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天人同構共存的觀念和民俗,融合在摩梭人的日常生活中。所謂“天人同構”,其實就是生態與人同構共存。關於此的觀念和民俗,和中華文化是一脈相承的。比如關於物候和人文的對應關係,“風水”和人的命運的關係,方位及色彩與疾病的關係等等,在民間信仰和“達巴”的經文裏,都屢屢可見。另外,它們還具體體現在摩梭人對所處環境的充分了解及其相應的傳統知識中,比如對於節氣和物候的了解,關丁植物物性和草藥的知識,以及有關生物鏈的某些樸素的理解等等。
再次,過去,在摩梭人的傳統社會組織和社會民俗中,土司的行政力量、山林土地私有製和已成規矩的鄉規民約發揮著保護生態的作用。那時候,山林土地都是土司家的,沒有土司的批準,誰也不許砍一棵樹,更不能隨隨便便去開荒。要用木料,也不得在人居周圍砍,隻能去高山上,抽撿著間伐。每個村都有村管的草壩子放牧牛羊,不能越界,對牲畜的數量有一定控製,誰要不聽,除了土司要抓人,鄉規民約也有相應處罰條款。
二、關於瀘沽湖地區民族文化、生態環境和
經濟協調發展問題的一點討論
我到瀘沽湖考察多次,前後跨了20餘年,目睹著瀘沽湖的變化,了解到社會發展和外來文化對瀘沽湖生態環境和摩梭人傳統文化的影響,也大致了解了當地政府、群眾關於保護生態和民族文化的一些想法及做法。本文的目的是希望引起人們對這一地區民族文化、生態環境和經濟協調發展問題的關注,進而引發在更大範圍內對此問題的思考,並通過政府和民間、外來人和當地人彼此在思考上行為上的歧異性的探討,尋找更合理和可行的辦法,以對我們的文化和生態進行有效的養護。
對於地處雲南西北部的一個多民族貧困山區來說,改變麵貌、發展經濟一直是曆屆政府關注的目標。但是,像中國絕大部分地區一樣,瀘沽湖地區也經曆了曲折的路。,
說起瀘潔湖地區生態環境和民族文化破壞最嚴重的時期,當地人記憶猶新的是這樣幾個階段:
20世紀50年代的大躍進、大煉鋼鐵和除四害。當地老人回憶說,那時的人好像都瘋了:砍樹燒窯煉鋼,辦集體食堂,吃共產主義大鍋飯,燒的柴都是砍附近山上的;還有一種專業化的破壞隊伍,即國家林業部門,他們用現代化手段砍伐森林,用金沙江放木材,修公路運木材,陸路水路一起上,一片片把山整個剃光。可以說,那時候,公路修到哪裏,工作隊進到哪裏,哪裏的山就禿,民族文化就消失。這種破壞力量是一般老百姓比不了的,而且一直延續差不多半個世紀。
20世紀六七十年代搞文化大革命,更是亂套。所有的傳統文化都被批判、打倒,什麼忌諱都沒有了,誰想怎麼幹就怎麼幹。,那時以糧為綱,山上的樹被砍完,學大寨把山林改成梯田;堵壩攔水修電站,沿河道回流產卵的珍稀魚種或被電站水壩擋住;為了消滅糟蹋莊稼的“害獸”,人們拉網一樣捕殺野生動物,甚至不惜放火燒了草海的蘆葦,好把藏身於此的動物殺絕;最後索性填掉草海造田,嚴重破壞了野生動物棲息的濕地生態。湖區沼澤濕地消失,原有越冬棲息動物如天鵝、丹頂鶴等失去棲息地,數量銳減。
80年代山林土地承包到戶,人們起初不相信政策會穩定,抱著“權利不用,過期作廢”的思想,迅速將分給自己的山林砍伐蓋房或賣成實實在在裝進口袋的錢。對於不屬於私人的集體山林甚至國營山林,人們也爭著去分一杯羹,一時間偷砍亂伐現象十分嚴重,瀘沽湖一帶植被再次急減。這個時期山林的破壞也不可小瞧。後來,有人為“發展經濟”,未經科學論證,盲目引種,在瀘沽湖引進不適當魚苗,成為排擠當地珍惜物種的”殺手魚”……
由於政策失誤、經濟開發過度或不當造成的生態退化和民族文化及其信仰體係、價值體係的斷裂,所有這些惡果,事實上都由當地人民承擔了。這就將開發與保護、發展與養護等問題,嚴峻地提到了瀘沽湖地區政府和人民的麵前。
近年來,由於國家全麵禁伐森林,山林土地承包政策穩定,政府和民問恢複生態的意識增強,民族文化受到重視,瀘沽湖地區的生態環境和人文環境有很大改善。可以明顯看到的是:瀘沽湖環湖區的植被,已較二十年前大為改觀;湖裏的越冬水禽,數量開始回升;以摩梭人母係大家庭、走婚和達巴文化為特征的民族文化,受到國內外熱切關注;在瀘沽湖沿湖地區,民族文化資源已經通過旅遊的開發而轉化為一種產業,增加了收入,改善了當地人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