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不欲以靜,天下將自正(1 / 2)

第六節不欲以靜,天下將自正

本節主旨:去除私欲,保持內心的安寧,天下就將獲得穩定。

《道德經》原文:“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鎮之以無名之樸,夫將不欲。不欲以靜,天下將自正。”(《道德經》三十七章)

譯解:道永遠是順任自然而無所作為的,卻又沒有什麼事情不是它所作為的。侯王如果能按照“道”的原則為政治民,萬事萬物就會自我化育、自生自滅而得以充分發展。自生自長而產生貪欲時,我就要用“道”來鎮住它。用“道”的真樸來鎮服它,就不會產生貪欲之心了,萬事萬物沒有貪欲之心了,天下便自然而然達到穩定、安寧。

老子的這些言論,強調的就是,為官者要無為而治。做到了無為,實際上也就是有為。不僅是有為,而且是有大為。

無為而治,是老子謀略的主體。老子認為,要成大事,必須大智若愚,大勇若怯。施智用謀的上策是給對方以無為、無知、無能的印象,才能達到有為、有治的目的。

老子所處的時代天下大亂,諸侯混戰,統治者橫征暴斂,胡作非為,老百姓在饑餓和死亡的邊緣掙紮,民不聊生。老子懷著對統治者的憎恨和對人民的同情,針對統治者的“有為”而提出“無為”的主張。

所謂“有為”就是指統治者強作妄為,貪得無厭,肆意放縱,違背自然規律、社會規律。萬事萬物都有自身的生存規律,該規律就是和諧、理解、支持、幫助。當時老百姓在沉重的稅賦重壓下,困苦不堪。老子看到“有為”的禍害已經是非常嚴重的了。他說:“民之饑,以其上食稅之多,是以饑。民之難治,以其上之有為,是以難治”(老百姓饑寒交迫,是因為統治者的苛捐雜稅太多。老百姓的災難不斷,是因為統治者妄自作為,違背規律)。老子對當時統治者不顧人民死活、過著越來越奢侈的生活提出批判。他說:“朝甚除,田甚蕪,倉甚虛,服文采,帶利劍,厭飲食,財貨有餘,是謂盜誇。”這幾句話,道盡了“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人間不平!統治者侵公肥私,過著奢華的生活,穿的是名貴服裝,帶的是寶刀利劍,山珍海味都吃厭了,錢財貨物堆積如山,而農民卻田園荒蕪,倉庫空虛,家無隔夜之糧。這種情形,老子看在眼裏,怎麼能不感歎呢?無怪乎他要氣憤地罵一句:“這簡直就是強盜頭子!”

老子看到當時的統治者本是無德無能的,卻偏要好大喜功,妄自作為,結果使老百姓疲於奔命,勞民傷財,造成人民的災難。在這種情形下,老子極力呼籲統治者為政要“無為”,實行“無為而治”,不要過多地幹涉老百姓。他說:“我無為而民自化,我好靜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無欲而民自樸。”

“好靜”是針對統治者的騷擾而提出的;“無事”是針對統治者的苛政而提出的;“無欲”是針對統治者的貪欲而提出的。老子認為,為政者應當能做到“無為而治”,有管理而不幹涉,有君主而不壓迫;君主應學水的本色,有功不自居,過著勤儉的生活,日理萬機不貪享受,治國能順應社會規律、時代潮流,製定利國、利眾生的憲政;一旦製定頒布,就不輕易改動,讓萬民在頒布的憲政下自化。老子說:“治大國若烹小鮮”,就是這個意思。讓人民自我發展,自我完善,那麼,人民就能夠安平富足,社會自然能夠和諧安穩。

以“無為”方式來治國,並不是無所作為。治國者要了解社會需要什麼?人民急需解決什麼?人民盼望什麼?要清醒地認識世界潮流和曆史發展的趨勢,根據自己國家的情況,製定出相應的措施,這就是法律、製度、政策。製定之後,治國者要自己帶頭執行,先正己而後正人。政令法律要有一貫性,不能朝令夕改,隨心所欲,否則老百姓就無所適從。以“無為”方式來治國,治國者應該以德為本,以刑為末。施行刑罰隻能是罪惡造成之後用以治標,在罪惡萌發之前應該用德教去治本,用仁政教化於民。用“無為”的眼光來看,治國如治流水,重在疏導,而不是堵截,這樣,順應民心民情,國家沒有治理不好的。這些思想,在今天仍有借鑒意義。

縱觀《道德經》全書,老子所講的“無”,其主旨並非是教育人以無所事事,實際是“為”而示之“不為”,“能”而示之“不能”,“取”而示之“不取”。

《莊子》中有一段陽子臣與老子的問答。有一次陽子臣問:“假如有一個人,同時具有果斷敏捷地行動與深入透徹的洞察力,並且勤於學道,這樣就可以稱為理想的官吏了吧?”老子搖搖頭,回答說:“這樣的人隻不過像個小官吏罷了!隻有有限的才能卻反被才能所累,結果使自己身心俱乏。如同虎豹因身上美麗的斑紋才招致獵人的捕殺;猴子因身體靈活、獵狗因擅長獵物,所以才被人抓去,用繩子給捆起來。有了優點反而招致災禍,這樣的人能說是理想的官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