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第四節(2 / 2)

“王金輝,我問你,你認識金阿龍,對嗎?”

“是,我們是老鄉。”

“我問完了。”他更得意。

公訴人舉手:“我抗議被告律師打斷證人的思路。”她問王金輝:“崔氏哥倆讓你準備什麼錢?”

“保護費呀,你們不都是這麼叫嗎?”

被告的親屬在聽眾席上起哄。

公訴人說:“我問完了。”

被告律師舉手要求發言。

審判長同意。

“尊敬的審判長,陪審員,書記員,各位公民,我受此案被告的委托為其辯護,我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還被告一個公平。崔氏哥倆在去小吃部吃飯過程中同金阿龍發生口角,年輕人嘛,火氣大都動了手,金阿龍是武警複員兵,會點擒拿格鬥,在鬥毆過程中也幾次摔倒他們哥倆,在防範之時有些過當,造成了金阿龍腦部受傷,經搶救無效而死亡。至於王金輝的證詞,我認為法律上講是不生效的,他和死者不隻是老鄉,而且是親屬關係。我問你王金輝,你的表姑夫是否姓金?”

“是有個表姑夫姓金,可多年沒有來往了。”

“你們是否來往我不去追究,我提示法庭,金阿龍是這個證人的表姑夫的兒子。他們是表姑舅哥倆,而且他的表姑夫也來了啊。”他指了一下身穿便裝的金所長。

他得意地說:“按照我國刑法有關規定,王金輝的證詞法律上是不生效的,對嗎?”

聽眾席上的崔大奎對著律師伸出大拇指。

公訴人的臉孔有些發紅,但是她很快的鎮靜下來,“我請求另外一個證人出庭作證。”

審判長同意。

葉非敘走了上來。但是沒等審判長問她姓名年齡,倪軍在聽眾席上高高的舉著手,審判長奇怪的看了看他,認出來他是區委書記,點頭同意讓他說話。

“我是葉非敘的丈夫,她最近大腦受了刺激,不能作證。”

大家都愣住了。

公訴人氣憤的看著這位過去曾經追求過自己,被自己拒絕了的區委書記,心裏很生氣。

葉非敘臉色很難看,她看著自己的丈夫象不認識一樣,她堅決的走到了證人席上,對審判長說:“請您問我問題,看我是否不正常,再確定我是否有作證的能力和權利。”

“好,你回答你的姓名,年齡,職業,政治麵貌。”

“我叫韓非敘,三十二歲,退養在家,中共黨員。我與死者沒有任何親屬關係。”

“你具備作證人的能力和資格,請。”審判長客氣地說道。

“那天我和住院的弟弟與阿龍一塊兒去小吃部吃飯,因為去過幾次,同老板已經熟悉了,吃完飯沒有馬上離開,在喝水的時候,這兩個人進來了,他們在向王老板要錢,王老板拒絕說沒有掙到錢讓他們等幾天,他們哥倆摔酒瓶子,阿龍想用手機打電話報警,被紅毛發現,他來威脅阿龍,阿龍仗義執言,警告這哥倆,紅毛提出用角鬥方式解決,如阿龍贏了他們哥倆就離開這裏。在阿龍贏了紅毛之後,綠毛在阿龍伸手去拉被摔倒在地的紅毛的時候操起了酒瓶子狠狠地打在了阿龍的頭上,阿龍晃了晃倒在了地上,頭上流出了血和腦漿。”葉非敘嗓音嘶啞,哽咽著說完了這些話,就要虛脫過去了。

辯護律師又舉手提問,得到同意後問:“你是怎麼認識金阿龍的呢?”

“這,這我不想回答。”

“不,這很重要,你不回答這個問題,我懷疑你證詞的真實性。”

女律師反駁男律師:“請你尊重人的隱私權。”

“這是莊嚴的法庭,她又是個中共黨員,會有什麼見不得人的隱私?”他惡毒地看了區委書記一眼。

倪軍怨恨的瞅著他。

公訴人得到審判長同意後說:“當一個人為一個屈死的冤魂作證的時候,你還要去追究他們是怎麼認識的嗎?可以是過路人,可以是旁觀者,隻要他出於一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都可以來作證。隻要他有正義感,是在說公平話,無須追究是怎麼認識的。”

“不,我認為很重要。”

“你太激進了。”

“我提醒你,不要帶個人成見和情感色彩。”男律師忿忿然。

審判長同陪審員商議,暫時休庭,下午繼續開庭。

北京來的幾個人在同公訴人耳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