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品味生活,思考人生(3)(2 / 2)

於是不斷做著返璞歸真的努力,試圖將世界恢複原樣,卻最終明白世界是無法改變的,能夠改變的隻有我們自己。隻需心中有方淨土,在疲憊之後總會有處可去的。停歇於此,總能緩解心中鬱結。這種形式的避世和懦弱,便不理解為消極了,反倒是樂觀派特別的人生哲學。

不管你在做什麼,世界就在那裏。這就是生活,簡簡單單地就存在那裏。川流不息的人群,車來車往的馬路,我們都是渺小的一粒塵埃,無需躲藏,無需逃避,正像村上所說:“我返回了生的世界,不管這世界何等平庸且百無聊賴,畢竟是我的世界。”自己的那個世界就在那裏,你看得最清明,活得就最純粹。

08 親自拜訪一位你仰慕的人

我是個偶像的崇拜者喲!我崇拜太陽,崇拜山嶽,崇拜海洋;我崇拜水,崇拜火,崇拜火山,崇拜偉大的江河;我崇拜生,崇拜死,崇拜光明,崇拜黑夜;我崇拜蘇彝士、巴拿馬、萬裏長城、金字塔;我崇拜創造的精神,崇拜力,崇拜血,崇拜心髒;我崇拜炸彈,崇拜悲哀,崇拜破壞;我崇拜偶像破壞者,崇拜我!我又是個偶像破壞者喲!

——郭沫若《我是個偶像崇拜者》

我們所謂的崇拜,就是為一個人的外表所打動,或者被其人格魅力所影響,當然,後者更可以稱得上是“仰慕”。但是仰慕歸仰慕,真正的名人大多是我們無法親眼見到的,隻能通過新聞、資料了解到一些相關的信息,幻想著有天能跟偶像見個麵,握個手。美滋滋地幻想著……當然,大多是不能實現的。

每個人心裏都曾仰慕過某個人,或是歌手,或是舞蹈家,或是公眾人物,或是企業家,或是作家,或是學者……多多少少,曾經收集過他(她)的海報,剪過他(她)的新聞,看過他(她)的資料,研究過他(她)的喜好,然後搜羅出一切的資源去跟隨他(她)。不論熱情能夠持續多久,這都是一個正常的自然現象。

破一下格吧,去看看自己真正仰慕的那個人,他(她)真實的樣子,可能沒有你想象中那樣英俊,沒有你想象中那樣親切自然。不用在乎是不是會被稱為“追星族”,也不用在乎是不是真的值得。仰慕一個人,這個人身上必定有你所敬仰的、喜愛的品格或特征,他(她)既然能讓你對之欽佩,就必然有改變你、完善你的力量。那個你所仰慕的人,可能在其光芒背後一定付出過很大的艱辛。你見他(她)一麵,或遠觀,或上前攀談幾句。崇拜的力量是巨大的,因為人們總是在偶像身上賦予了理想化色彩,使自我實現的願望得到某種替代性的滿足。

柴可夫斯基第一次見到托爾斯泰後的感言

1886年7月1日,我第一次去見托爾斯泰,心裏惶惑不安,覺得十分害怕。我想,他隻要瞧我一眼,就會把我心靈深處的秘密看透。在他麵前,人絕不可能把自己心底裏的邪念藏起來瞞過他。他會像一個醫生檢查病人的傷口那樣,知道哪些部位最敏感。如果他仁慈(他該是仁慈的),便不去觸摸這些部位,隻用神情表示他什麼都知道了;如果他無情呢,他就會要用手指頭從最痛楚的地方戳進去。總之不管哪種情況,我都覺得可怕——不過他沒有這樣做。

這位最會透視人生的作家跟人相處的時候,顯得單純、直率而誠懇,一點也沒有那種我原先害怕的“洞察一切”的樣子。無需“提防”傷人,因為他壓根兒不傷人。很明顯:他不是要把我當做“標本”來研究,而是隻想跟我談談音樂。他對音樂極感興趣。

……托爾斯泰坐在我旁邊,聽我彈奏我的第一部四重奏中的行板。我看見,眼淚從他麵頰上流下來。在我此生中,作為一個作曲家,我的奢望許是再也得不到比這更大的滿足了。

人生如同一列單程火車,總有許多人與我們同行。或許他們不能陪我們完成整個人生旅程,但他們曾經與我們同歡喜共患難,是人生中最珍貴的財富。放假了,回家看看年邁的父母,和他們一起聊聊家常;聯係兒時的小夥伴,彼此傾訴衷腸;珍藏一件凝聚情感的物品,給自己一個念想……珍惜生命中每一份至真的情感,感受濃濃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