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十六(3 / 3)

“在興盛錢莊,它是興盛錢莊的鎮店之寶。後來錢莊被土匪曹老二打劫了,錢莊的劉掌櫃一家被殺,這寶物也不知去向。不知咋的落在了王縣長手裏。”

“會不會是錢莊劉掌櫃把此物送給了王縣長?”

“不會的。劉掌櫃那人我知底,講究得很,他送啥也不會把鎮店之寶送人。”

“曹老二把它搶去也不可能送給王縣長吧。”

“司馬縣長是個明白人,也許能從這寶物上找出點蛛絲馬跡來。”牛泰來說罷拱手告辭。

司馬亮要送送他,他執意不肯。司馬亮見夜已深,便喚來同永順送他回去。

牛泰來走後,司馬亮在燈光下仔細看那寶物。寶物是個怪獸,獨角、龍頭、馬身、麟腳,形似獅子,在燈光的映照下泛著古銅色,但卻不像青銅打造的。他心中疑惑,掂了掂,沉甸甸的。他仔細再看,心中著實吃了一驚,原來怪獸是金子鑄就。他再三觀看怪獸,怪獸有嘴無屁眼,便認出怪獸是何物。

怪獸名叫貔貅,又名天祿。它是古代神話中的一種凶猛的獨角瑞獸,龍頭、馬身、麟腳,形似獅子,毛色灰白,會飛,凶猛威武。傳說黃帝打敗蚩尤,貔貅立功受封神將。貔貅貌似金蟾,披鱗甲形如麒麟,取眾獸之優。後因貔貅觸犯天條,玉皇大帝罰它隻以四方之財為食,吞萬物而不瀉,貶入人間。貔貅因有嘴無屁眼,具有辟邪擋煞,降魔驅鬼的威力,還能鎮宅興族,招財進寶。在佛教中,貔貅是地藏菩薩的坐騎。貔貅的肚子是個聚財囊,同時也催官運。司馬亮已了解到他的前任為官還是清廉的,不可能有此物。難道真如牛泰來所說,這個純金貔貅是個賄物?興盛錢莊的掌櫃不會把鎮店之寶拱手送人,後來錢莊遭土匪搶劫,此物去向不明。可此物怎麼落在了王縣長手裏?

司馬亮久久地凝望著金貔貅,陷入了深思。同永順進了書房,他都沒有發覺。

“這是個啥東西?”同永順看著金貔貅,忍不住發問。

司馬亮醒過神來,說:“這叫貔貅。”

“貔貅?模樣挺凶的,看著也怪嚇人的。”

司馬亮說:“它可是個瑞獸,能招財進寶,驅邪鎮宅催官運。”

“這麼說它是個寶貝。”同永順說著拿起了貔貅,“這麼沉的!”

“它是個金的。”

同永順仔細一看,果然是金的,驚道:“這得值多少錢?”

司馬亮道:“恐怕不會低於兩萬大洋吧。”

同永順感歎道:“王縣長可真有錢嗬。”

司馬亮道:“我估計這東西不是王縣長的,很可能是件賄物。”

“你是說有人拿這東西向王縣長行賄?”

司馬亮點頭。

同永順忽然想起司馬亮在三邊縣收受一萬大洋的事,司馬亮在那件事上栽了個大跟頭,險些丟了烏紗帽。他覺得那件事是他慫恿司馬亮幹的,一直懷著深深的內疚。吃一塹長一智。他渾身一激靈,提醒道:“姑爺,這件事你可不能掉以輕心。”

司馬亮早已想到了自己所犯的錯誤,難道他的前任也犯了他所犯過的錯誤?看來受財貪財是人的共性。他的前任也許是讓這個金貔貅毀了性命。如此說來,還是不貪財的好。

同永順又道:“送這東西的人出手可真夠大方的。”

司馬亮道:“送東西的不傻,他想從王縣長那裏得到比金貔貅更值錢的東西。”

同永順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司馬亮看出他有話想說,便催促他說:“有啥話就說,不必吞吞吐吐。”

同永順道:“剛才我把牛縣長送到家,他對我說,王縣長就是被人殺害在這個書房,他的兩個保鏢死在門外。三個人都是被利刃所傷。他再三叮嚀我,要我多加小心,保護你的安全。”

司馬亮環視了一下書房,感歎道:“牛縣長是個好人哩,可惜我識他太晚。不然的話,我會想法讓他留任的,現在是晚了嗬。”

同永順思忖一下,道:“姑爺,你是不是換個書房?”

司馬亮道:“為啥要換?你是說這個書房不吉利?”

“我是怕萬一……”同永順把下麵的話沒說出口。

“萬一也被人打了黑槍。”司馬亮把同永順沒說出口的話說了出來,隨即笑道,“我不忌諱這個。再說有你這個保鏢,我啥也不怕。”

得到如此信任,同永順越發感到肩上的擔子沉重,再三道:“還是換個地方吧。”

司馬亮搖頭道:“不能換。我是一縣之主,不能給人一個疑神疑鬼的膽小怕死的印象。”

同永順不能再說啥了。司馬亮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說了句很粗俗的話:“我就不信誰能把咱倆的 都咬了。”說罷,大笑。

同永順也笑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