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到這一信息之後,筆者的采訪目標轉向企業。中國路橋集團當時負責伊拉克業務的袁先生告訴筆者,該公司曾經在伊拉克修建了摩索爾四橋、摩索爾五橋、科威特橋等許多橋梁,1984年伊拉克就應該還,但是直到現在“一分錢都沒有付”。
“現在伊拉克所欠債務最多的是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其次是中國海外工程總公司,大約為3億美元,第四位是中冶集團,大約為1億美元,我們排第三,不到2億美元,欠中國企業超過1億美元的就是我們幾家。”袁先生說。
1992年聯合國安理會成立海灣戰爭賠償委員會後,1993年中建集團就提出了索賠要求,申請的金額為4.15億美元。2002年6月,聯合國賠償委員會發放賠款,中建集團獲得3078萬美元的戰爭賠償。這筆錢是中建在海灣戰爭期間的“直接損失”,包括撤離和設備被伊拉克強行征用的費用。至於其餘的大額工程欠款,由於屬於兩國政府的雙邊協定,被賠償委員會確認為與戰爭無關,不能通過戰爭賠償賠付。
在中伊貿易史上,1983~1991年為延期付款時期。1983年,中伊簽訂1983~1984年經貿合作延期兩年付款的協定。1986年4月中伊又簽訂了為期5年的“經濟技術合作協定”,“協定”規定了我國對伊出口貿易和承包勞務的外彙份額全部執行延期付款。
“中國路橋集團等國有企業在伊拉克的業務被納入到了政府框架內,歐洲國家對此很不理解。後來中國企業提出索賠,聯合國賠償委員會認為延期付款屬於政府行為,因此沒有批準。”袁先生說。
律師劉彬是中國路橋集團等中國企業處理對伊索賠業務的代理律師,他向筆者透露:“由於一些利息因素沒有算進去,最終債務應該不會少於70億美元。其中像中國路橋集團、中建等民品的債務應該是20億美元左右,另外的可能是軍品。”
“像中國路橋公司在伊拉克的債權是非常清晰的,經得起任何財務和法律的審核,是非常好的債權。”劉彬說。
大致弄清楚70億美元債務的來源之後,筆者轉向延伸探討。關於免還是不免,其中的爭議可謂激烈。一向在外交態度上持開放態度的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副所長王逸舟在接受筆者采訪時說,“減免伊拉克債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援助,伊拉克是富油國,它的政治動亂和宗教騷亂是外力介入引起的。如果減免,就等於中國替美國埋單,同時意味著對美國行動的某種認可。”
複旦大學美國問題專家趙可金認為中國現在正處於經濟結構調整時期,中西部建設等問題也需要大量資金,不能大規模對外援助,70億美元的免除數額太高。
一位叫“春之聲”的網友細算了一筆賬:“70億美元折合人民幣約為570億人民幣。在貧困地方花十萬元可以建一個非常不錯的學校了,這樣算來就是57萬所的學校。57萬所呀,各位,按每所500名學生,共3億學生。那麼這樣的話可以解決全國中小學的學校建設問題。”
由於牽涉到眾多的國有企業,減免問題更為複雜,如果所有債務一筆勾銷,對企業來說當然是不公平的。“我們不同意減免,這是我們的血汗錢!但是這也是一個國際問題,很複雜,我們當然要聽政府的。我們的意思,免除可以,但應該給予我們賠償。”中國路橋集團的袁先生說。
支持減免的聲音也同樣存在。上海國際問題研究所中東室主任李偉建認為從伊拉克現在的經濟狀況和政治局勢分析,要拿回欠款是不太可能的,“與其拿不回來,不如主動放棄”。
“而且,從長遠來看,中國是要與伊拉克進行正常交往的,中國可以通過免除債務增強對伊拉克的影響。另外,重建後伊拉克的商機、市場也是不容忽視的,比如前麵伊拉克在中國采購10億美元的商品就可以看做是一個開始。還有,伊拉克作為石油生產大國,其石油恢複生產之後,對中國的石油進口影響也很大。所以,免除債務對於中國來說,是一個長遠投資、無形投資。”李偉建對筆者說。
世界在試探中國
這件事情之所以引起這麼大的爭議,是因為它觸及了一個更宏大的主題,那就是隨著中國的崛起,中國應當在世界上承擔多大的責任。正如筆者在該篇報道的引言中所寫的:“中國是一個處於發展進程中的大國,國際社會對中國的發展既有期待亦有警惕,進一步融入國際社會是中國必然的選擇。同時,中國本身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國內建設仍然百業待興。在這樣的雙重背景下,伊拉克債務‘免’還是‘不免’顯得並不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