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目前改革麵臨的結構性挑戰(1 / 2)

“內部三權分工合作”體製本身不是本文要討論的,但用“內部三權分工合作”的進展,可以透視中國改革今天所麵臨的困難和挑戰的製度根源之所在。

決策權集中是現實的需要

先來看決策權。十八大以來,決策權的集中是明顯的。決策權的集中既是對十八大之前權力過於分散產生諸多負麵影響的反應,更是現實的需要,包括全麵統籌的頂層設計、反腐敗鬥爭、克服既得利益群體對改革的阻力等。

決策權集中也取得了顯著的效果,尤其表現在反腐敗和消除領導層的“團團夥夥”方麵。但就決策本身來說,權力集中也產生了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決策的科學性上。就政策而言,科學性不僅僅表現在理論層麵,即改革的理論邏輯,更重要的是表現在實踐層麵,即改革政策的可執行性。但理論邏輯和實踐邏輯之間,往往是有很大差異的。

這些年的決策,也就是前麵所說的1 500項改革方案,盡管都是必須大力改革的地方,並且表現為緊迫性,但對政策的執行可行性和效果考慮不夠周到。可行性和效果涵蓋方方麵麵,這裏隻集中討論改革的試錯成本、附加值和政策信用度三個方麵。

就試錯成本來說,可以以自由貿易試驗區為例,因為這個案例很典型。自由貿易試驗區是十八大之後一個很大的改革項目,對國家的內部發展和外部開放都具有標誌性意義,各方都給予很高的期望。不過,幾年下來,盡管自由貿易試驗區已經擴展到全國層麵,有了11個自由貿易試驗區,但實在很難說非常成功。自由貿易試驗區對各地的社會經濟發展影響並不大,更不用說在國家層麵了。

而原先設想的製度創新的意圖更沒有體現出來。為什麼會這樣?這裏就有一個改革試錯成本的問題。任何改革都不是“免費的午餐”,都含有試錯成本。沒有人能夠保證一個改革一定會是成功的,因此當試錯成本過大時,改革的相關方就很難去推進改革。

以自由貿易試驗區來說,當時製定了負麵清單,希望有關方麵把清單所要求下放的權力統統下放。但事實上,就改革相關方來說,這些權力實在很難下放,因為一旦真的下放了,可能導致成本過大。財政部、商務部、海關、地方政府等都有自己的理由保護自己的權力。很難譴責有關部門,因為它們的理由也很充分。自由貿易區包括了上海在內的11個地區,這些地區無論對地方還是對國家都很重要,正因為這樣,它們才被挑選為自由貿易試驗區。

但同時,正因為這些地方對地方、對國家很重要,權力一旦下放,如果不成功,就會對整個國家產生很大的影響。很顯然,設計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時,並沒有充分考量試錯成本的問題。如果讓那些比較小的地方來施行,試錯成本就會很小,成功的可能性反而會更大。

“內部三權分工合作”體製本身不是本文要討論的,但用“內部三權分工合作”的進展,可以透視中國改革今天所麵臨的困難和挑戰的製度根源之所在。

決策權集中是現實的需要

先來看決策權。十八大以來,決策權的集中是明顯的。決策權的集中既是對十八大之前權力過於分散產生諸多負麵影響的反應,更是現實的需要,包括全麵統籌的頂層設計、反腐敗鬥爭、克服既得利益群體對改革的阻力等。

決策權集中也取得了顯著的效果,尤其表現在反腐敗和消除領導層的“團團夥夥”方麵。但就決策本身來說,權力集中也產生了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決策的科學性上。就政策而言,科學性不僅僅表現在理論層麵,即改革的理論邏輯,更重要的是表現在實踐層麵,即改革政策的可執行性。但理論邏輯和實踐邏輯之間,往往是有很大差異的。

這些年的決策,也就是前麵所說的1 500項改革方案,盡管都是必須大力改革的地方,並且表現為緊迫性,但對政策的執行可行性和效果考慮不夠周到。可行性和效果涵蓋方方麵麵,這裏隻集中討論改革的試錯成本、附加值和政策信用度三個方麵。

就試錯成本來說,可以以自由貿易試驗區為例,因為這個案例很典型。自由貿易試驗區是十八大之後一個很大的改革項目,對國家的內部發展和外部開放都具有標誌性意義,各方都給予很高的期望。不過,幾年下來,盡管自由貿易試驗區已經擴展到全國層麵,有了11個自由貿易試驗區,但實在很難說非常成功。自由貿易試驗區對各地的社會經濟發展影響並不大,更不用說在國家層麵了。

而原先設想的製度創新的意圖更沒有體現出來。為什麼會這樣?這裏就有一個改革試錯成本的問題。任何改革都不是“免費的午餐”,都含有試錯成本。沒有人能夠保證一個改革一定會是成功的,因此當試錯成本過大時,改革的相關方就很難去推進改革。

以自由貿易試驗區來說,當時製定了負麵清單,希望有關方麵把清單所要求下放的權力統統下放。但事實上,就改革相關方來說,這些權力實在很難下放,因為一旦真的下放了,可能導致成本過大。財政部、商務部、海關、地方政府等都有自己的理由保護自己的權力。很難譴責有關部門,因為它們的理由也很充分。自由貿易區包括了上海在內的11個地區,這些地區無論對地方還是對國家都很重要,正因為這樣,它們才被挑選為自由貿易試驗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