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國民修養散論(4)(2 / 3)

(關於讀經問題)

讀經問題,是現在有些人主張:自小學起,凡學生都應在十三經中選出一部或一部以上作為讀本的問題。為大學國文係的學生講一點《詩經》,為曆史係的學生講一點《書經》與《春秋》,為哲學係的學生講一點《論語》、《孟子》、《易傳》與《禮記》,是可以讚成的。為中學生選幾篇經傳的文章,編入文言文讀本,也是可以讚成的。若要小學生也讀一點經,我覺得不妥當,認為無益而有損。

主張讀經的人,一定認為經中有很好的格言,可以終身應用,所以要讀熟他。但是有用的格言,我們可以用別種方式發揮他,不一定要用原文,例如《論語》說恕字,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又說是:“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我亦欲無加諸人。”在《禮記·中庸篇》說是:“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諸人。”在《大學篇》說是:“絮矩之道:所惡於上,毋以使下;所欲於下,毋以事上;所惡於前,毋以先後;所惡於後,毋以從前;所惡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惡於左,毋以交於右。”在《孟子》說:“愛人者人恒愛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又說:“殺人之父,人亦殺其父;殺人之兄,人亦殺其兄。”這當然都是顛撲不破的格言,但太抽象了,兒童不容易領會;我們若用“並坐不橫肱”等具體事件,或用“狐以盤餉鶴,鶴以瓶餉狐”等寓言證明這種理論,反能引起興趣。又如《論語》說:“誌士仁人,有殺身以成仁,無求生以害仁。”《孟子》說:“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也說得斬釘截鐵的樣子,但是同兒童說明,甚難了解。我們要是借黃花崗七十二烈士或其他先烈的傳記來證明,就比較的有意思了。所以我認為呆讀經文,沒有多大益處。在司馬遷《史記》裏麵,引《書經》的話,已經用翻譯法,為什麼我們這個時代還要小孩子讀經書原文呢?

經書裏麵,有許多不合於現代事實的話,在古人們處他們的時代,不能怪他;若用以教現代的兒童,就不相宜了。例如尊君卑臣、尊男卑女一類的話。又每一部中總有後代人不容易了解的話,《論語》是最平易近人的,然而“鳳凰不至”、“子見南子”、“色斯舉矣”等章,古今成年人都解釋不明白,要叫小孩子們硬讀,不怕窒礙他們的腦力麼?《易經》全部,都是吉凶悔吝等信仰卜筮的話,一展卷就說“潛龍”、“飛龍”。《詩經》是“國風好色”、“小雅怨誹”,在成人或可體會那不淫不亂的界限,怎樣同兒童講明呢?一開卷就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牡丹亭》曲本裏的杜麗娘,就因此而引起傷春病,雖是寓言,卻實有可以注意的地方。所以我認為小學生讀經,是有害的,中學生讀整部的經,也是有害的。

(美育實施的方法)

我國初辦新式教育的時候,止提出體育、智育、德育三條件,稱為三育。十年來,漸漸地提到美育,現在教育界已經公認了。李石岑先生要求我說說“美育實施的方法”,我把我個人的意見寫在下麵。

照現在教育狀況,可分為三個範圍:一、家庭教育;二、學校教育;三、社會教育。我們所說的美育,當然也有這三方麵。

我們要作徹底的教育,就要著眼最早的一步。雖不能溢出範圍,推到優生學;但至少也要從胎教起點。我從不信家庭有完美教育的可能性,照我的理想,要從公立的胎教院與育嬰院著手。

公立胎教院是給孕婦住的,要設在風景佳勝的地方,不為都市中混濁的空氣、紛擾的習慣所沾染。建築的形式要勻稱,要玲瓏,用本地舊派,略參希臘或文藝中興時代的氣味。凡埃及的高壓式,峨特的偏激派,都要避去。四麵都是庭園,有廣場,可以散步,可以作輕便的運動,可以賞月觀星。園中雜蒔花木,使四時均有雅麗之花葉,可以悅目。選毛羽秀麗、鳴聲諧雅的動物,散布花木中間;須避去用索係猴、用籠裝鳥的習慣。引水成泉,勿作激流。彙水成池,蓄美觀活潑的魚。室內糊壁的紙、鋪地的氈,都要選恬靜的顏色、疏秀的花紋。應用與陳列的器具,要輕便雅致,不取笨重或過於瑣巧的。一室中要自成係統,不可混亂。陳列雕刻、圖畫,都取優美一派:應有健全體格的裸體像與裸體畫。凡有粗獷、猥褻、悲慘、怪誕等品,即使描寫個性,大有價值,這裏都不好加入。過度激刺的色彩,也要避去。備閱覽的文字,要樂觀的、和平的;凡是描寫社會黑暗方麵、個人神經異常的,要避去。每日可有音樂,選取的標準,與圖畫一樣,激刺太甚的、卑靡的,都不取。總之,各種要孕婦完全在平和活潑的空氣裏麵,才沒有不好的影響傳到胎兒。這是胎兒的美育。

孕婦產兒以後,就遷到公共育嬰院。第一年是母親自己撫養的;第二、三年,如母親要去擔任她的專業,就可把嬰兒交給保姆。育嬰院的建築,與胎教院大略相同,或可聯合一處。其中陳列的雕刻圖畫,可多選裸體的康健兒童,備種種動靜的姿勢;隔幾日,可更換一套。音樂,選簡單靜細的。院內成人的言語與動作,都要有適當的音調態度,可以作兒童的模範。就是衣飾,也要有一種優美的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