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衣帽乾坤(2)(2 / 3)

康熙到底是聰明人,看到臣僚如此看重這根翎毛,遂決定因勢利導,索性在孔雀臀部多操練兩下,賞給功臣。由此,花翎便有了例戴和賜戴之分。雖沒有好爸爸,隻要為朝廷賣力,腦袋頂上也能風光,大臣們為獲得這樣的機會,無不感激涕零。乾隆的大臣劉統勳,被賜花翎後寫過一道謝恩折,其中的“顧影慚深,舉頭恩重”八個字,因為道出了受賜者的共同感受,曾傳誦一時。讓一根羽毛承載浩蕩皇恩,像跑狗場的電兔子一樣勾著大臣們拚命向前,聖祖此舉實在是高。

賜翎也分三六九等,單眼,雙眼和三眼。眼,就是孔雀尾羽後梢上的彩色翎斑。獲賜花翎的大臣,多為省部級以上幹部,同時要為朝廷立下大功特別是戰功,因此其比例並不高。像林則徐,當了幾十年官才得賜單眼花翎,而且與查禁鴉片全無關係,是因為後來任雲貴總督時平定了邊疆動亂。至於雙眼和三眼,受賜者更是少之又少。據清人筆記記載,有清一代,大臣被賜雙眼花翎者僅20餘人,現今在電視劇中常露麵的年羹堯、隆科多、曾國藩、左宗棠、榮祿等人均在其列;獲三眼花翎者僅七人,其中有個李鴻章。此外,參與鎮壓太平天國起義的“國際友人”,先後擔任過“常勝軍”統領的華爾、白齊文和戈登,也都被皇上賞過黃馬褂和孔雀翎。這些洋人的洋槍洋炮今番瞄準的是亂民,朝廷的大敵,自然應該大大褒獎,無須再講華夷之防。

花翎在首,並非萬事皆休。如果文臣武將辦差不力或是吃了敗仗,皇上隨時可以將其收回,改正錯誤或另立新功後再行發還。《清史稿》中,有關大臣花翎之賞、奪、複的記載,比比皆是。就連李鴻章的三眼花翎,也都被奪過,叫你沒了麵子再去掙蹦。比起時下一些單位有獎無罰的仁政,此做法要高明得多。花翎名額有限且不搞終身製,更逗引得眾人想方設法而得之。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皇上巡幸路過保定,在家養病的前大理寺卿尹嘉銓接駕時忽然求賜花翎,說是出門前曾向小老婆誇下海口,皇上如不賞,將影響家庭關係。如此荒誕的理由讓乾隆大怒,下令將該人交部議處,定罪絞刑。最後,還是皇上宅心仁厚,隻是將其訓斥一番,免了死罪。

尹嘉銓是生不逢時,如果再晚上幾十年,想戴個花翎就不用拿小老婆說事了。道光之後,由於朝廷開支日增,財政困難,於是打起了花翎的主意。先是有廣州洋商伍崇曜、潘仕成因報效朝廷十幾萬兩銀子而被賜花翎,一時榮耀無比;鹹豐九年更立下捐翎章程,7000兩銀子可換一根孔雀尾巴毛,明碼實價,絕不打折。此風一開,花翎價值自然江河日下,直至大清覆亡。

一項製度,一旦變成了買賣,初衷再好也得砸鍋。

?

花翎溯源

中國男人在某些方麵很像外國女人。比如說,兩者都曾喜歡在帽子上插兩根羽毛,四處招搖。不過,這樣做的終極目標卻大不相同,後者為挑逗異性,前者為嚇唬他人。因為中國男人帽子上有此零碎兒的,多為耍槍弄棒的武夫。

早在2000多年前的戰國時期,帽插羽毛的武士形象便已經出現在青銅器上。漢代以後,此種裝束逐漸製度化,“五官、左右虎賁、羽林、五中郎將、羽林左右監皆冠鶡冠。”所謂“鶡冠”,就是在武冠的兩邊各插上一枝鶡鳥的尾羽。據說,鶡鳥是一種好勇鬥狠的鳥,一見對手就往死裏掐,讓武將插上它,就是希望他們借此增添精神動力,像鶡鳥一樣玩命卻敵。這一點十分重要,因為有資格在帽子上弄兩根羽毛顯擺的,多為“天子武騎”,擔負著保衛皇室的重責。如果這些侍衛遇事退縮,天子便有些麻煩了。

不過,要想插羽毛先得弄清相關問題。這個鶡鳥雖然據說美德多多,但隻存在於虛擬世界,書本上有描述,現實中無蹤影。因此,考證出應該從現存的哪種鳥的屁股上薅下毛來,給皇家警衛插上才好使,便成了理論家的任務。

應劭《漢官儀》稱:“鶡,鷙鳥中果勁者也。每所攫撮,應爪摧碎。”照他的說法,鶡應該屬於鷙鳥即鷹雕一類的猛禽。而司馬彪《續漢書》中則說:“鶡者,勇雉也。其鬥對,一死乃止,故趙武靈以表武士。秦施之焉。”在這裏,鶡又成了野雞的一種。還有人說它像鷂子,更有人說像麻雀,實在是莫衷一是。最後,大概是根據孔老夫子“吾從眾”的訓導,專家們確定數量較多的野雞為鶡,並報請最高領導批準,才算了卻了這樁公案。《南齊書·輿服誌》中便明確規定:“武騎虎賁服文衣,插雉尾於武冠上。”後世戲劇舞台上的武生、武旦,頭盔上常常插著兩根長長的山雞尾羽,並發展出了一套專門耍翎毛的翎子功,這大約就是在鶡冠的基礎上發展出來的。

以勇雉為鶡,其實未必穩妥。因為勇雉之“勇”,是在“鬥對”,即同類相殘,而兩雉之所以會相鬥,並非為了野雞世界的公理正義或大是大非,而是爭奪異姓——母野雞。這個目的實在是不夠高尚。如果真的以此去激勵皇家侍衛勇敢戰鬥,非但皇上安全沒有保障,後宮嬪妃更是危險。由此看來,古時理論家未免有些毛糙,隻是想著如何討好聖上,到頭來卻幹了些顧頭不顧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