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贏、共贏,是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共同的目標。商場就是戰場,這句話有一定的道理,因為雙方都依靠實力,依靠智慧,甚至依靠運氣。但商場又不等同於戰場。在戰場上,以一方吃掉另一方為勝利,即使對方屈服了,這一方依然吃掉了另一方,隻不過以和平方式解決問題。商場卻並非如此,雙方不一定非要打倒或吃掉另一方來結束競爭,而更為常見的是雙贏、共贏的結局。在市場競爭中,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也是如此,目標也是雙贏、共贏。

通過國有資本體製改革,作為市場經營主體的國有企業同非國有企業處於平等位置,所有製歧視不再存在,在法律麵前一律平等。走到國外的企業,不管是國有的還是民營的,都是中國人的企業,不管是國有企業創造的品牌,還是民營企業創造的品牌,都是民族品牌。大家都在為中國經濟的發展竭盡自己的力量去拚搏,都在為中國的繁榮與進步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所以所有製歧視是毫無理由的。假定這是社會上形成的一種習慣,而且是多年養成的,那麼應當明確地指出,這種過時的看法或想法是封建社會遺留的“官商大於民商”的舊觀念,或者是計劃經濟時代的“國有國營高於一切”的觀念。現在,如果通過兩個層次的國有資本體製的改革,第一層次成立國家投資基金公司,負責國有資本的配置和再配置,在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前提下,以提高國有資本配置效率為目標,可以調整某個國有企業中的國有股的數量以及國有股在該企業股份總額中的比例,或減持,或增持,或全部撤出,或另建新企業,這樣,在第二層次上,國有企業(包括國家絕對控股的或相對控股的企業)就成為真正的市場經營主體了,它們就能與其他企業處於平等地位,既有競爭,也有合作。

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的競爭是長期存在的,這符合市場經濟規律。沒有競爭,就不會有創新,不會有新的市場份額。而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之間的合作,同樣會長期存在,這也符合市場經濟規律。民營企業在許多方麵是國有企業的合作夥伴,是零配件、部件的配套合作單位。一條產業鏈有許多環節,可能包括了眾多的供貨或加工單位。其中既有國有企業,也有民營企業,國有企業離不開自己的協作者民營企業,民營企業也離不開自己的協作者國有企業。

歸根到底,通過兩個層次國有資本體製的改革,對國有企業而言,最大的改革成果就是真正成為市場經營主體,同其他股份製企業、上市公司一樣,建立了完善的、健全的法人治理結構,由股東會、董事會發揮作用,作出決策,不再受政府部門的直接幹預,國有企業有了更大的自主權參與市場活動,包括同民營企業進行廣泛的合作。

這就是可以預見到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