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第四節(1 / 2)

第十五章 第四節

有關阿龍的案子要在省城濱鬆市法院開庭審理,有關的人員、親屬都在旁聽席位上等著。

法庭上懸掛著國徽,使人感到莊嚴肅穆。

坐在前麵的是北京來的關誌強李鍵和劉東偉,還有一位女警察陪著葉非敘,還來了個神秘人物,就是天福賓館的服務員林姍姍。

接著來了綏江的金所長和吳微,焉雪兒,胡隊長,於雲聲哥倆,肖婭柳鶯。

柳鶯看到了李鍵。

柳鶯在對肖婭耳語:“北京的流浪漢李鍵來了。”肖婭愕然,仔細地看了看這位網友。同照片上沒有多大區別。此時的李鍵很嚴肅,一臉的裝重。

小鎮來了韓玉二栓子王建國。

二栓子看到了說話的肖婭,他告訴建國,“幫咱們忙的那個大妹子也來啦。”建國說:“一會完事了,咱得請她吃一頓,你盯著點。”他又問韓玉:“建輝真的沒事兒嗎?”

“沒事兒,是讓他來作證。”韓玉對建國和二栓子說。

“那整的那麼嚇人幹啥,擱警車帶走的,多邪乎哇。”

“人家公安可能把他是保護起來了。怕壞人害嘍他。”二栓子還真的明白。

開庭了。審判長,審判員,書記員坐在了標牌後的座位上。

審判長講了一些法庭紀律,然後宣布開庭。

一切按照法律程序進行著,紅綠二毛被帶到被告席上。公訴人在讀起訴書,是位靈牙利齒的女性,她在陳述檢查機關的認定紅毛綠毛故意殺人犯罪事實,並舉證證人證詞和證據。

但是紅綠二毛在回答了一些個人自然狀況之後,對其犯罪事實,緘口無言。紅毛說:“由我的律師來回答。”

進入了最為關鍵的時刻,被告方的律師進行辯護。

被告的律師是位年齡比較大些的一位男性。

針對紅綠二毛是否屬於鬥毆致使阿龍死亡進行了激烈的辯論。

被告律師胸有成足:“在這一案件中,金阿龍之死完全是因為雙方酒後發生口角引起鬥毆,我的當事人防衛過當,使金阿龍頭部受傷經搶救無效而死亡。不屬於蓄意犯罪,肯請法庭在量刑時引起關注。”

公訴人:“審判長,陪審員,我申請進行發言。”

審判長:“同意。”

“據我掌握的資料和證據,金阿龍之死,不是酒後發生口角引起的鬥毆,是被告二人蓄意傷害行凶殺人。我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審判長同意了她的請求。

王建輝走到證人席。

審判長問了他的姓名年齡,說明了證人的證詞將做為案件證據記錄在案,要如實敘述,不得做假證偽證。

王建輝心裏有些緊張,他回答了審判長的提問,眼睛直勾勾的盯著自己的腳下,頭上和手心都在冒汗。

公訴人對他說:“請你如實地向法庭敘述案發當時的經過。請回答,在8月X日,金阿龍同誰去你的小吃部吃的飯?”

“有金阿龍,還有一男一女是姐倆。”王建輝回答。

“崔氏兄弟倆什麼時候出現的?”公訴人繼續詢問。

王建輝回答:“金阿龍和那個姐倆已經吃完了的時候。”

“他們哥倆來了是怎麼說的?”

被告辯護律師提出抗議,“審判長,我抗議控方律師在誤導證人。”

“抗議有效。”

聽眾席有些嘩然。

公訴人換個口吻:“崔氏兄弟倆來了之後吃飯沒有?”

“沒有。”

“他們不吃飯來幹什麼?”她問。

“來要保護費。”王建輝回答。

“什麼保護費?”

“說是保護我們這些做小生意的,不受別人的欺負。”他的聲音稍稍的大了一些。

被告律師舉手要問句話,審判長同意了他的請求。

“你說他們是要保護費,你給了嗎?以前給過嗎?”

“沒有,以前也沒給過。”

“我問完了。”男律師得意地說了句。

公訴人繼續問話:“請你向法庭敘述金阿龍同崔氏二兄弟發生口角的前後過程。”

“當時崔老大,”他用手指了指紅毛,“問我準備好了錢沒有,我說小本生意剛開張幾天,沒掙著錢哪,他們哥倆開始摔酒瓶子。”

被告律師又要申請詢問,審判長再次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