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講話之講話鬥毆 一場“武鬥”(2 / 2)

【法製教育】

雖然,動手的不是張同學,但我們同樣有責任。老師很慶幸,事態沒有進一步惡化,也很慶幸張同學沒有受到更大的傷害。打架是性質非常惡劣的行為,不僅違反日常行為規範,也是違法的行為。所以,不要以拳頭來解決問題,也不要參與打架。我們來學學相關的法律規定。

《憲法》第38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權受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的保護……

【心理教育】

這些法律條文,都警示大家,不要以身試法。這場打架事件,我們應該思考得更多。除了拳頭,我們遇到矛盾糾紛,應該有更好的解決方式。這就是寬容他人,莫讓小矛盾演變成大糾紛。我們是一個班級、一個學校的同學,能相聚在一起,是多麼美好難得的緣分。

一個人的自尊要適度,很多同學遇到問題有時放不下所謂的麵子,遇到別人挑釁,馬上失去理智,演變成武鬥。要知道,這不是自尊而是盲動!用恰當的方式應對別人的挑釁和侮辱這才是尊重自己。

【結束語】

同學們,現在知道於情於理於法,我們都不能以武鬥解決問題。哲人說過,“思維是地球上最美麗的花朵”,人是有智慧、理性和情感的,特別是我們青少年,風華正茂,熱情洋溢,更應該學會運用人的思維和智慧,讓大好的青春時光過得更有意義,而不是把我們的學校變成“武術學校”。

初一新生剛入學3天,就發生了一起嚴重的打架事件,這無疑給班主任帶來很大的挑戰。作者麵對這一挑戰,在調查清楚事情真相後,並沒有單獨批評指責當事人。

作者在麵對全體學生的講話中,首先讓大家去分析這件事情中的責任問題,讓大家認識到這並不僅僅是當事人,而是全體學生都有責任。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樣的講話也是一種別樣的始業教育,讓學生認識到班級發生的事情,每個人都有責任去麵對。作者還借機對學生進行了法製教育,認識到打架鬥毆的嚴重危害,避免嚴重衝突事件的發生。

然而,作者在引用法律條文告誡學生不要以身試法時,不是從《刑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新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這些針對性極強的法律法規中去搜尋,而是引用《憲法》第38條規定,就顯得有點隔靴搔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