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不明(2 / 3)

邰老太喝了口茶,繼續說道:

補考前一天我在學校值班,晚自習鈴打了不到半小時,我在學校後門那兒看見懷才和他的對象掩掩地往外走,我看了手表,8點鍾還不到,我問他,懷才啊,你不好好上晚自習,又上哪兒去啊?懷才嘻皮笑臉的,我、我到前麵去打個電話,打個公用電話。我曉得他在說謊,我就點他:打電話要兩個人啊?你們是去跳舞還是去吃夜宵?不說實話我就不讓你們出去。懷才還是嘻皮笑臉的,先、先打電話,再吃點東西,我們晚飯還沒有吃。我說,食堂開飯時間你們上哪裏去了?懷才說,學校食堂裏的東西哪是人吃的?天天晚上稀飯饅頭包子,都難吃死了。最後我還對他說,明天你就要補考了,是最後一次機會了,考不好就拿不到畢業證書,你要抓緊最後的時間好好複習啊,他嘻皮笑臉的說,邰老師你放心,等我肚子吃飽了,保證晚上幹到十二點!他那個對象在旁邊還捂著嘴嗤嗤地笑呢。我真弄不懂,一個漂漂亮亮的女生怎麼會看上他的

第二天上午補考中國革命史,正好是我監考,考場上有七八個學生,我沒有發現懷才這個人,再仔佃一看,他那個對象倒在哩,坐在那兒把頭埋得低低的,我心裏納悶,難道這個女生也是畢業班的,成績也差成這樣?再仔佃一查,才知道她是代懷才考的!這種事我還是頭一遭碰上,當時考場就炸開了,教務處也炸開了,都說是奇事怪事,當成新聞到處傳播我們教務處當天就擬了個處理意見,對於這樣一起惡性作弊事件,應給予懷才開除學籍的處分,給予那個代考的女生嚴重警告處分。報告送上去了,上麵說要慎重處理,要把事情調查清楚。後來就讓係裏和學生處調查。懷才說,他不知道有人代他考試,他記錯了考試時間,以為是下午。那個女生說,懷才確實不知道,是那天她偶然走過教室門口,聽說補考中國革命史,一看懷才又不在,找他已經來不及了,就主動進來代他考了。那女生說,這不關懷才的事,全是我的錯,你們要處理就處理我吧,就處理我一個人!你看,這女生還夠講義氣的!他們兩個人統一口徑,這事還真不好處理,主要是不好處理懷才了。這小子鬼點子還真多!

――章早老師那門課,懷才考及格沒有?

沒有。章早老師卷子改出來,懷才隻考了33分,後來懷才給學校寫了份材料,說補考前章早老師沒有按規定給他們複習,要求宣布此次補考無效,給予重新補考。章早老師堅決不同意,說他給他們複習過兩次,懷才都沒有來

――等一等等一等,警察好像覺得找到了問題的關鍵:請問,學生畢業前重新補考是否一定要任課老師同意?

這不一定。邰老太說。這主要是教務處決定。特殊情況下,教務處還有權決定換其他老師出卷

――等等請等等,警察又一次叫“暫停”:請問你說的特殊情況是指哪些?

這個,比如,任課教師生病,出差,或者

──突然死亡?

邰老太兩眼空洞地望著麵前的兩個警察,發了會兒呆,最後還是點了點頭。

……

(3)可疑的字條

這天上午,警察從門縫裏收到一張用電腦打印的字條,上麵光禿禿地寫著這麼一行字:

章早老師的死可能與前不久化95班學生淩誌的死有關係。

……

關於淩誌同學的死,兩個警察略知一二──當時也是他們來處理的。那是兩個月前了,是春天的事了。當時死者的家長、親屬鬧得很凶,來了二十多人,住在學校不肯走。

淩誌是被學校田徑場上的足球門框砸死的。當時章早老師正組織他們班級的運動員在田徑場上搞體育訓練,傍晚了,訓練都結束了,沒想到還出那麼大的事。隊伍解散後,淩誌跑向足球門去取他的衣服,他的競技狀態很好,一個多小時的訓練一點也沒讓他感到疲勞,似乎渾身還有使不完的精力需要釋放,隻見他順勢一個魚躍,將光禿禿的球門框當成單杠在上麵來了個滾翻,同學們嘴裏的“好”字剛剛叫出,隨即中途變了調──變成了一聲怪怪的驚呼──隻見高高的足球門晃了晃,像猝然中彈的醉漢一樣撲然倒地,伴著低低的、悶悶的一響因為是草地,聲音並不太太,同學們以為沒事,跑過去移開鐵杠,一拉地上的淩誌──不料他口鼻裏的血噴出一米多遠,噴了他們一身,有個女生當場腿一軟就坐在了草地上

淩誌家是農村的,父母都是地道的農民,家裏很窮,四個子女,就這麼個兒子,培養出來上大學有多不容易。俗話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淩誌一直是班上學習最用功、成績最好的一個。章早老師很欣賞他,說他是上名牌大學的料兒──如果他那個農村中學的條件再好一點的話。大家都說,淩誌是章早手上的一塊王牌,學校搞什麼競賽活動都少不了他去拿名次,為班級爭光,也為班主任章早爭光。這次春季運動會章早還指望他去拿十幾分呢!出了這件事,章早老師的悲痛和自責可想而知,常喃喃說好人命不好不該去的去了上帝太不公平了。當時他拿出了自己所有的“財產”,還和同事朋友們借了幾千元,一齊塞給了淩誌的父母。

當時這兩位警察都被派來參與處理此事的。雖然他們也非常同情淩誌一家,但感情歸感情,工作歸工作,具體操作時當然是胳膊肘朝裏彎──幫著城上人的。淩誌的父母倒好說話,木訥訥的整天隻曉得哭。倒是淩誌有個舅舅在鄉下派出所當民警,老奸巨滑的有點不太好對付。“談判”時,那個鄉下民警堅持要先定事故的性質,且堅持要把事故的性質定成雷鋒那樣──因公犧牲。而城上警察堅持不承認這是“事故”,隻承認淩誌是“意外死亡”,並強調:當時集體活動已經結束,出事時完全是個人自由活動時間,學校並沒有直接責任,學校隻能出於同情和人道主義,從經濟上適當給予其家屬一點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