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廣告公司做出來的廣告不打動人,根本原因就是甲方思維太嚴重了,不能從用戶體驗出發。
而不是想方設法地將魚鉤賣給垂釣者,應該是思考什麼樣的魚鉤,更容易讓魚上鉤。
“廣告公司存在的前提,是在於提供外部視角和社會洞察,洞察個體的消費者的偏好趨勢和社會文化心裏的變遷。”羅北吃了個丸子說。
“現在很多的廣告公司,都為了迎合甲方,客戶說什麼就做什麼,矮化自身的價值,最終淪為執行公司,賺辛苦錢,還不討好。”羅北說。
尤其現在廣告界流行的月費製、年費製,甲方定期給予乙方一筆錢,在這期間,廣告公司要提供一切合同裏的服務。
但服務項目卻過於繁雜、龐大、缺乏明確的內容邊界,可以說,隻要是營銷的工作都屬於廣告公司服務。
不少甲方覺得既然給了錢,就把各種雜七雜八的事情都扔給廣告公司做,不然就感覺虧了。
羅北見過不少廣告公司為了討好甲方,最後淪為保姆公司,就連跑腿替領導接小孩下幼兒園的都有。
當然月費製也有好處,就是讓乙方有了相對穩定的經濟來源,上班族不用每天都四處找客戶。
同時長期與一個相對熟悉的廣告公司合作,節省了很多篩選代理商的成本和溝通成本。
“那這些廣告公司也太可憐了。”時妍妍憐憫地說。
“沒什麼值得可伶的,這是它們自己的選擇。”羅北搖搖頭說。
“要是它們敢拍桌子與甲方叫板,拿出一個能贏得消費者的廣告,甲方就不會如此囂張,甚至會將廣告公司捧在手上。”羅北喝了口菜湯說。
“但好的廣告哪有這麼容易想出來,你以為誰都像你這麼厲害阿。”時妍妍不認同羅北的意見。
“要做出一個好的廣告是不容易,但廣告存在幾千年了,其實很多時候都是有跡可循的。”羅北淡淡地說。
什麼是廣告?其實就是菜市場裏,一個漁夫見有很多人都在賣魚,於是拿了個牌子,在上麵寫上:賣鮮魚。
然後,第二天又有一個漁夫,豎個牌子:賣全市場最好的魚。
這就是最早的廣告。
“那你告訴我有什麼‘跡’可循?”時妍妍問道。
“首先廣告公司要懂用戶,這是它們的立身之本。”羅北放下筷子認真地說。
“一家好的廣告公司在做每一個廣告之前都會深入了解用戶。”
“為了能真正地了解用戶,他們會坐火車、大巴去到四五線城市,一家一家店地走訪,與經銷商談,與銷售員談,與上門買東西的顧客談。”
“這麼辛苦?”時妍妍還是第一次知道這些事情,意外地說。
“不但如此,他們還會邀請消費者開座談會;在消費者的企鵝群,微信群當臥底,觀察消費者都在聊什麼,是怎樣談論產品的。”羅北說。
像一些相機、牛奶飲料、護膚品這些產品的論壇,少說有幾百個這樣的“臥底”。
“在品牌營銷策略出來之前,僅是產品競爭力報告、消費者報告、競爭報告,這三份合同都要花大半年時間去完成。”羅北比劃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