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階段性成果就是階段性成果,它絕對不是我們的目標模式。
(三)全盤考慮,統籌安排
前麵已經指出,中國從計劃經濟體製過渡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在全世界沒有先例,必須探索前進。當時有一種很形象化的說法,叫作“摸著石頭過河”。這在當時是對的;但現在不夠了。為什麼?因為水深了,摸不著石頭了,怎麼前進?假如河底的石頭分布不均勻,摸著摸著又摸回來了,又該怎麼辦?
所以一定要全盤考慮,統籌安排。改革的領導者要站得高,看得遠,想得深,要有戰略家的眼光、膽識和魄力。這就是當前不少人所談論的頂層設計。
舉一個例子:集體林權製度改革。1979年一些地方的農村試行承包製時,沒有動集體的山林。有的地方分了山林,結果砍樹成風,因為那時剛改革開放,不少農民對黨的政策缺乏信心,怕變,所以承包山林後就砍樹了。中央製止了把集體林權分掉的做法。集體林權製度改革是一個遲到的改革,晚了20多年。2003年,在福建、江西等幾個省開始試點,很快黨中央、國務院在2008年6月8日發文件,決定在全國範圍內推行集體林權製度改革。
這項改革有三個突破。一是林權證落實到戶,這是一個大突破,而不是按學術界某些人曾經建議的落實到村,落實到鄉,或落實到自上而下組成的林業合作社、林業協會等。事實證明,這些都是無效的,必須把林權落實到農戶,農民們的積極性才會調動起來。二是林地、林木可以抵押,這樣一來,農民承包林地後就有可能經營林場了,一個個家庭林場就是一個個小微企業。金融活了,全盤皆活。農民經營林場,林下養雞,種藥材,生產蘑菇、木耳,日子也富裕起來了。三是,明確林地承包期為70年不變。農田承包的時間,最後用的詞是“長久不變”。長久不變?究竟多長?農民心裏還是不踏實。集體林地定為70年承包期。70年,第三代都長大了,爺爺種樹,讓孫子來砍吧!林農種樹的積極性就增大了。可見,這些突破,沒有中央作出決定,地方敢這樣推行嗎?這就是統籌安排的成果。關於集體林權製度改革,這裏隻是稍微提一下。本書第三章第三節將有專門的論述。
現在需要全盤考慮、統籌安排的問題很多,包括國有資本配置製度、收入分配製度、金融體製如何改革、中央和地方分稅製度如何改革等。這些都要有全局性、戰略性的思考和決策。
當然,在今後的改革過程中,試點仍是需要的。從這個意義上說,“摸著石頭過河”並未過時。但重要的是要從整體上考慮,要有戰略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