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有當官員利益符合了社會公平正義的要求,相關社會群體的正當利益,才可能得到根本保障。
2010年11月,在中國輕工業聯合會和中國陶瓷工業協會聯合舉辦的“2010第二屆中國陶瓷藝術大師”評選結果中,江西省景德鎮市委書記許愛民赫然在列。
在文化藝術領域,2010年10月剛爆出獲得“魯迅文學獎”的武漢市紀委書記車延高,11月又“誕生”了獲“陶瓷大師”稱號的許愛民。兩則消息接連引發熱議,被指是官員隱性利益不斷“擴張”的明證。
在多位受訪專家看來,所謂官員隱性利益,既包括灰色收入,還包括隱性特權。由於製度規範的缺失,官員易利用手中的特權,謀求諸多顯著高於社會一般成員的非正當性收益,比如各種福利、特權車牌號的獲得、特供煙的占有、子女上學與就業的便利,也包括通過評選獲得本不該屬於自己的種種獎項和稱號以及延伸的“含金”收益。
“在官本位的社會背景下,官員易以公權力獲取隱性利益,而公眾的敏感反應,正折射出對社會資源遭到權力掠奪或變相尋租的擔憂。”中央黨校政法部副教授黃小勇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
受訪專家認為,官員利益應公開化、透明化,以防範公權力對公共與公眾利益的肆意侵蝕。因為隻有官員利益符合了社會公平正義的要求,相關社會群體的正當利益才可能得到根本保障。
官員利益悄然“擴張”
2010年12月5日,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公共科目筆試開考。據統計,這年報名人數突破141萬,最終確認參考103萬人,這比7年前的8.7萬人高出了16倍。
小周是北京一所高校應屆畢業生,他坦言:“如果考上公務員,不但社會地位高、福利待遇好、發展空間大,要是獲得一官半職,工資外還有不少實惠。”
記者采訪發現,有小周這樣想法的考生不在少數。現實中,也確有相當數量的官員,通過運作自身掌握的公共權力和公共資源,在法定利益之外,還享受著各種各樣的隱性利益。
“在健全的公務員製度環境下,官員以其公職為唯一職業,基於公職而取得的能維持其體麵社會地位和生活的收入是其唯一收入,絕對禁止官員利用特權謀利,尤其是經濟上的利益。”黃小勇說,“作為公權人物,官員擁有的利益,隻應有合法與非法之分。合法利益包括法定的工資、獎金、福利等。而非法利益,包括利用公權力獲取的財富,如貪汙、受賄所得財物等。”
從記者調查的情況來看,隨著反腐力度加大,灰色收入、隱性特權——這兩種隱性利益,因其性質難以明確界定,為一些腐敗官員提供了逃避法律製裁的途徑。特別是“說不清道不明”的灰色收入,已成官員隱性利益的主要來源。
比如,2010年2月,文強案進入最後審判階段。對於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文強認為“灰色收入部分認定太少”。公訴方稱他在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和市司法局局長期間,紅包收入僅有2.4萬元。文強說“遠不止這些”,全局幾十個下屬單位,每年春節都會給他拜年,奉上一兩萬元禮金。
再如,許道明是合肥市前市委副書記,江黎是合肥市商務局局長。2007年11月13日,他們成為了安徽有史以來第一對“廳+處”同堂受審的貪官夫妻。為了把無法說明來源的巨額家庭財產“講清楚”,這對夫妻當庭大曝官員的灰色收入來源——“逢年過節幾乎每個部門都能給千兒八百的”“單位內部的‘創收獎’,以工會、機關黨支部名義發的錢,一概都不算,工資條上也不顯示”,等等。
談及此,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全國政策科學研究會副秘書長胡仙芝認為:“所謂灰色收入,既不是收受賄賂,也不是權力求租所得,有的還是披著合法外衣的‘部門福利’。但仔細分析,這些收入並不是所有的公務員都有的,其背後還是權力在起作用。逢年過節,部門福利,權力集中者會比一般人的多,而人情送禮,也是誰的官階越高、權力越大,誰的節禮就會越豐厚。這是在官本位社會中‘敬長尊權’規則下的必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