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 京畿秋千架 (5)(1 / 3)

24號監舍有個姓曲外號“地工”的犯人,解放前的公開身份是上海某報館新聞記者,實為共產黨地下工作者。他四十出頭,文質彬彬的,他是在肅反運動中被揭露出有叛變行為,本人拒不承認,就一直關著。他精神似乎有些不正常,成天晃著腦袋念念有詞:我這事隻有少奇同誌明白,可少奇同誌也不給我做證。真假自然誰也不知,審訊員也不好跑到少奇同誌那裏去落實。當然不論是哪一種被認定有罪的人都是不肯輕易認罪的,都清楚這不是鬧著玩的,否則就不會總結出那句“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的“至理名言”了。審訊,無論對於審訊員還是犯人都是一種鬥智鬥法,許多犯人就是靠“智慧”得以苟延殘喘。監舍有一名外號馬燈(由眼亮而得名)的日本翻譯官,據說罪惡累累,死有餘辜,他應付審訊的方法是頗具“匠心”的,他交代某年某月他帶領日本兵去某地掃蕩機槍“點名”多少,步槍“點名”多少,公安人員跋山涉水去調查,當地卻沒有這樁血案發生。回來再審,他說記錯了,是在另外的地方。公安人員再去調查,同樣沒這回事。

他就這麼吊著審訊人員的胃口,審訊員想結束審訊又擔心遺漏重大的罪證。案子就這麼懸著,馬燈就這麼活著。前麵說過草廟子胡同是一所政治犯看守所。我們24號監房有點特別,曆史犯與現行犯人數恰好相等,不知是巧合還是獄方的有意安排。當然這是我初到時的情況。後來就打亂了這種格局。與正式監獄相比,看守所裏的犯人流動性很大,進進出出像走馬燈。成為已決犯的犯人走了,新的未決犯人就補充進來,再走再補,像鍋爐裏的水流循環不已。我漸漸發現,盡管崔老貌似公正,其實對他的同類,“曆史”犯要比“現行”犯優待得多,將打飯打水倒馬桶等雜務更多的讓“現行”犯們幹。如我入獄那天為我打飯的矮個子犯人就是個現行犯。矮個子犯人外號叫“大郎”。細想想他這個外號實在起得妙,他不僅身材像《水滸傳》裏賣燒餅的武大郎,甚至連遭遇也與武大郎極相似。他是個扛活的雇農、光棍兒。土改那年本村有一戶地主出於拉攏的目的,將家裏的一個使喚丫環白送他做老婆。

這丫環尚有幾分姿色,比得上比不上武大郎的老婆潘金蓮不敢說,可她後來招惹出來的事體卻與潘金蓮沒兩樣,活脫脫個潘金蓮第二。西門慶第二乃是本村的頭麵人物黨支書。說起來這黨支書可有點非同小可,他比“師傅”西門大官人更有氣魄,大官人搞潘金蓮還多少有些顧忌,偷偷摸摸,暗裏來暗裏去。而這支書搞女人卻是大搖大擺地進門,又大搖大擺地離去。他讓大郎回避,說法是他要審案子,說要從那前丫環嘴裏審出那地主還有沒有藏匿的浮財,有又埋在哪裏。一成了公事大郎便唯唯諾諾不敢放一個屁。於是支書就關起房門挖起了“浮財”。今天挖不出來,改日接著再挖,支書的興趣不敗,挖個不止。審案的說法起初大郎信以為真的,一點也沒往歪處想,支書在裏屋挖,他就在屋外巴噠巴噠抽煙。支書從屋裏出來總是漲紅著臉盤,他就尋思是自家女人頑固不化惹得支書生了氣,就小小心心地問句:挖沒挖出來呢支書?支書就說這娘們忒頑固,改日還得挖,挖不出來決不收兵。支書往外走的時候他還很不過意地說句:辛苦你了支書,辛苦了。後來事情壞就壞在這對狗男女欺人太甚,愈來愈放肆。

大郎終於明白了支書的隔三差五進門真正幹的是什麼。他怒了,想殺了這狗支書,到真要動手時膽子卻不夠了,就棄了支書殺了他家的牛,將一塊石頭從牛嘴裏塞進去,墜死了牛。殺人事大,殺牛的事也不小,牛是耕地的畜生,殺牛就是破壞生產,破壞生產就是破壞革命,大郎就順理成章地以現行反革命罪被逮捕收監。說起來大郎也真是個窩囊廢,黑下犯人睡不著覺就起哄叫他講經典故事:支書挖浮財。他就講,且一遭比一遭詳細,就好像在講別人的事。在24號監房裏“挖”字已具有一種特有的意義,挖等於審,哪個犯人要受審就說要去挖。受審回來,鐵門在身後一關,立刻就有人問句:挖出來了嗎?答:挖出個屁!盡管問者答者都屬調侃,可說話間監室裏每個犯人的心都是不輕鬆的,很重很重。挖呀挖,當局在挖,挖出暗藏的和公開的階級敵人;自己在挖,挖自己的罪行、思想和動機,甚至還要幫別的犯人挖。我已經意識到把自己過去的一切挖出來是多麼重要。審訊員要我挖的那三天,隻是投石問路,是聲東擊西,事實上他們對我以前生活的分分秒秒枝枝蔓蔓都感興趣,早晚都會問到。我必須將自己當著一份答卷精確而一覽無餘地置於他們麵前,而緣於這種認識現在的我又分分秒秒不得輕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