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他相識三年,或許更久,但他推開我的時候這樣幹脆,不留情麵:“三年了,你總不會還想著依賴男人解決問題吧?你真的連一點進步都沒有!”
他終於轉身,不再看我:“我要結婚了,請你不要再來找我。如果這句話對你有用,那麼我希望你知道,其實我從來沒有愛過你!”他的聲音冰冷:“喬遇,我做的一切,隻是因為你有利用價值,可是現在,你對我來說,已經沒有絲毫用處了。”這些年,我以為自己亦步亦趨,曾經也算登上人生的頂端,原來在他的世界裏,我隻是他腳下的塵泥,從來都配不上他。
他沒有回頭,抬手將我攥著他手臂的手用力掰下,隨即步上了那輛林肯。
車子從我身旁駛過的時候,我後知後覺地醒過來。我試圖去追,試圖去告訴周至深,我愛他,我一直愛他!
酒店的保安似乎在之前就得到了某種暗示,他們衝過來,拉住了我。
大約這才是我一生中最瘋魔的時刻,我不顧一切地掙紮,仿佛又回到了三年前張牙舞爪的時刻。我張開嘴,咬上了身旁人的手,那人吃痛,驚呼著用力將我一推。我收不住自己的腳步,順著慣性,一頭磕在了酒店外麵堅硬的牆壁上。
因為劇烈的疼痛,刹那間,眼前的事物扭曲變形,我看見城市逐漸變得灰暗的上空、三年前的我、三年前的周至深,還有三年前的曼哈頓。
我記起在三年前的蕭瑟涼風中,我於人生最狼狽、最落魄的時刻,邂逅了我最好的命。
對,那是我,最好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