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論小乘安樂延年法四門(2)(1 / 3)

第二聚散水火

原文:

《金誥》曰:“所謂大道者,高而無上,引而仰觀,其上無上,莫見其首;所謂大道者,卑而無下,俯而俯察,其下無下,莫見其基。始而無先,莫見其前;終而無盡,莫見其後。大道之中而生天地,天地有高下之儀;天地之中而有陰陽,陰陽有始終之數。一上一下,仰觀俯察,可以測其機;一始一終,度數推算,可以得其理。以此推之,大道可知也。”

譯文:

《金誥》說:“大道,高沒有上限,引頸仰觀,它的上麵沒有極限,不能看見它的最高點;大道,低沒有下限,低頭俯察,它的下麵沒有極限,不能看見它的最低點。開始時不是最先,不能看見它的最前麵;結束時不是最後,不能看見它的最後麵。大道之中生育天地,天地有高下的差異;天地之中擁有陰陽,陰陽有始終的度數。一上一下,仰觀俯察,可以測度它的玄機;一始一終,度數推算,可以得到它的理論。依此類推,大道是能夠認知的。”

疏解:

從大道角度說明“聚散水火”:

人類無法直接認知大道,卻可以直接認識天地。通過認識天地的陰陽和玄機,去感悟或覺悟大道。

所以,“聚散水火”,即仰觀俯察天地之中的陰陽上下升降,可以推測聚陰水和散陽火的規律;度數推算陰陽有始有終的定數,可以獲得聚陰水和散陽火的道理。

原文:

《真源》曰:“即天地上下之位,而知天地之高卑;即陰陽終始之期,而知天道之前後。天地不離於數,數終於一歲;陰陽不失其宜,宜分於八節。冬至一陽生,春分陰中陽半,過此純陽而陰盡。夏至陽太極而一陰生,秋分陽中陰半,過此純陰而陽盡。冬至陰太極而一陽生,升降如前,上下終始,雖不能全盡大道,而不失大道之本。欲識大道,當取法於天地,而審於陰陽之宜也。”

譯文:

《真源》說:“通過觀察天地上下的位置,就知道天地的高低;通過觀察陰陽始終的時間,就知道天道的前後。天地不離於天數,天數以一年為限;陰陽不失其相合,相合以八卦區分。冬至一陽初生,春分時陰位中陽氣占一半,此後,全部變為純陽之氣,陰氣盡失。夏至陽氣升陽位時一陰初生,秋分時陽位中陰氣占一半,此後,全部變為純陰之氣,陽氣盡失。冬至陰氣降陰位時一陽初生,升降如前,上下終始,雖然不能概括全部的大道,但是,也沒有失去大道的根本。想要認識大道,應當從天地之中獲取方法,而且要知道陰陽的相合。”

疏解:

從天地角度說明“聚散水火”:

接近天地,才能認識天地的高低;接近陰陽,才能認識天道的運行。天地間春夏秋冬的陰陽轉化可以以數度量,其中的關鍵在於“冬至陰太極而一陽生,升降如前,上下終始”。

所以,“聚散水火”,即冬至之前要聚陽,以保證有一陽生的基礎。冬至之後要散陽,以保證陽能完全升起來,實現升降如前,上下終始。如此,從天地之間的陽升陰降、陰陽轉化中可以認識大道。

原文:

《比喻》曰:“以心腎比天地,以氣液比陰陽,以一日比一年。日用艮卦比一年,用立春之節,乾卦比一年,用立冬之節①。

天地之中,親乎下者為陰,自下而上四萬二千裏,乃曰陰位。冬至陽生而上升,時當立春,陽升於陰位之中二萬一千裏,是陽難勝於陰也。天地之中,親乎上者為陽,自上而下四萬二千裏,乃曰陽位。夏至陰生而下降,時當立秋,陰降於陽位之中二萬一千裏,是陰難勝於陽也。

時當立夏,陽升而上,離地六萬三千裏,去天二萬一千裏,是陽得位而陰絕也;時當立冬,陰降而下,離天六萬三千裏,去地二萬一千裏,是陰得位而陽絕也。

一年之中,立春比一日之時,艮卦也。腎氣下傳膀胱,在液中微弱,乃陽氣難升之時也;一年之中,立冬比一日之時,乾卦也,心液下入,將欲還元,複入腎中,乃陰盛陽絕之時也。人之致病者,惟陰陽不和。陽微陰多,故病多。”

注釋:

(1)用後天八卦均分一天的時間,一卦為三小時。

譯文:

《比喻》說:“以心腎比喻天地,以氣液比喻陰陽,以一日比喻一年。一天中,用艮卦比喻一年中的立春時節,用乾卦比喻一年中的立冬時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