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先秦:專製的源頭(7)(3 / 3)

相比起專製,在較大的集體內建立起的民主無疑是更高級更複雜的組織方式。摩爾根說,在原始社會,能夠建立民主製度,通常是這個民族擁有較高智力和優秀才能的證明,比如北美的易洛魁人,他說:無論哪一種人組成了聯盟,這件事本身即可證明他們具有高度的智力。易洛魁人部落能夠完成這項事業,足證他們有著優秀的才能。而且,聯盟既是美洲土著所達到的最高組織階段,所以,隻可能指望在最聰明的部落中才會有這種組織。

掙不脫的血緣鏈

人類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關口是從血緣社會向契約社會轉變。

英國法律史學家梅因說:“所有進步社會的運動在有一點上是一致的。在運動發展的過程中,其特點是家族依附的逐步消滅以及代之而起的個人義務的增長……用以逐步代替源自‘家族’各種權利義務上那種相互關係形式的……關係就是‘契約’……可以說,所有進步社會的運動,到此處為止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

而中國文化一直沒有突破這個關口。直到一九一一年以前,每個中國人都不過是生生不息的生命洪流中的一滴水珠,是家族傳宗接代鏈上的一個鏈條。“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得毀傷”,對自己的身體都沒有自主權。被束縛在家庭和家族網絡裏的傳統中國人,根本沒有為自己創設權利和義務的可能,因此也就沒有機會進化成“現代人”。直至今日,大部分中國人還沒法獨立地“為自己而活”。如果一個從農村出來的人發達了,就必須“提攜”自己的親人,把自己的親人像拔土豆一樣一個一個從農村拔出來,是所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而“六親不認”至今仍然是一個非常嚴厲的道德貶語。當然,如今的中國社會已經從血緣社會發展到了“熟人社會”。過去的“愛有等差”“親親尊尊”原則演變成了“有熟人好辦事”規則。正如費孝通所說:“在這種社會裏,一切普通的標準並不發生作用,一定要問清了,對象是誰,和自己是什麼關係後,才能決定拿出什麼標準來。”在血緣紐帶徹底瓦解了的城市裏,人們千方百計構建種種“擬血緣”的關係網,以取代原先依賴其中的血緣網。人們認老鄉,攀親戚,找校友,找同學,定期聚會,“聯絡感情”,為的不過是辦事方便。

集體主義的生活方式促進了“群體利益至上”觀念的形成。

對集體主義的偏好已經深入到中華民族的集體潛意識當中:在中文裏,凡是包含“私”字的詞彙幾乎無一例外是貶意的,比如自私、私心、徇私舞弊、私通、私欲、私奔、私憤……一切與“私人”有關的似乎都是不正當的、邪惡的、見不得人的。相反,一切與公有關的詞彙則都是褒意的:大公無私、天下為公、公開、公平、公正、公理、公憤……一旦與公字為鄰,一切就都變得光明正大、大義凜然、壓倒一切了。比如一個憤怒吧,“私憤”隻能偷偷地、挾帶私貨式地“泄”掉,而“公憤”則可以用高音喇叭義正詞嚴的喊喝出來。

確實,有史以來,我們充分發揮了“集體主義”的巨大威力,辦成了治理黃河、修建長城、開鑿大運河等無數大事,也催生了大禹、蘇武、文天祥等無數舍身為國、為大家不顧小家的英雄模範。

幾千年來,我們一直熱愛集體主義。直到今天,我們還歌唱“人多力量大”,喜歡“集中力量辦大事”,提倡“一切行動聽指揮”,相信“步調一致才能取得勝利”。

然而,與此同時,強大的集體主義精神也給民族心理的發展造成了深刻的負麵影響:自古以來,我們就習慣於以“國家”“民族”“集體”的名義粗暴侵奪個人權利,而實質上,這些巨大的名義,往往是一家一姓利益的偽裝色。這種極端集體主義,其實是一種極端個人主義。曆代統治者都十分擅長用“集體主義”意識形態來壓製個人主義的發展,用“天道”“民族”“家族”“家庭”這樣的大帽子來壓製個人欲望和價值,提倡克製、犧牲、順從、守舊等順民品質,消滅個性、獨立思考、主體意識的發育空間。幾千年來,過於強大的集體主義把中國人壓製在細胞狀態,使其不能發展成完全的、有尊嚴的、充分實現自己的人,而隻能成為一個合格的臣民、家庭的一個部件、國家機器的一個螺絲釘、血緣鏈上的一個環節。這也就造成了黑格爾所說的“缺乏榮譽感、缺乏自尊”的奴隸人格。

通過對中國上古文明的梳理,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當今中國社會的許多問題,其根源可以追溯到三千年前或者更遠。文明進化的不徹底與再次發育的艱難,是“中國特色”的根本原因。認識到這一點,有利於我們對傳統文化轉型的難度進行更準確的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