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這賜食並無一定之規,往往因“上”而異。像明太祖朱元璋那樣每天臨朝處理公務,臣子們跟著緊忙活,吃喝的油水便大些。不過,皇上既非民選,也無任期,一旦登基便由著性子來,能不“倦勤”者實在不多。像萬曆皇帝在位48年,長期不辦公,誰也沒轍。“主上禦朝既稀”,手下的難免“筵宴頓減”,隻能等著太後、太子過生日時混碗麵條吃了。此外,就是逢年過節弄點元宵春餅粽子之類的,小打小鬧而已。就是這,也得看皇上高興不高興。明代廷臣原先可在四月初八吃“不落莢”,以紀念佛祖生日。這是一種用葦葉方包糯米製作的食品,長三四寸,闊一寸,味道與粽子相近。待到嘉靖皇帝上台,辟佛崇道,遂將其轟出了宮外。因此,指望賜食來改善夥食,實在是很不牢靠。
大鍋飯而外,賜食還有小灶。獲此待遇者多為高幹,一般模樣的夠不上。林則徐曾在清道光十七年(1837年)陰曆十二月廿七日的日記中記道:“幫貴差曹正全回楚,奉到恩賞禦書‘福’字、‘壽’字兩幅,鹿肉一總封,恭設香案敬領。”這鹿肉之賜,便屬小灶。其時林則徐官居湖廣總督,屬大軍區級幹部。道光十五年他任江蘇巡撫時,也有過賞賜,但僅有“福”字和鹿肉,並無“壽”字。大概因為當時他還隻是省部級。
清代皇上過年賜給大臣鹿肉,據說是取其音以代替“祿”字,與“福”“壽”合賜,便有了“三星高照”的吉祥意思。不過我揣度,此舉也是為了避免臣子們找後賬。皇上是真龍天子,說話辦事必須算數。“福”“壽”概念畢竟抽象,賜後用不著兌現,“祿”則不然,得用真金白銀招呼。如果有哪個大臣拿著皇上開出的“支票”要求增加工資,如何處置?因此,莫如賜“鹿”以代“祿”,既把吉祥意思遞到了,也沒有擠兌風險,還能讓臣子們拿鹿肉滋補滋補身子骨。一舉數得。
林則徐受賜之後,要“恭設香案敬領”,卻未說消受這鹿肉還有什麼儀式,《史記》中則有記載。漢初有一大臣姓石名奮,姐姐是劉邦的“美人”即名分不高的小老婆。靠著裙帶關係和謙恭作風,石奮從一個文件收發員居然升至年薪“兩千石”的高幹,而且四個兒子全都成了“兩千石”,故人稱“萬石君”。“萬石君”退休後,“上時賜食於家,必稽首俯伏而食之,如在上前。”吃兩口賜食還得“稽首俯伏”,夠麻煩的。不過,想不麻煩者則會有更大的麻煩。
賜食給石奮的漢景帝劉啟,還有個大臣周亞夫,他因平定吳楚之亂有功,從執掌軍權的太尉升為丞相。不過此人辦事不很謙恭,景帝要廢太子,他不同意,景帝要封大舅子為侯,他也不同意。景帝很是惱火,以身體欠佳為由把他免了職。後來景帝又召見周亞夫並賜酒食,想看他是否學會了圓通謙恭。於是隻發給他一大塊肉,不給切,也沒有筷子。周亞夫扭頭便向宴席官要筷子,景帝笑眯眯地說,有這些你還嫌不夠嗎?周亞夫這才知道壞了事,脫帽謝罪,趕緊開溜。景帝由此給他下了政審結論:“此怏怏者非少主(即後來的漢武帝劉徹)臣也!”
周亞夫既失聖眷,很快便有人告發他買了五百具甲盾企圖謀反。他申辯說:“臣所買器,乃葬器也,何謂反邪?”辦案者說:“君侯縱不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這話絕對經典,可入《專案語言精粹》。最終,就因為皇上賜的一塊肉沒吃好,周亞夫竟在牢中絕食五天,嘔血而死。
賜食花活兒,實在多而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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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饌之賜
中國過去的衙門,往往還是個大食堂。官員們公事辦完之後,接著就要公款吃喝,而且還有各種專稱。
宰相們在特設餐廳吃的小灶,叫“堂食”或“堂餐”;一般官員朝見皇帝之後享用的工作午餐,叫“常食”或“廊餐”,從名稱看,大約隻能“圪蹴”在過道裏進餐,和民工吃盒飯的模樣差不多。宋代官員除日常小吃小喝,還有法定大吃大喝,每十天可擺一次酒宴,是為“旬設”。“旬設”經費,官撥之外還可自籌。這下自然慘了小民。
據專家考證,中國官員的公費吃喝,漢代便已有之。直到清代,此風仍未稍減,而且還走向了世界。英人威妥馬在日記中記載,中國總理衙門的規矩與各國外交部迥然不同,凡各國使臣至總理衙門,必具酒果,王大臣以次陪坐,一若以飲食為交涉之要務也。這個威妥馬不是什麼好鳥兒,曾長期擔任英國駐華公使,十分跋扈,從中國割了不少肉。但這一記載當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