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發揮人民政協優勢和作用。目前,全國政協已形成以全體會議為龍頭、以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和專題協商會為重點、以雙周協商座談會為常態的協商議政格局。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必須聚焦黨和國家中心任務,堅持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重點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進一步拓展協商內容、豐富協商形式、規範協商程序、增加協商密度、提高協商成效。改進政協通過會議進行協商的形式,完善政協全體會議協商製度,適當增加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和專題協商會次數,完善協商座談會製度,更加靈活、更為經常地開展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探索網絡議政、遠程協商等新形式。加強人民政協製度建設,提高政協委員政治把握能力、調查研究能力、聯係群眾能力、合作共事能力。
認真做好人民團體協商。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人民內部商量好怎麼辦,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夠,要想把事情辦成辦好是很難的。建立完善人民團體參與各渠道協商的工作機製,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特別是事關特定群體權益保障的,要加強與有關部門協商。健全人民團體直接聯係群眾工作機製,更好組織和代表所聯係群眾參與公共事務,有效反映群眾意願和利益訴求,發揮人民團體作為黨和政府聯係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穩步推進基層協商。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涉及人民群眾利益的大量決策和工作,主要發生在基層,要按照協商於民、協商為民的要求,大力發展基層協商民主,重點在基層群眾中開展協商。要完善基層組織聯係群眾製度,加強議事協商,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傳工作,保證人民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務。建立健全基層協商民主建設協調聯動機製,圍繞本地城鄉規劃、工程項目、征地拆遷以及群眾反映強烈的民生問題等,組織有關方麵開展協商,及時化解矛盾糾紛,更好解決人民群眾的實際困難和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探索開展社會組織協商。要堅持黨的領導和政府依法管理,健全與相關社會組織聯係的工作機製和渠道,引導社會組織有序開展協商,更好為社會服務。
“以天下之目視,則無不見也;以天下之耳聽,則無不聞也;以天下之心慮,則無不知也。”麵向未來,發展好各項事業,鞏固國家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麵,要切實落實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廣泛、多層、製度化發展這一戰略任務,進一步促進政黨關係、民族關係、宗教關係、階層關係、海內外同胞關係和諧發展。
四、加強和完善黨對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領導
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也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健康有序發展的根本保證。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麵領導,有利於將協商民主要求貫穿黨和國家建設各領域各方麵,凝聚最大共識,形成強大合力,有效防止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確保協商有組織開展、有步驟實施、有計劃進行,推動人民依法有效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把握正確方向。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必須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絕不照搬西方政治模式。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決貫徹民主集中製,不能因為搞協商民主就削弱黨的領導和權威、放棄黨的領導責任。把協商民主納入黨委工作部署和議事日程,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部署,確保各項協商活動有組織地開展、有步驟地實施、有計劃地進行。各級領導幹部帶頭實踐協商民主,善於通過推進協商民主加強黨的領導、改善黨的領導。
健全抓落實機製。各級黨委根據年度工作重點,在做好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製定年度協商計劃,統籌安排協商活動,建立健全提案、會議、座談、論證、聽證、公示、評估、谘詢、網絡等多種協商方式,不斷提高協商民主的科學性和實效性。要在黨的領導下,以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為內容開展廣泛協商,堅持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之中。進一步完善協商成果采納、落實和反饋機製,探索建立督查和考核機製,引導督促各級幹部養成有事多協商、遇事多協商、做事多協商的良好習慣,自覺推進協商民主建設。
鼓勵探索創新。尊重人民主體地位,尊重群眾首創精神,緊緊依靠人民推進協商民主,最大程度吸納人民參與協商民主。支持各地結合實際,通過各種途徑、各種渠道、各種方式進行廣泛協商,不斷積累和提煉實踐經驗,對其中一些已經成熟的好經驗好做法要適時提升為製度規範。堅持問題導向,及時發現新情況、解決新問題,不斷深化規律性認識,加快構建科學完善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理論體係。營造良好的氛圍,倡導協商民主精神,培育協商民主文化,讓大家樂於講真話、講實話、講心裏話,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誌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麵。