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11.5(3 / 3)

岩本示意討債鬼過來:“快,你謝謝楊隊長……”。

討債鬼接過電話:“謝謝長官的寬恕!”電話那頭楊新泉說:“你小子也不知祖上哪個墳頭開花了,竟然勞動了皇軍為你求情。好好地謝謝太君吧!”

討債鬼將電話還給岩本後,連連鞠躬作揖。

岩本又拿出五百元錢給他,說:“這個,你先拿著,字呢,你就好好寫,做得好的,還有獎勵。”

討債鬼那個高興哪,簡直就像遇見了重生父母一樣。

這之後,岩本為討債鬼單獨辟了一個房間,給了他一張照有富士圖上徐璉題簽局部的照片,又給了他從賀彥那兒得到的徐璉送別詩,吩咐他就按著照片上的筆跡、紙片上的內容,寫一幅徐璉的書法作品,什麼時候連自己也覺得滿意了,再正式用老紙老墨寫。

可憐這討債鬼,出娘胎三十多年所寫的字兒,還不如現在一天裏寫得多。好在原來的私塾先生教給他的永字八法基本功還能派上用場,仗著之前經眼好多字畫的見識,加上經他要求、岩本給帶來的一些描紅簿、字帖以及篆刻入門之類的,現炒現賣,活學活用,才一禮拜的功夫,這字兒寫得,在岩本看來就是徐璉再世了。

岩本管吃管住,討債鬼又寫又刻,這樣又過了半個月,他都快樂不思蜀了。終於有一天,討債鬼對岩本說:“太君,應該可以了。”岩本看了看半成品,點點頭。

第二天,討債鬼歡天喜地地向岩本交了作業,除了上麵規規矩矩的許多字兒,還有底下工工整整的幾顆印章,顯見這討債鬼是用了心的,岩本看了非常滿意,又給了他五百元,說:

“這是給你的獎勵。你幫我到裱糊店去裱一下,順便到自家店裏去收拾一下,回來後,把裝裱單子給我,我馬上派車送你出城。記住,千萬不可對任何人胡說什麼,——明白沒有?”

討債鬼拿著自作的徐璉送別詩,千恩萬謝地去了。

岩本呢,倒也兌現了諾言:他派車將討債鬼送出了城。

隻是那討債鬼的名字,在他進車前,已經入了那本“首狩錄”了。岩本給他的一千元,自然完璧歸趙,而討債鬼從店裏取出的細軟盤纏,則被岩本當作了利息。

過了兩天,岩本到城隍廟的裱糊店取字,那老板將卷軸展開了給岩本驗看,岩本點點頭,付了錢,剛要走,那店家說話了:“老板,請教一下,——那七律有叫五十八字的麼?”

岩本不知“七律”為何物,含含糊糊地嘟噥了什麼,走了。

回到辦公室,岩本打開一看,上麵赫然有“五十八字”在焉!

嗯?!

從“家住蓬萊……”數到“……雲在山”,隻五十六個,將序文與落款算進,又大大地超出了。

這是怎麼回事兒?

岩本拿出了賀彥給他的紙片,找到“五十八字”處,粗一看,還真是;但再仔細看,卻發現問題了,——那紙片上的字兒,寫的是行書,用的是鉛筆,上部淡而下部濃,更兼讓討債鬼摸得太多了,是以那“六”字,被看成了“八”字!

岩本那個氣啊!

現在這麼辦?那討債鬼已經被自己打發到北白川宮永久親王那兒討債去了,還能找到誰,再幫著重新寫一遍?

岩本覺得自己已經沒這個耐心了。

岩本點了一支煙,看著這幅字發呆。

可才一會兒,他就啞然失笑:這不是五十八字麼?加上那序文裏拖下來的另起一行的“咲覽”兩字,不正好湊夠數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