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當年孟光發話非梁鴻不嫁,結果還真的如願以償。可結婚後七天梁鴻都沒搭理她,一問才知道是嫌她學人打扮了。梁鴻喜歡的是“可與俱隱深山者爾”,於是孟光穿上自己的“隱居之服”,以荊枝作釵,粗布為裙。梁鴻見了,果然就高興了,說:“此真梁鴻妻也,能奉我矣。”一根荊釵就讓梁鴻承認了孟光妻子的身份。
就這樣,“荊”與妻掛上了鉤,合稱為“荊妻”。古人喜歡謙虛,自己的要稱“愚”、“拙”之類的,因此向別人介紹時,自己的妻子就被稱為“拙荊”了。如《水滸傳》中林衝就與這麼一句:“恰才與拙荊一同來間壁嶽廟裏還香願。”
“娘子”是許仙什麼人?
《新白娘子傳奇》是一部堪稱經典的電視劇了,許仙與白素貞的愛情,不知感動了多少人。在這部電視劇了,許仙稱呼白素貞為“娘子”。很多人都認為娘子就是妻子,實際上,“娘子”並沒有這麼簡單。
宋代之前,“娘子”常用來指未婚的少女,意同今天的姑娘。也可用於婦女的通稱。在唐朝宮中,“娘子”又是對宮妃的一種敬稱。《舊唐書·後妃傳上·玄宗楊貴妃》記載:“宮中呼為‘娘子’,禮數實同皇後。”就是說當年唐玄宗寵愛楊貴妃,楊貴妃“三千寵愛集一身”,在後宮中的地位無與倫比,於是宮中號稱為“娘子”。
到了元代,社會上已普遍稱呼已婚婦女為“娘子”。到了明代,一般習慣稱少婦為“娘子”,而且帶有嬌愛的味道。娘子作為丈夫對妻子的一種愛稱,元代才開始出現,在元代以前,稱妻子為“娘子”是不對的。許仙與白素貞的故事是以宋朝為時代背景的,此時的娘子還沒成為自己的老婆呢。
隨著稱婦女為“娘子”的流行,一般婦女也就稱為“某娘”了,如稱接生婆為“老娘”,稱巫婆為“師娘”,稱妓女為“花娘”,稱男女關係不清的女人為“夫娘”,以及鄙稱婦女為“婆娘”等等,將其合起來通稱就是“娘們”了。
不結婚也能做“丈夫”
娘子最初不是妻子,禮尚往來,丈夫同樣一開始也不是老公了。
《穀梁傳·文公十二年》:“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在古代,男子二十歲時,舉行冠禮,稱為丈夫,這是一種古時禮儀。因此丈夫一開始其實指的是成年男子。《管子·地數》:“凡食鹽之數,一月:丈夫五升少半,婦人三升少半,嬰兒二升少半。”另外,古代把身長八尺的魁梧男子稱作丈夫。
在春秋戰國之交,“丈夫”的詞義擴大了,不僅指成年的男子,而且還指男性的小孩,甚至男嬰。如《國語·越語上》:“生丈夫二壺酒,一犬;生女子,二壺酒,一豚。”又《孔子家語·七十二弟子》:“昔吾年三十八無子,吾母為吾更取室。夫子使吾之齊,母欲請留吾。夫子曰:‘無憂也,瞿過四十當有五丈夫’,今果然。”
“五丈夫”當然不是五個丈夫了,看見“丈夫”就叫老公,那古代社會就亂了套了。
“續弦”的必要條件
“續弦”這個詞相傳來自當年“高山流水”的主角之一俞伯牙。話說俞伯牙的妻子得了重病,俞伯牙請醫熬藥精心侍奉,可總不見效。妻子的病一天比一天重,可有一天,妻子感到身體好多了,精神也好了,就讓丈夫彈琴給她聽。俞伯牙忙取琴調弦,彈奏起來,當他彈得雅興正濃時,突然“嘣”一聲,琴弦斷為兩截。就在這當兒,他的妻子也咽氣了。俞伯牙從此決定不再彈琴。後來,有個親戚給伯牙說了一個女人。俞伯牙和妻子感情很深,本不打算再娶。可經不住眾人的勸說,隻好勉強答應。女方隻提出了一個條件:她要親耳聽俞伯牙彈琴。俞伯牙雖還在懷念故妻,但又一想:人死不能複生,便回家把擱放了一年多的琴取來,拆去原來琴上的斷弦,續了一根新弦後,在眾人麵前彈了起來。俞伯牙的琴技說是出神入化那絕對不是吹的,於是親事就這麼成了。
這個故事很快就在民間傳開了,後來人們便把妻子死後再娶比作“續弦”。
我國古代以琴瑟比喻夫婦,以“續弦”比喻妻死再娶。古籍《通俗編·婦女》中說:“今俗謂喪妻曰斷弦,再娶曰續弦。”明·沉鯨《雙珠記·處分後事》:“我新喪偶,尚未續弦,令正既是嫁人,何不與我成婚?”男方續娶稱“續弦”,續娶的妻就叫“填房”。《儒林外史》第五回:王氏道:“何不向你爺說,明日我若死了,就把你扶正做個填房。”
續弦與填房都有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原配妻子已死,再讓別的女子來坐上正妻的寶座。否則就是“收房”,娶來的是妾,可以與正妻同在,但在家庭中的地位不同,她們生的孩子的地位也不同。續弦,填房生的孩子叫嫡出,收房(妾)生的孩子叫庶出。正妻及其子女地位高於妾及其子女。《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八四回:“已經和他鬼混得不少,就差沒有光明正大的收房。”
連襟
連襟是姊妹丈夫的互稱或合稱,這一稱呼始於宋朝。
北宋末年,著名詩人《容齋隨筆》作者洪邁有個堂兄在泉州做幕賓,不很得意,洪邁妻子的姐夫在江淮一帶做節度使,寫薦書推薦這位堂兄去京城供職。洪邁的堂兄很感激,托洪邁代寫了一份謝啟,裏邊便有幾句是:“襟袂相連,夙愧末親之孤陋;雲泥懸望,分無通貴之哀憐。”而比洪邁還早一些的馬永卿,在所著《懶真子》裏提及:“《爾雅》曰:兩婿相謂為亞。注雲:今江東人呼同門為僚婿。《嚴助傳》呼友婿,江北人呼連袂,又呼連襟。”清·顧張思《土風錄》卷十六:“姊妹之夫曰連襟。”
姊妹丈夫之間“連襟”的稱法始於宋朝,而在宋朝之前,“連襟”是用於朋友之間的。襟,胸懷;連襟,表示彼此知心。
唐·駱賓王《秋日與群公宴序》:“既而誓敦交道,俱忘白首之情;款爾連襟,共挹青田之酒。”杜甫他晚年寓居川東,結識了當地一位李姓老頭,序論起來,兩家還是轉彎抹角的親戚。兩人很合得來,三天兩頭書信往來或一起聊天喝酒。後來杜甫要出峽東下湖湘,寫了首《送李十五丈別》的詩,回憶敘述結交經過,有幾句是:“孤陋忝末親,等級敢比肩?人生意氣合,相與襟袂連。”這隻是形容彼此關係密切,還沒有後來所稱的姐妹們丈夫之間的那種關係。
犬子不是狗養的
記得林語堂曾經笑稱,中國人都稱兒子為“狗子”,這也就怪不得有的人走火入魔,長大後不肯認養父母,六親不認。
當然這隻是戲謔之言,“狗子”也並不是什麼“狗兒子”,而是中國人謙稱自己的兒子時所用的一個稱呼——犬子。這一稱呼在古代相當常見。如宋代張孝祥《鷓鴣天·為老母壽》詞:“同犬子,祝龜齡,天教二老鬢長青。”又清代李漁《蜃中樓·婚諾》:“隻得一個犬子,如今十六歲了。”
相傳“犬子”一稱來源於鼎鼎大名的司馬相如。據《史記》記載,司馬相如“少時好讀書,學擊劍,故其親名之曰犬子”。也就是說“犬子”相當於是他的乳名,或者小名,隻是司馬相如的父母為了小兒好養活,便特意選一個低賤的字詞為之命名。就像“二毛”,“小胖”之類,難登大雅之堂。他長大後,覺得名字不好聽,加上又仰慕藺相如的為人,便自己更名為相如。宋人王茂的《野客叢書》也對此有所記載。
隨著司馬相如的成名,“犬子”也不斷為人所知。自此而後,因為司馬相如的巨大曆史以及文化影響,人們謙稱自家兒郎,便紛紛用上了“犬子”一詞,爭相仿效,附庸風雅,竟一時蔚然成風,堂堂皇皇傳至今日,成為中國人日常用語之不自覺習慣。
東床不是自家的
東床又稱東床快婿,是對女婿的一種稱呼。但需注意的是,這個女婿並不是自己的,而是別人的。
對女婿稱“東床”,源於我國晉代著名大書法家袒腹(也作坦腹)東床的傳說。相傳晉朝時,太傅郗鑒便有意與王府結兒女姻親。王丞相對這門親事也很同意。一天,郗太傅派一個門客拿著自己給王丞相的親筆書信到王府去選婿。王丞相見過信後對這個門客說:“我的幾個兒子都在東廂房呢,轉告郗太傅,請任意選吧!”門客到東廂房看過之後,謝過丞相王導,趕回郗府,回複太傅說:“百聞不如一見,到了王府一看才知道,王丞相的幾個兒子長得真的都不錯,各個都很英浚聽說我為您選女婿,都飾容待客,有的還有些拘謹,隻有一個年輕人,袒腹臥於東床,好像沒聽說有這回事似的。”誰知郗太傅聞聽此言後高興地說:“就選那袒腹東床的為婿。我就得意這樣的,他將來肯定是一個好女婿。”
這個“袒腹東床”的青年就是王羲之,後來以書法聞名於天下。由此,“令袒”或“東床”就成了對女婿的尊稱。但“令袒”或“東床”這種稱謂一般都用於稱呼對方的女婿、別人的女婿。
“千金”的性別鑒定書
“金”一直以來都是貴重物品的代言人,“千金”就更不用說了,正因為如此,才有了諸如“一字千金”、“一諾千金”、“春宵一刻值千金”、“五花馬,千金裘”等許多典故。
“金”可用於指人,說起“千金”,你肯定就想到下麵兩個字——“小姐”,這早已是順其自然的事。在今天,家有嬌女稱為家有“千金”,不過,鮮為人知的是,在古代,“千金”最早卻是指男孩兒。
第一次把“千金”用來比喻人,見於《南史·謝弘微傳》。南朝梁的著名文學家謝月出(fěi),字敬衝,陳郡陽夏(今河南太康)人,謝莊的兒子。謝月出小時候非常聰明,因此謝莊很喜歡這個兒子,常常讓他跟隨左右,外出遊玩的時候也帶上他。謝月出十歲就能寫一手好文章,有一次謝莊帶著他去土山遊玩,讓謝月出寫一篇命題作文,謝月出拿過筆來一氣嗬成,謝莊看了之後,不由得大喜過望。宰相王景文對謝莊說:“賢子足稱神童,複為後來特達。”謝莊撫著兒子的後背,心花怒放地說:“真吾家千金。”後來,謝月出果然成為了著名文學家,官至尚書令,“千金”這個比喻也流傳了下來,但是專指男孩兒。
從謝月出被稱為“千金”開始,曆史上有很長一段時間都用這兩字比喻出類拔萃的少年男子。而把少女稱做千金或千金小姐,則是元明以後的事,其基本含義也與當年謝莊誇讚謝月出時大致相同。
在文學作品中,用“千金”來比喻女子,最早的見於元代張國賓所作《薛仁貴榮歸故裏》一劇:“小姐也,我則是個庶民百姓之女,你乃是官宦人家的千金小姐,請自穩便。”顯然,在張國賓寫此劇之前,民間已經改換了“千金”一詞的原始含義,而用來指稱女孩兒了,張國賓隻是在劇中使用了“千金小姐”這一稱謂而已。
女子與“千金”拉上關係,還有一種說法是出於伍子胥的一個傳說:
公元前522年,伍子胥父兄被楚平王殺害。伍子胥逃離楚國,投奔吳國。途中他饑困交加,見一位浣紗姑娘竹筐裏有飯,於是上前求乞。姑娘頓生惻隱之心,慨然相贈。伍子胥飽餐之後,出於安全原因,要求對方為他的行為保密。但姑娘猛然想起,男女接觸為禮教和輿論所不容。她隨即抱起一石,投水而死。伍子胥見狀,傷感不已。他咬破手指,在石上血書:“爾浣紗,我行乞;我腹飽,爾身溺。十年之後,千金報德!”
後來,伍子胥在吳國當了國相,吳王調遣勁旅攻入楚國。公元前506年,伍子胥“掘楚平王墓,其屍鞭之三百”。伍子胥報了大仇之後,又想到要報恩,但苦於不知姑娘家地址,於是就把千金投入她當時跳水的地方。
一直到今天,“千金”一詞的含義早已固定下來,專指未婚女子了。女子結婚之後,身價立馬縮水,不能再被稱為“千金”了。
“小姐”的起伏人生
我國一度喜歡稱年輕女子為小姐,“小姐”也曾經尊榮一時。但是到了今天,這個詞卻尷尬地蒙上了異樣的色彩。一般人都認為這是對這一稱呼的侮辱,卻不知這隻不過是“小姐”又“重操舊業”罷了。
“小姐”這個稱呼原本並非美稱。在宋代時“小姐”用來指稱宮婢、樂戶、妓女等。據清代文史家趙翼《陔餘叢考》稱“宋時閨閣女稱小娘子,而小姐乃賤者之稱,為大家閨秀所忌。”宋代錢惟演在《玉堂逢辰錄》中,記有“掌茶酒宮人韓小姐”。由此可見,“小姐”最初是指宮女而言;在南宋洪邁撰的《夷堅誌》又記載:“(傅九)好狎遊,常為倡家營辦生業,遂與散樂林小姐綢繆。”“林小姐”是個“倡家”藝人。蘇武也有《成伯席上贈妓人楊小姐》詩,此詩是贈給妓女的。可見宋代妓女也稱為“小姐”。宋、元時姬妾也常 被稱為“小姐”。
以“小姐”稱呼妓女的情況至清代依然存在。清·錢泳《履園叢話》:吳門稱妓女曰小姐。形之筆墨,或稱校書,或稱錄事。有吳興書客錢景開者,常在虎邱書鋪,能詩,尤好狹邪。花街柳巷每經其品題甲乙,多有贈句。袁簡齋先生每邀景開為狎友,命之曰小姐班頭。”
曆史上“小姐”也曾一直努力“從良”,轉為對未婚女子的敬稱(通常用來指大戶人家的女子)。今天小姐也常用於稱呼未婚女性,成為人們的日常稱謂詞。然而一不小心重蹈覆轍,又與利用青春及肉體從事色情行業掛上了鉤。
女士的光輝史
“女士們,先生們”,在會議開始的時候,我們往往先聽到的是這兩個稱呼。下麵我們還要查下“先生”的戶口,現在先來看看“女士”的家譜。
“女士”同樣不是現代的產物,早在幾千年之前就已經存在了。如《詩·大雅·既醉》中就有“其仆維何,厘爾女士”的記載。
與“先生”的過去稱謂含義不同,“女士”是一個根正苗紅的稱呼,用來稱呼那些士人操行的女性。孔穎達給“女士”的解釋就是:“女士,謂女而有士行者。”因此,人們往往把“女士”與士人、丈夫相提並論,來體現其操行。如唐·張說《滎陽夫人鄭氏墓誌銘》:“衣冠禮樂,耳目所徵,號之諸生,實為女士。”清·錢謙益《繼妻王氏仍前封製》:“割兒女婉孌之私,成丈夫慷慨之節,若爾者可謂女士矣。”
由於女士是指具有操行的女性,具有褒揚的色彩,於是人們就以之作為對女子的尊稱。如袁枚《隨園詩話補遺》:“與諸女士茶話良久,知是大家閨秀。”龔自珍《百字令·蘇州晤歸夫人佩珊索題其集》詞:“人生才命相妨,男兒女士,曆曆俱堪數。”
相公墮落記
“相公”雖然是一個古代的稱呼,但在古裝片中經常可以聽到,誰都不會覺得陌生。在一般人的印象裏,“相公”就是一個敬稱,對自己的丈夫、讀書人乃至對一般男子都可以使用。
“相公”首先是源於對宰相的敬稱,前人對此早有說明。李善在給《文絢王粲<從軍詩>之一》:“曹操為丞相,故曰相公也。”宋·吳曾在《能改齋漫錄·事始二》中也提到:“丞相稱相公,自魏已然矣。”清初著名學者顧炎武在《日知錄》中向我們說明了這一稱謂成因是:“前代拜相者必封公,故稱之曰相公。”因為是尊稱,所以在官本位的中國古代,凡是當官的後來都被稱作“相公”了。
以上說這麼多,都是在拍“相公”的馬屁,使得人們在自己心目中給“相公”樹立了一個光輝的形象。卻不知,在曆史上,“相公”也曾經和“小姐”一樣帶有尷尬的色彩。
清朝,北京、天津一帶的傳統戲劇將小旦稱作“相公”,清朝小說家文康的《兒女英雄傳》中寫道:“他們當著這班人,敢則不敢提‘小旦’兩個字,都稱相公。”小旦是由男演員扮演年輕女子,因此一定要長得漂亮,在一些曆史故事中,漂亮的小旦們是達官貴人們蓄養的首選,《紅樓夢》中那個和寶玉換汗巾的戲子琪官就是如此。久而久之,“相公”就用來指稱男妓或者男娼了。男妓或者男娼的寓所也就順理成章地被稱作“相公堂子”。
先生背後的辛酸
一般人都知道“先生”是怎麼回事,常用的用法就不多說了,在此就說說不常用、容易誤解的幾種用法。
一、始生子。從字麵上來理解,先生,就是最先生下來的,也就是頭胎。但古代重男輕女,女子是不參與計數的,所以先生隻能是始生子了。如《詩·大雅·生民》:“誕彌厥月,先生如達。”朱熹的解釋就是:“先生,首生也。”
二、父兄。如《儀禮·有司》:“其先生之脀,折脅一。”鄭玄的注解是:“先生,長兄弟。”《論語·為政》:“有酒食,先生饌。”何晏引用馬融的話解釋先生是“謂父兄”。
三、稱致仕者,即辭官的人。如《儀禮·士相見禮》:“若先生異爵者,請見之則辭,辭不得命,則曰某無見。”鄭玄的解釋為:“先生,致仕者也。”清·王引之《經義述聞·先生君子》:“蓋卿大夫之已致仕者為先生,未致仕者為君子。”
四、稱妓女。《文明小史》第十九回:“上海妓女,都是稱先生的。”瞿秋白《論文學革命及語言文字問題·學閥萬歲》:“清客是‘介於相公與先生之間的人物。’”
以上是“先生”在古代的幾種特殊用法,在現代“先生”,人們常用於男性,但凡德高望重的人,都可以被尊稱為“先生”,有表示尊敬的意思,不一定完全指男士,同樣也可也用於女性。如宋慶齡、楊絳、冰心、丁玲等在那時均可稱為先生。
避諱
封建時代為了維護等級製度的尊嚴,說話寫文章時遇到君主或尊親的名字都不直接說出或寫出,叫做避諱。
一、避諱的起源
1.起源於夏商時期。錢希言在《戲瑕》中提出,避諱之俗夏商時已有之,證據是《山海經》中往往把夏後啟寫作夏後開,這就是夏人避諱的實例。但陳光堅《諱源略說》一文以為,避諱起自夏商的證據不足,《尚書》中對夏商國君的名字,都直書不諱,如《尚書·五子歌》雲:“太康屍位,以逸豫,滅厥德,黎鹹罰”太康是繼啟之後的帝王,可臣下並不避諱。《山海經》、《楚辭》中之所以避啟選開,乃是漢朝人按當時日趨嚴格的諱法,抄書時避漢景帝劉啟諱所致。
2.起源於西周。《左傳·桓公六年》說:“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記記·檀弓下》也說:“卒哭而諱,生事畢而鬼事始也。”因此,宋代洪邁《容齋三筆·帝王諱名》提出,避諱之製始於周代,但僅在本廟中避諱。生者避諱是很不嚴格的,當時有所謂“讀書不諱”、“臨文不諱”、“不諱嫌名”等。
3.起源於春秋時期。清代趙翼《陔餘叢考·避諱》主張避諱習俗始於東周。其理由是,晉僖侯名司徒,宋武公名司空,魯獻公名具,魯武公名敖,避諱之風興起後,造成晉廢司徒的官職,宋改司空為司城,魯國改掉具、敖二座山名。他們都出生在西周末年,如果當時已有避諱之俗,為什麼要為他們取那樣的名字呢?而陳光堅在《諱源略說》一書中也力主避諱之俗起自春秋時期。
避諱之風至唐、宋和清朝,極為盛行,學人探究其起源,是很有意義的。
二、避諱的對象
國諱:如秦始皇嬴政時,改正月為端月,其父名子楚,《呂氏春秋》就改楚為荊;漢高祖劉邦時,改邦為國。
避聖人諱:比如孔夫子,名“孔丘”,北宋朝廷下命令,凡是讀書讀到“丘”字的時候,都應讀成“某”字,同時還得用紅筆在“丘”字上圈一個圈。清朝尤甚:凡是天下姓“丘”的,從此以後,都要加個耳字旁,改姓“邱”字,並且不許發音為“邱”,要讀成“七”字。
避尊者諱:漢淮南王劉安之父劉長,避長而用修;蘇軾為避父(蘇序)諱,就改序為引,蘇轍則改序為敘。
避惡人諱:有這麼一個說法:人自宋後少名澮,我到墳前恥姓秦。
避不雅、不吉諱:諱言大、小便曰“更衣、出恭”,諱言死則曰“駕崩、仙逝、坐化、作古”等。
三、避諱的方法
1.改字法
改字法是用同義或同音字以代本字。以用同義字為最多。此法在秦漢時期已經使用,後代繼續沿用。柳宗元《捕蛇者說》中避太宗李世民諱改“民風”為“人風”。
2.缺筆法
用本字而省缺筆劃。此法大約始於唐初,宋代以後頗為盛行。如唐太宗名李世民,唐《於誌寧碑》為避諱,書“世”作“卅”。
3.空字法
將本字空而不寫,或畫以“□”,或書以“某”字,或直書以“諱”字。如漢景帝名劉啟,在立他為太子時,有司因避諱而曰:“子某最長,純厚慈仁,請建以為太子”(《史記·孝文本紀》)。唐高祖李淵祖父名虎,唐追尊為景皇帝,廟號太祖。唐人撰《隋書》,為避諱,隋將韓擒虎寫作“韓擒”,空“虎”字。同書為避李世民諱,將王世充寫作“王充”,空“世”字。後人有不解避諱之意者,在傳抄或翻刻時,誤為“韓擒”、“王充”。
4.避名稱字
遇人名犯諱,則避用其名而隻以字稱。南朝劉宋,王懿字仲德,王睿字符德,兄弟名犯晉宣、元二帝諱,因此以字相稱;房玄齡等撰《晉書》,避唐高祖諱,避名稱字,所以公孫淵就稱公孫文懿,劉淵就稱劉元海,褚淵就稱褚彥回。
5.改變稱呼
漢時因避呂後之諱(雉),雉改稱野雞。山藥蛋本來叫“薯蕷”,因避唐代宗諱(予),改名為“薯藥”,到宋代,天子英宗名曙,“薯”便成了禁忌,因此薯蕷最終有了“山藥”這一名稱。
避諱給人們的交流和記載帶來很大不便,因此,為了避免避諱的影響過大,古代君王取名時常常會從兩個方麵出發:
一是大量采用單名。“其為難諱也,一字為名,今難言而易諱”(東漢·何休《春秋公羊解沽》)。從西漢至東晉(前206~420年)626年之間,54個帝王之中,僅有4人是複名,單名約占94%。由此可見當時的單名之盛。帝王采用單名,這就大大減少了諱字。
二是采用冷僻字取名。采用“難言而易諱”的原則,盡量用冷僻字,如唐僖宗名“儇”(xuān),明穆宗名“載垕”(hòu),武則天自造名字“曌”(zhào)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