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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問題還是讓所謂的社會學家、人類學家去研究吧,反正他也沒吃虧。他在床上回了回神,想起他的初夜是在他叔叔樓上的鄰居家,那是一個粗壯的麻臉女人,當過製造業的廠長,她叫他去她家幫忙,凳子摞椅子的到高櫃上取東西,後來凳子椅子一起搖晃起來,他便摔下來倒在了她的懷中……現在想起來肯定是麻臉女人自己在下麵撼動了椅子,否則他怎麼可能好好的,就掉下來倒到她的懷裏去了呢?

他苦笑了一下,然後起床,穿好衣服,“刷”的一下把窗簾打開,房間也“刷”的一下亮了。

床頭櫃上的一疊錢讓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衝上前去數了數足有三千塊之多。除了錢之外,她沒有留下便條之類的東西。顯然她當他是鴨了,這個打擊幾乎讓他崩潰,他想像不出他哪點像幹這個的?

他以慷慨赴死的步履走進衛生間,在鏡子前麵左照右照,除了有一點點蒼白和冷漠,應該說他還算英武,周正。他的眼梢微微上翹,有點眼生桃花的意思,麻臉女人也曾說過他會有一世的豔福。可他從沒想過會幹這個,無論如何每個少年的夢想都是做頂天立地的英雄,哪怕是當江洋大盜或者殺人放火走黑道,也不能靠睡覺掙錢吧?每每他在夢中自己都是一個佩劍少年,救贖美女而厭煩兒女情長,離去時總是頭都不回。

所以這三千塊對他來說無比地燙手,他還從來沒有對錢這麼嫌棄過。這簡直是對他的侮辱,他想起那個女人的眼神,難道他就沒有察覺睥睨之色嗎?他們倆倒底誰更傻?

這是一個原則問題。即便他的境況是見不得光的,那也不妨礙他有自尊心。他決定為自己正名,此後的一周,他幾乎每天都在這家酒店轉悠,他決定暫時不再順東西,一心不能二用,他要碰上那個皮衣女人,把錢還給她,並且告訴她自己血淋淋的身世,保證讓她花容失色,然後他頭都不回地離去。

半個月過去了,他再也沒有碰見那個女人。也許他們的緣分就是兩麵,在同一天內已經用完。

而三千塊錢很快就花完了,當它們所剩無幾時卻在他身上產生了微妙的化學反應,錢上沒有印著字標明他是吃軟飯的,花起來同樣爽手,和他銷贓得來的錢毫無區別,反而不用擔驚受怕。

半年之後,他在某小報的中縫中看到一則廣告,說是某公司招募特種服務的年輕男性,但要在一個規定的賬號上存900元的誠信費,便可以接到電話派活兒,所得報酬十分優厚。他不僅以獨特的敏感嗅出其中的氣味,還毫不遲疑地鬼使神差地彙去了900元錢。這當然是一個騙局,後來報紙上公布受騙的人有七八十人之多,但無一人報案,還是這一團夥在其他詐騙活動中落網後自己交待出來的。

此後的他,非但沒有徹底打消這個念頭,反而有一種隱隱的被吊住胃口的煩惱。終於有一天,他不再去賓館偷盜,他的身影出沒在桃色、銀館、煙敦街10號這一類燈光和名字一樣詭異的夜店,通常是在淩晨一兩點鍾,總會有一些生意可以成交。他曾經一晚上就掙了一萬塊,而金錢很快就摧毀了他的意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