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2 / 3)

人則隻需改變其所用的工具,和其對付事物的方法。我們身體的構造,絕無以異於野蠻人,而其控製環境的成績,卻大不相同,即由其一為生物進化,一為文化進化之故。人類學上,證明自冰期以後,人的體質,無大變化。埃及的屍體解剖,亦證明其身體構造,與現今的人相同。可見人類的進化,全是文化進化。恒人每以文化狀況,與民族能力,並為一談,實在是一個重大的錯誤。遺傳學家,論社會的進化,過於重視個體的先天能力,也不免為此等俗見所累。至於有意誇張種族能力的,那更不啻自承其所謂進化,將返於生物進化了。從理論上說,人的行為,也有許多來自機體,和動物無以異的,然亦無不披上文化的色彩。如飲食男女之事,即其最顯明之例。所以在理論上,雖不能將人類一切行為,都稱為文化行為,在事實上,則人類一切行為,幾無不與文化有關係。可見文化範圍的廣大。能了解文化,自然就能了解社會了(人類的行為,原於機體的,隻是能力。其如何發揮此能力,則全因文化而定其形式)。

全世界的文化,到底是一元的,還是多元的?這個問題,還非今日所能解決。研究曆史的人,即暫把這問題置諸不論不議之列亦得。因為目前分明放著多種不同的文化,有待於我們的各別研究。話雖如此說,研究一種文化的人,專埋頭於這一種文化,而於其餘的文化,概無所見,也是不對的。因為:(一)個別的文化,其中仍有共同的原理存在。(二)而世界上各種文化,交流互織,彼此互有關係,也確是事實。文化本是人類控製環境的工具,環境不同,文化自因之而異。及其興起以後,因其能改造環境之故,愈使環境不同。人類遂在更不相同的環境中進化。其文化,自然也更不相同了。文化有傳播的性質,這是毫無疑義的。此其原理,實因人類生而有求善之性(智)與相愛之情(仁)。

所以文化優的,常思推行其文化於文化相異之群,以冀改良其生活,共謀人類的幸福(其中固有自以為善而實不然的,強力推行,反致引起糾紛,甚或釀成大禍,宗教之傳布,即其一例。但此自誤於愚昧,不害其本意之善)。而其劣的,亦恒欣然接受(其深閉固拒的,皆別有原因,當視為例外)。這是世界上的文化所以交流互織的原因。而人類的本性,原是相同的。所以在相類的環境中,能有相類的文化。即使環境不同,亦隻能改變其形式,而不能改變其原理(正因原理之同,形式不能不異,即因形式之異,可見原理之同,昔人夏葛冬裘之喻最妙)。此又不同的文化,所以有共同原理的原因。以理言之如此。以事實言,則自塞趨通,殆為進化無疑的軌轍。試觀我國,自古代林立的部族,進而為較大的國家;再進而為更大的國家;再進而臻於統一;更進而與域外交通,開疆拓土,同化異民族,無非受這原理的支配。轉觀外國的曆史,亦係如此。今者世界大通,前此個別的文化,當合流而生一新文化,更是毫無疑義的了。

然則一提起文化,就該是世界的文化,而世界各國的曆史,亦將可融合為一。為什麼又有所謂國別史,以研究各別的文化呢?這是因為研究的方法,要合之而見其大,必先分之而致其精。況且研究的人,各有其立場。居中國而言中國,預測將來的進步,自必先了解既往的情形。即以迎受外來的文化而論,亦必有其預備條件。不先明白自己的情形,是無從定其迎拒的方針的。所以我們在今日,欲了解中國史,固非兼通外國史不行,而中國史亦自有其特殊研究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