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央企豪門“盛宴”何時散(3 / 3)

拿誰的錢“修複形象”?

在飽受社會一係列關於行業壟斷的指責後,包括中海油、鐵道部、中國電信等央企,紛紛展開了一場場麵向所有國人的各式各樣的“公關戰”。

首先,發起“減薪風暴”。在各種壓力下,電力行業率先喊出了“減薪”的口號。有報道指出,電力部門將掀起減薪風暴,幅度高達30%至50%,以舒緩壟斷行業收入過高引發的不滿情緒。

但有專家質疑,當國企盈利還未能向國家分紅時,“減薪”風暴隻是一種姿態——既動不了壟斷企業的奶酪,也增加不了消費者的權益。

其次,慈善捐助。2006年10月30日,在希望工程實施17周年之際,一家央企向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捐贈人民幣1.2億元。據悉,這是17年來國有企業捐贈給希望工程的最大一筆資金。

就在2006年10月25日,同一家央企也向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捐贈6000萬元人民幣,資助基金會開展服務於殘疾人的公益項目。

短短六天之內,這家央企就向社會捐贈1.8億元!

“如此‘豪捐’的目的,很大一部分跟急於改善自身的企業形象有關。”有關人士作了這樣積極的評價,“6000萬元用於幫助殘疾人,1.2億元用於希望工程,這也是一了不起的大手筆了。”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收入的分配完全是企業行為,外界無法幹涉。”北京的一位公務員對此卻持質疑態度,“央企獲得的利潤,是靠壟斷和價格優勢獲得的,應該上繳國庫,慷國家之財樹自身形象,於法於理都說不過去。”在記者隨後的采訪中,80%的受訪者有與這位公務員相同的看法。

第三,發布形象廣告。金黃色的沙漠,渺無人煙的曠野,一位員工站在火紅的加油站大廳下,熱情地等待著每一個有可能路過此地的過客……2006年3月,這條以“不僅著眼於企業利益”為主題的形象廣告,頻頻出現在央視晚7時的《新聞聯播》之後的黃金時段上。

“這在以往,通常是競爭激烈的日用消費品以及民營企業家們的角鬥場。”北京石油化工學院人文社科學院楊鍾紅副教授認為,“央企不應該砸巨資到這裏做形象廣告,央企高額利潤的一部分是以消費者的福利為代價的。換句話說,它付給央視巨額廣告費中的一部分,怎麼能由普通民眾來埋單呢?”

第四,編製社會責任報告。據了解,中海油集團正在編製2005年的社會責任報告,很快會對全社會公布。在此之前,國家電網公司已經率先發布了社會責任報告,這也是國有大企業第一次就社會責任發布專門的報告。

記者了解到,社會責任是涉及企業、民眾、社區等多方行為主體的一個框架與概念,其標準的製定以及績效的評估,自然離不開這些主體的共同參與,否則,“自己評自己”的報告很難客觀、真切。

為此,不少人認為,相關企業紛紛推出社會責任報告,本來是好事,但如果僅僅是一種“自娛自樂”,就偏離國企形象了。在宏觀法律法規和行政監管缺位的形勢下,大型壟斷國企的首要問題,是解決管理體製的重構這一長期製約國企發展的瓶頸。

美國《財富》雜誌最新公布的“2006企業社會責任評估”排名,對64家世界級的企業在管理和承擔社會責任方麵的表現進行綜合考量。排名顯示,中石化集團名列第57位;在榜單中分居倒數第二、第一的也均為中國央企。

無論是減薪、做形象廣告,還是捐助慈善和公布社會責任報告,這些舉措就能夠重樹央企的形象嗎?在記者的采訪過程中,多數受訪者認為,一個企業如果沒有在先進的治理理念與管理體係上下功夫、出成績,就忙活於品牌塑造與社會責任的“潮流”中,似乎不太合適。

寄望於打破壟斷

“最根本的還是要打破壟斷,引進競爭機製。”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張卓元認為,“隻有如此才能從源頭上限製壟斷行業的收入過高的問題。”

“逐利性是企業的共性,因此不要對壟斷央企的自覺性抱有幻想,政府在必要時應對壟斷央企進行拆分,引進競爭機製,弱化其資本及行業政策方麵的壟斷優勢,強迫其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及生產效率。”杜立元認為,“中央還應該加快立法步伐,催生《反壟斷法》早日頒行,從根本上斬除部分大型央企壟斷的法律可能性,使所有企業的平等有序競爭在法律層麵上能夠得以保障。”

據了解,中央已經加速了《反壟斷法》的立法進程。2006年6月底,《反壟斷法》(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審議,國家稅務總局也在11月6日出台《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嚴格監控高收入者。其中,《反壟斷法》(草案)和《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能不能針對央企研究出打破壟斷行業高工資的辦法,是老百姓最關心的問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