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中國領域的約翰·史密斯(2)(2 / 3)

Quique sui memores aliquos fecere merendo.——譯者注]

但是,我們發現,在這部字典中,古代的聖賢和英雄,與神話中的虛構人物並列,陳季同將軍[陳季同(1851—1907),字敬如,號三乘槎客,中國外交家。]、辜鴻銘先生、張之洞總督和劉布船長[劉布,所指不詳。]並列,而最後一個人僅僅成名於以無數的香檳酒來招待他的外國朋友。

最後,翟理斯博士最近出版的書《紀事》,我擔心,它不會提高翟理斯博士作為一位有判斷力和辨別力的學者的名聲。其中所選的絕大部分主題,都沒有現世的、實際的或者人性的價值。實際上,似乎翟理斯博士不厭其煩地寫出這些書,並不是為了告訴世界關於中國人和他們的文學的任何東西,而是為了展示翟理斯博士是一個多麼有學問的漢學家,以及他如何比其他所有人都更了解和理解中國。此外,翟理斯博士,在這裏與別處一樣,表現出一種苛刻而好鬥的教條主義,既缺乏哲理,又不符合一個學者的標準,令人不快。正是像翟理斯博士這樣的漢學家的這些特征,恰如霍普金斯先生所言,致使在真正的遠東外國居民中,漢學家和漢語學者成為笑柄,為人嘲笑,留下了特別的名聲。

在此,我將從翟理斯博士最近出版的書中選擇兩篇文章,並且試圖說明,如果迄今外國學者關於中國的學問和中國的文學這一主題的著作都沒有人性的或者實際的意義,那麼這種錯誤並非中國的學問和中國的文學本身的問題。

第一篇文章的題目叫《何為孝》。這篇文章的觀點主要集中於兩個中國漢字的意思。孔子的一個弟子問他:“何為孝?”孔子說:“色難。”

翟理斯博士說:“兩千多年過去了,問題依然存在,那就是這兩個漢字意味著什麼呢?”在引用和排除了本國和外國同一領域的學者們的所有解釋和翻譯之後,翟理斯博士理所當然地發現了它的真正含義。為了展示翟理斯博士那苛刻而沒有學者風度的教條風格,我將在此引用他宣布他的發現的原話。翟理斯博士說:

在上述議論之後,要宣布它的內涵像印花稅票一樣外露,也許有些專橫,但是,所有你必須所做的事,就像這首詩所說的,應該是:

彎下腰,它就在那裏,

探尋它,不要左顧右盼。

當子夏問孔子“何為孝”時,後者簡單地答道:“色難。”“色”就是詳細說明它,“難”就是很困難。這是一個最容易理解而且最恰當的回答。

在此,我不願討論精妙的中文語法,以此來說明翟理斯博士的錯誤。在此,我隻想說,如果翟理斯博士的假設是正確的,即把漢字“色”當成動詞,那麼在正確的合乎文法的中文裏,這句話是不會說成“色難”的,而是用“色之維難”來形容它。如果漢字“色”在這兒被用做動詞,那麼這裏的非人稱代詞“之”是絕對不可缺少的。

但是,除了不符合準確的語法之外,翟理斯博士所給出的對孔子回答的翻譯,當把它放到整個上下文中來看時,根本就是既無要點,也沒有意義。

子夏問:“何為孝?”孔子答曰:“難點是做法可以比較另外一個成語“巧言令色”,似是而非的言辭,討好別人的做法。——原注]。僅僅是當有事需要做的時候年輕人去做,當有酒食之時家中的長輩可以先享用,你真的認為那就是孝嗎?”[孔子的原文是:“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譯者注]現在,上文所有的觀點就在於此,重要的不是你應該對你父母履行什麼責任,而在於你如何——用什麼方式,用什麼態度去履行那些義務。

我想在此說明,孔子的道德教義的偉大與真正功效,恰恰在於翟理斯博士未能看到的這個要點,即在道德義務的履行上,孔子強調的重點不是做什麼,而是如何去做。因為在這裏,展現的是所謂的道德和宗教之間的區別,是道德行為準則與偉大的真正的宗教導師有生命力的教義之間的區別。道德的導師隻是告訴你,什麼樣的行為是有道德的,而什麼樣的行為是不道德的。但是,真正的宗教導師不隻告訴你這些。真正的宗教導師,不僅諄諄勸導人們外在的行為做法,而且強調方式的重要性,即行為的內在性質。真正的宗教導師教導說,我們行為的道德與不道德,並不在於我們做了什麼,而在於我們如何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