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非正常死亡 08-06(3 / 3)

中國足球一直在無底深淵中急墜,惹得高層惱羞成怒,一道旨下,中國足壇狂掀打假掃賭風暴,圈中人人自危。筆者某日爬白雲山,聽得一民間傳說,剛好與字有關,轉述如下:

話說廣州白雲山上某隱士測字甚靈,但酬金甚巨,一般人不敢問津。某日,一涉賭球星遭黑道滅口威脅,匿名找到該隱士,許以重金,求指點迷津。隱士呼童子奉上紙筆,球星不假思索,寫了個“”字。隱士一看,冷冷一笑:“之之,因足而求。若想活命,去足能求。”球星頓悟,忍痛製造車禍,自斷一腿,引眾矚目,黑道遂未敢造次。

又一日,一賭球集團大鱷聞名而至,也寫一字,以測吉凶。隱士一愣,道:“足求足求,求之以足。若想避禍,高飛遠足。”大鱷一聽,暗合心意,酬以重金,以假護照“著草”海外。

再一月黑風高夜,一神秘人士帶眾隨從悄然上山,隨從先見隱士,要求屏退左右,熄滅燈火,方讓神秘人士與之會麵。隱士一一照辦,黑暗中依稀見一方頭大耳者,背手而立。隱士問:“敢問先生所測何字?”神秘人士道:“,足字旁一個求字。”隱士一聽,抱著鞠躬,口稱死罪,並請主席恕罪。神秘人士奇道:“何以知我身份?”隱士道:“字共14筆,恰為九五之數,您正是中國足壇九五之尊也。”神秘人士道:“你又何罪之有?”隱士道:“為求財,替有罪之人尋開脫之道,所以該死。”神秘人士道:“有罪無罪,測了字再說。”隱士道:“敢問……為何事而測?”神秘人士道:“我雖執掌足壇,也是一過河之卒。風暴已一發不可收,隻怕無人能置身事外,還望先生指點。”隱士沉吟半晌,道:“字拆開,即求口止也。流言成風,天欲靜而風不止,隻恐打假流風所及,不隻足壇。所以,主席先生可暗示上麵,口止則風定。為今之計,見好就收,封口即可。至於如何封口,先生及上麵精於此道,自不待山人言也。”神秘人士微微點頭道:“嗯,果然與天意不謀而合。你若想免罪,也求之以足罷。”

自此,該測字隱士人間蒸發,不知所蹤。

民間傳聞,姑妄言之,姑妄聽之。

《說文解字》:焚草也,從草從火,多噢切。

之甲骨文為,象形,最上邊為草的形狀,中間一橫象征地麵,下麵是正在燃燒的火苗,一看就讓人聯想到“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詩意。後經金文、篆、楷不斷演變,才成為我們看到的。

由焚草之義,引申為名詞,指火本身,如“烈”、“阿房之”、“星星之,可以燎原”等;也引申為火熱,如“血”(熱血)、“腦”(頭腦發熱)等;後來,又逐漸引申為指一切燃燒,如:火(火災)、打(點火)、自(自焚)等。蘇軾《新城道中詩》有句雲:“西崦人家應最樂,煮葵筍餉春耕。”

在佛經中,“”字因有燃燒之義,被借代為火海地獄。據漢安息國三藏安世高譯的《佛說鬼問目連經》載:“一鬼問言:我一生已來,或登刀山地獄,或墮湯地獄。種種受苦,無複休已,何罪所致?”(某鬼問目連:我在地獄裏不是上刀山,就是下火海,種種苦皆受遍,從未間斷,我前世犯了什麼罪啊!”)目連說:“汝為人時,篡居高位,魚肉百姓,吸民膏脂,以是之故,果入地獄。”

兄弟我還在誤人子弟的時候,每年都要給學生講一首詩:《囚歌》。這首詩,據說是中共烈士葉挺1942年被囚於重慶“中美合作所”時所寫,詩中最後寫道:

我希望有一天,

地下的烈火,

將我連這活棺材一齊燒掉,

我應該在烈火與熱血中得到永生!

猶記得,教學大綱讓我告訴學生,“地下的烈火是指革命的烈火,活棺材則指國民黨的牢籠”。聽說今天的小學四年級語文教材中還繼續在用這首詩教育學生。我百度它的時候,無意中搜到了一個視頻,《成都市沙河源小學校2007-2008上半年金牛區研究課四年級語文》,是一個老教師在上公開課,有興趣的同學,可下載這個成都金牛區的教學視頻來學習,相信在今天,重溫這首詩,會更覺“地下之烈火”的可貴。

不過,言傳不如身教。成都金牛區這位老教師在課堂上講“烈火中永生”,雖然聲情並茂,其教學效果,肯定不及該區居民唐福珍之萬一。為抗暴力拆遷,唐福珍憤而澆汽油自,以弱質之軀,演出一場轟轟烈烈的維權悲劇。至今,我們仍不知誰該為一個公民之負責,但在網上,唐福珍已獲永生,她點燃之,經以燎原,並燒向一切新舊“活棺材”,其情狀之悲壯,其火勢之蔓烈,天地都為之動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