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臨潭縣6000多萬元扶貧貸款的跟蹤調查扶貧貸款對於支持貧困落後地區的經濟發展,解決貧困人口溫飽脫貧起到了積極作用,但由於扶貧貸款資金的發放、使用和收回在宏觀上存在計劃體製與市場體製的過渡,政策性與經營性的不銜接,微觀上存在政府部門與商業銀行的矛盾,從而導致扶貧貸款在整個運行管理中出現了大量的沉澱和無法收回的局麵,盡管政府采取了貼息補償,但扶貧貸款回收率低,造成基層發放扶貧貸款的金融機構負擔加重,虧損不斷增大,投放積極性大大降低,引起了全社會的關注。最近,我們對臨潭縣曆年來扶貧貸款的使用狀況進行了調查。
一、扶貧貸款政策實施情況。
1.臨潭縣概況。臨潭縣現轄3鎮16鄉,141個村委會,723個村民小組,總人口14.91萬人,其中農業人口13.7萬人。境內居住著漢、回、藏等12個民族。基本縣情是山地多、川地少,旱地多、水地少,人口多、土地少,“四荒地”多、林草地少,廣種薄收,結構單一,自然資源貧乏,海拔較高,屬於高寒陰濕地區,是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之一。
2.扶貧貸款發放的基本情況。截至到2005年末,臨潭農行扶貧貸款餘額6710萬元,其中不良貸款高達6710萬元,占貸款總額的100%,扶貧貸款資產質量之差讓人休目。
二、造成扶貧貸款大量沉澱、流失的原因。
1.群眾認識有誤區。首先在認識上就有偏見,許多人把扶貧貸款視同財政資金或救濟款,認為貸了不用償還或還不了國家會核銷;而另一些人認為扶貧貸款就是到戶貸款,變相硬性規定到戶貸款比例,私自減少貸款程序;更有甚者,鄉、村幹部代替農戶貸款,從中收取好處費,造成了部分不符合貸款條件的農戶得到了貸款。
2.重放輕管,貸款回收難。是從外部看,黨政機關、扶貧辦等相關部門對扶貧貸款的發放十分熱心,爭先恐後地推薦項目,密切注意貸款意向安排。貸款到位後,對扶貧貸款效益如何,如何使貸款發揮最大作用,扶起來了沒有,這些主管部門並不太關心,甚至在收貸收息時為貸戶說好話。二是從銀行內部看,一些員工對扶貧貸款的清收和管理存在認識上偏差;重常規貸款、輕扶貧貸款,錯誤地認為扶貧貸款的發放有專門政策,清收也要靠政策;加上扶貧貸款發放麵寬,前幾年扶貧貸款以“撒胡椒麵”的形式發放,目前的狀況是點多、麵廣,清收難度十分大,出現坐等觀望情況,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三是扶貧貸款三次轉移管理者,最早一由_農業銀行發放並進行管理,1995年農發行成立後劃歸農發行管理,由於農發行機構小、人員少,扶貧貸款由農發行委托農村信用社代理。1997由於撤並農發行後,扶貧貸款又由農業專櫃代理,在移交過程中有部分信用社把自身的部分不良貸款置換成了扶貧貸款,從而形成了扶貧貸款的大量沉澱,加上這其間跨度較大,催收力度時緊時鬆,部分貸戶已形成“絕戶”,呆賬、壞賬資金不斷上升,事實上已經很難收回。
3.由於臨潭自然條件差,農業低效益,農業一年隻收一茬,且嚴重的靠天吃飯,每年自然災害頻繁,農民增收十分緩慢,導致扶貧貸款效益差。農戶種植、加工農副產品受到市場、災害、科技、管理、環境等因素的製約,其農業效益很差。一旦某個因素發生變化,就會使經營農戶損失慘重,農戶無力還貸造成貸款風險。
4.曆年來政府部門協調配合不夠,管放不管收,一些地方機構不顧客觀條件,不認真調查研究,到現在還以現場辦公會、行政幹預拍板方式盲目確定產業項目和對貸戶發放貸款,如;育肥牛、小尾寒羊、藥材種植等等,由於產、供、銷不能很好銜接,前期的扶貧貸款往往打了“水漂”,而地方政府隻看到全額或部分補貼利息,熱衷於發放貸款,不重視配合發放貸款機構對到期貸款的收回,增加了銀行清收盤活不良貸款的難度。
5.扶貧貸款存在著“四低”問題;一是借款質量低。由於扶貧。貸款發放期限較長,資產質量之差讓人怵目,截至2005年12月末,臨潭縣已有6710萬元扶貧貸款餘額轉為不良貸款。二是風險防範能力低。從扶貧貸款保全來看,信用貸款占42%,擔保貸款占23.%,抵押貸款占35%0若以《擔保法》來衡量擔保貸款質量,60%貸款手續不齊全,程序不合規,屬於無效擔保。三是社會效益低。至2005年年末,臨潭縣使用扶貧貸款的企業已改製完畢,這些企業已無效益可言。四是農行自身效益低。隨著扶貧貸款的增加,臨潭農行的虧損也同步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