

民國時期的老房子,牆壁水跡、鏽跡混為一體,騎樓上的主婦將未擰幹的拖把倒掛在窗台,時而滴下幾滴汙水。

“道友”是一個瘦骨嶙峋的男人,他鬼祟地瞟了我一眼,我走上前去,接過他的鈔票,然後把“搖頭丸”遞給他。

我認真地點了一遍錢,然後轉頭離去,卻發現巷子入口走來兩個彪炳大漢,他們的穿著像是真的“黑社會”,他們丟下還未熄滅的短煙頭,然後從口袋裏掏出一張證件,慵懶地說了一句:“警察,別動。”

“道友”聞聲就跑,而我選擇了原地不動。

坐在派出所裏7個小時,我沒有哭,警察問我家裏電話,要讓家裏人過來。我一直沒有說,隻是低著頭坐在那裏,一言不發。從上午坐到晚上。

“你不說話的話,我們就要把你直接送進監獄了。”一個警察惡狠狠地說。

“看著這個小姑娘多麼漂亮,看著穿的衣服也應該是有錢人家的孩子,怎麼賣‘搖頭丸’了。”旁邊的幾個警察大媽在拿我作聊天的談資。

“你趕快的,把爸媽喊來,我們要下班。”問訊我的警察不耐煩了,有幾次想打我,可是又忍住了。而一旁的“道友”,則已經被打得滿地滾爬。

看著那個被打的“道友”,我感到了害怕。

最終,我撥了家裏的電話。

“壞女人”驚慌失措地跑進了派出所,老頭緊隨其後。

“警察先生,我是莫嘉慧的媽媽。我們女兒不會‘賣搖頭丸’的,這一定是誤會。”“壞女人”對著警察就慌裏慌張地解釋。

“這位太太,你先坐下。”警察抬起手,示意“壞女人”不要靠前,讓她在一邊的沙發坐下。

老頭拉住了“壞女人”,然後掏出了一包中華煙,給幾個警察散了幾支,然後整包煙就放在了坐著問訊我的警察的桌上,然後輕輕地推到那個警察的麵前,那個動作自然而不易察覺,然後極其謙卑地說:“警察同誌,都辛苦了,我們家孩子給你們添麻煩了,我想這應該是一場誤會。”

“現在的小姑娘太厲害了。”問訊我的警察深深地吸了一口煙說。

“對,我們沒教育好孩子,我看這次就算了,給孩子一個機會。”老頭依然謙卑。

“不行呀,根據規定,我們要通知學校,如果年齡滿了14歲,要送‘少管所’,她可是販毒呀。”問訊的警察露出一臉難色。

老頭繼續陪著笑:“對對對,可是法律不外乎人情,可不能因為我們的一個決定,耽誤了一個孩子的一生。”邊說著,老頭從手提包裏掏出了幾疊人民幣,全部拿給問訊的警察說:“你看你們都很辛苦了,我們市民覺得有這樣的警察,十分安全,這些是我們作為一個市民,給我們各位公安幹警的慰問。”

問訊的警察顯然是被這麼多錢嚇住了,馬上站了起來,說:“你這是做什麼?這個不行。”

身邊的幾個警察也很吃驚,沒有說話。

“可以的,這隻是一些慰問,買點勞保用品。”老頭繼續對問訊的警察循循善誘。

“這個可不行。”那個問詢的警察義正言辭地說,“你們家孩子肯定要進‘少管所’的,販賣毒品是刑事案件。”

聽著警察的話,老頭沒有再說話,臉上的笑突然消失了,拿出大哥大撥了個電話:“喂,少雄,是我——孫海富……你老兄在幹嘛喲?……嗬嗬,還在日理萬機呀……”

聽他扯了半天,老頭進入了正題:“有個事情請你幫個忙,我女兒被你轄區一個派出所的同誌找來問話了,是個誤會,你看她還是個孩子,就不要鬧得學校都知道了,影響了孩子的前途了……就是呀,孩子們都是祖國的未來呀……好,我在派出所這的,等你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